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诚信盐业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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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诚信盐业有限公司51%股权

寿光市诚信盐业有限公司51%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2023-08-30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DZR*
项目名称 寿光市诚信盐业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转让比例 51%
挂牌价格 1253.8062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3-08-3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永鲁专字(2023)第38019号《审计报告》及鲁浩信评报字(2023)第018号《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寿光市诚信盐业有限公司51%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2023-08-30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DZR*
项目名称 寿光市诚信盐业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转让比例 51%
挂牌价格 1253.8062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3-08-3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永鲁专字(2023)第38019号《审计报告》及鲁浩信评报字(2023)第018号《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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