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3-08-30 10:09:41
(略) 政府的工作安排,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拟于近期依法协议出让位于位于《海口江东新区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海口江东新区JDLA-03-B02地块,土地面积13762.17平方米(合20.64亩)。地块现状 (略) 义工宿舍房和一座老人临终关怀房屋,为妥善解决历时遗留问题,地块现状建设建筑物由受让人自行拆除,并按现规划实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拟出让地块位于《海口江东新区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面积13762.17平方米(合20.64亩),土地用途为宗教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根据《海口江东新区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江东新区JDLA-03-B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35米,绿地率≥20%。其他管控要求按照地块规划图则执行。
二、公示时限
1.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9日)。
2.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三、建设要求
该地块用于建设宗教项目,具体建设要求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地块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向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提供: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地址: (略) 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2楼211室,联系人:柯景东,电话0898-*
五、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该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3-08-30 10:09:41
(略) 政府的工作安排,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拟于近期依法协议出让位于位于《海口江东新区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海口江东新区JDLA-03-B02地块,土地面积13762.17平方米(合20.64亩)。地块现状 (略) 义工宿舍房和一座老人临终关怀房屋,为妥善解决历时遗留问题,地块现状建设建筑物由受让人自行拆除,并按现规划实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拟出让地块位于《海口江东新区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面积13762.17平方米(合20.64亩),土地用途为宗教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根据《海口江东新区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江东新区JDLA-03-B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35米,绿地率≥20%。其他管控要求按照地块规划图则执行。
二、公示时限
1.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9日)。
2.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三、建设要求
该地块用于建设宗教项目,具体建设要求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地块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向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提供: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地址: (略) 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2楼211室,联系人:柯景东,电话0898-*
五、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该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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