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设备资产-挂牌披露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设备资产-挂牌披露
挂牌日期:2023-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SH* |
---|---|
项目名称 | 中电电气(上海) (略) 部分资产(设备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中电电气(上海)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65.0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08-3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目前 (略) 松江区广富林路5999号。受让方如需查看设备请先来电预约。 看房联系人:何红梅 * 2、本项目的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3、鉴于本项目与中电电气(上海) (略) 部分资产( (略) 松江区广富林路5999号房地产及厂区内附属配套设施)捆绑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竞价底价为2宗项目各自挂牌金额之和,竞价溢价部分按2宗项目挂牌底价分别占捆绑挂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摊,以此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价格。据评估报告载: 1.评估结论仅反映委估资产于评 (略) 场价值。 2.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的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 (略) 场原则确定的 (略) 场价值,没有考虑业已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3.根据委托人提供的《 (略) 第三 (略) 民事裁定书》(2019)沪03破145-14号,委托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中电电气(上海) (略) 股权,原企业的管理人员均已遣散,委托人无法详尽提供有关账面值组成内容,进而可能对本次委托评估资产工作有影响。本次评估中,评估对象的账面值信息根据司法拍卖评 估报告结合委托人申报信息确认。 4.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评估明细表中设备-机器人,基准日企业申报数量为7台,现场盘点数量为11台,盘盈4台,企业已提供对应盘盈说明并以现场核实数量进行申报评估。 5.根据委托人提供的《 (略) 第三 (略) 民事裁定书》(2019)沪03破145-14号,委托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中电电气(上海) (略) 股权,自拍卖取得后,设备均未使用。至现场勘察日,评估人员对设备的勘察仅限于一般性勘察核实,未开机运行。本次评估假设委估设备以正常使用状态进行评估。 |
挂牌日期:2023-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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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电电气(上海) (略) 部分资产(设备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中电电气(上海)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65.0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08-3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目前 (略) 松江区广富林路5999号。受让方如需查看设备请先来电预约。 看房联系人:何红梅 * 2、本项目的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3、鉴于本项目与中电电气(上海) (略) 部分资产( (略) 松江区广富林路5999号房地产及厂区内附属配套设施)捆绑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竞价底价为2宗项目各自挂牌金额之和,竞价溢价部分按2宗项目挂牌底价分别占捆绑挂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摊,以此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价格。据评估报告载: 1.评估结论仅反映委估资产于评 (略) 场价值。 2.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的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 (略) 场原则确定的 (略) 场价值,没有考虑业已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3.根据委托人提供的《 (略) 第三 (略) 民事裁定书》(2019)沪03破145-14号,委托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中电电气(上海) (略) 股权,原企业的管理人员均已遣散,委托人无法详尽提供有关账面值组成内容,进而可能对本次委托评估资产工作有影响。本次评估中,评估对象的账面值信息根据司法拍卖评 估报告结合委托人申报信息确认。 4.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评估明细表中设备-机器人,基准日企业申报数量为7台,现场盘点数量为11台,盘盈4台,企业已提供对应盘盈说明并以现场核实数量进行申报评估。 5.根据委托人提供的《 (略) 第三 (略) 民事裁定书》(2019)沪03破145-14号,委托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中电电气(上海) (略) 股权,自拍卖取得后,设备均未使用。至现场勘察日,评估人员对设备的勘察仅限于一般性勘察核实,未开机运行。本次评估假设委估设备以正常使用状态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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