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石子乡石板水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3〕忠县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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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石子乡石板水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3〕忠县1号

[ 索引号 ] *604/2023-37340 [ 发文字号 ] 渝矿采出字〔2023〕(忠县)1号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发布日期 ] 2023-08-30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 (略)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以下采矿权,并委托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地理位置

矿种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资源储量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

标高

生产

规模

出让年限(年)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

(万元)

ZXGC*

忠县石子乡石板水水泥用灰岩矿

忠县石子乡宝山村

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

详见《出让文件》

30640.7万吨

1.3127

+1030米至+760米

980万吨/年

24.9

80274.84

24082

备注:生产规模按照开采矿种分为:水泥用灰岩80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180万吨/年。

二、出让人: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

三、交易平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街道红星大桥路10号附1号,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23-*。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三)竞买申请人需具备与开采加工大型规模矿产资源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四)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公告时间:2023年08月30日-2023年09月28日

拍卖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时30分-2023年09月28日11时30分

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六、获取竞买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领取出让相关资料,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查阅、下载出让资料。

(二)报名时限: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在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电子档。

(四)保证金的交纳详见《出让文件》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出让为无底价,采用增价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前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该采矿权为已建矿山。

(二)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三)竞得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在矿山投产时同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四)该采矿权为已建矿山。截至2023年4月30日,该宗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内原已出让的剩余水泥用灰岩资源量为8121.60万吨(采矿权评估价21277.58万元)未纳入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范围内,成交确认后,原剩余资源量按照交付时的实际剩余资源量乘以本次拍卖出让的成交单价计算其价款,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另行一次性支付给原采矿权人,开采权利归新竞得人所有;不全额支付属违约,不退还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根据采矿权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该矿区范围内预计总可采资源量25690.10万吨。

(五)为与相邻大型矿山—三一绿建(重庆) (略) 柑子碥石灰岩矿留出200米安全间距,该宗采矿权出让范围将与相邻矿山安全间距内已出让给原采矿权人的矿区范围调出。经核实,调出范围内的剩余水泥用灰岩资源量为76.80万吨,分割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01.21万元。由于该部分资源已在本次出让的资源量中等量扣除,若其它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将该部分资源量按照评估价201.21万元补偿给原采矿权人。其它竞买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须将该款项一次性支付至原采矿权人银行账户中,不接受分期交纳,不交纳属违约,不退还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六)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原采矿权人的资产处置等要求。一是由于该宗采矿权为已建矿山增划资源,需要利用原有矿山生产系统进行开采,新竞得人需对原采矿权人的固定资产进行转接。原采矿权人矿山所涉固定资产(不含已出让剩余资源量) (略) 场价值为20157.0743万元,该资产评估价值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单列,竞买人报名参与该采矿权的竞买即视为认可并接受原采矿权人的上述资产评估值。若其它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的,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将20157.0743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原采矿权人银行账户中,不接受分期交纳,不交纳属违约,不退还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二是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还需向出让方缴纳该宗采矿权出让前期成本费用,共计23.90万元,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忠县财政局(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忠县支行,账号:*0039-*,备注:规资局采矿权出让成本)。

(七)根据渝规资〔2023〕155号文件等有关要求,本次出让采矿权核定的主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设计开采规模800万吨/年,该矿种所开采的矿石只能用于加工生产水泥产品,不得用于生产建筑骨料等其它产品。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须与出让方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逾期未签署的,不予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出让的仅是采矿权,不包括土地、林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出让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它规费、税费、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

(九)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要现场考察并详细了解采矿权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建构筑物、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等实际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评估转接及手续办理和其他权益补偿数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略)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8月30日

[ 索引号 ] *604/2023-37340 [ 发文字号 ] 渝矿采出字〔2023〕(忠县)1号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发布日期 ] 2023-08-30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 (略)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以下采矿权,并委托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地理位置

矿种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资源储量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

标高

生产

规模

出让年限(年)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

(万元)

ZXGC*

忠县石子乡石板水水泥用灰岩矿

忠县石子乡宝山村

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

详见《出让文件》

30640.7万吨

1.3127

+1030米至+760米

980万吨/年

24.9

80274.84

24082

备注:生产规模按照开采矿种分为:水泥用灰岩80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180万吨/年。

二、出让人: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

三、交易平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街道红星大桥路10号附1号,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23-*。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三)竞买申请人需具备与开采加工大型规模矿产资源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四)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公告时间:2023年08月30日-2023年09月28日

拍卖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时30分-2023年09月28日11时30分

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六、获取竞买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领取出让相关资料,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查阅、下载出让资料。

(二)报名时限: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在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电子档。

(四)保证金的交纳详见《出让文件》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出让为无底价,采用增价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前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该采矿权为已建矿山。

(二)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三)竞得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在矿山投产时同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四)该采矿权为已建矿山。截至2023年4月30日,该宗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内原已出让的剩余水泥用灰岩资源量为8121.60万吨(采矿权评估价21277.58万元)未纳入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范围内,成交确认后,原剩余资源量按照交付时的实际剩余资源量乘以本次拍卖出让的成交单价计算其价款,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另行一次性支付给原采矿权人,开采权利归新竞得人所有;不全额支付属违约,不退还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根据采矿权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该矿区范围内预计总可采资源量25690.10万吨。

(五)为与相邻大型矿山—三一绿建(重庆) (略) 柑子碥石灰岩矿留出200米安全间距,该宗采矿权出让范围将与相邻矿山安全间距内已出让给原采矿权人的矿区范围调出。经核实,调出范围内的剩余水泥用灰岩资源量为76.80万吨,分割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01.21万元。由于该部分资源已在本次出让的资源量中等量扣除,若其它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将该部分资源量按照评估价201.21万元补偿给原采矿权人。其它竞买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须将该款项一次性支付至原采矿权人银行账户中,不接受分期交纳,不交纳属违约,不退还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六)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原采矿权人的资产处置等要求。一是由于该宗采矿权为已建矿山增划资源,需要利用原有矿山生产系统进行开采,新竞得人需对原采矿权人的固定资产进行转接。原采矿权人矿山所涉固定资产(不含已出让剩余资源量) (略) 场价值为20157.0743万元,该资产评估价值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单列,竞买人报名参与该采矿权的竞买即视为认可并接受原采矿权人的上述资产评估值。若其它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的,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将20157.0743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原采矿权人银行账户中,不接受分期交纳,不交纳属违约,不退还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二是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还需向出让方缴纳该宗采矿权出让前期成本费用,共计23.90万元,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忠县财政局(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忠县支行,账号:*0039-*,备注:规资局采矿权出让成本)。

(七)根据渝规资〔2023〕155号文件等有关要求,本次出让采矿权核定的主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设计开采规模800万吨/年,该矿种所开采的矿石只能用于加工生产水泥产品,不得用于生产建筑骨料等其它产品。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须与出让方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逾期未签署的,不予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出让的仅是采矿权,不包括土地、林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出让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它规费、税费、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

(九)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要现场考察并详细了解采矿权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建构筑物、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等实际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评估转接及手续办理和其他权益补偿数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略)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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