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招租项目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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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招租项目招租

项目名称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招租项目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8-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4
租赁面积约(㎡)

地上面积:12200㎡

地下面积:4051.6㎡(地下公共停车场,承租方可以公共使用停车位)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第一年半年一付,第二年起一年一付,先付费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两个月(免租期) 承租押金 30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目前该房产空置2020年 (略) ,装修较好,位于南京邮电 (略) 校区内。周边以学校、住宅为主,整体商业聚集度一般,周边有多条公交线路,无环境污染,整体环境较好。目前该房产消防已按学术交流中心标准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其他情况 学术交流中心共有房间143间,其中套间16间,套内面积约56㎡。单人间62间,套内面积约28㎡。双人间65间,套内面积约28㎡。
一楼包含全日餐厅(约400㎡)、茶室(约100㎡)、办公室3间(约27㎡、18㎡、18㎡)、厨房含厨具(约240㎡)、商店(约122㎡)、仓库(约27㎡)。
二楼包含厨房(约220㎡)、宴会厅含厨具(约400㎡)、健身房(180㎡)、包厢4间(18㎡*2、41㎡*2)仓库(约27㎡)。
三楼包含会议室8间(80㎡*2、55㎡*2、27㎡*4)
四楼包含多功能厅(230㎡)已安装灯光、音响等相关设备。(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28.65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评估基准日 2023-02-28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租金底价(元) 150万元/年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南京邮电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9F

住所: (略) 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

法定代表人:叶美兰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出租方承诺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南京邮电 (略) 党政联席会2023年12期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南京邮电 (略)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学术交 (略) 从事学术文化交流服务和对外接待的窗口,它集学术交流、培训、住宿、餐饮服务于一体, (略) 重要的教学科研设施配套场所。为弘扬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经营范围不得改变规划用途,经营范围限于餐饮、客房、会务、培训等,优先服务学校外事、会议、培训等方面的需要。如果需要增加其他经营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论证 (略) 批准同意,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接受除企业外的其他自然人或组织报名,企业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承诺函,包含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以及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人(含意向承租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同一方的其他主体)应确保从未因自身的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行为导致与南京邮电 (略) 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前需先 (略) 相关人员,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 地点: (略) 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 (略)
2 联系人:季海燕、王宇晨,电话:*,*
3. 进校方式:前一天15时00分前关注“南京邮电 (略) 保卫处”微信公众号,进入访客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访问部门选择“后勤处”,否则 (略) 。
4. 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勘测,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5. 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6. 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8-14 至 2023-08-28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2楼),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必交);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存在授权委托人时必须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必须提供);

(四)出租方提供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必须提供);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以及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六)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 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扣除服务费后用于对交易相关方的补偿,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出租标的。
(二)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_20699.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成交月租金的50%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咨询电话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 传真:025-*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接受除企业外的其他自然人或组织报名,企业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承诺函,包含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以及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人(含意向承租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同一方的其他主体)应确保从未因自身的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行为导致与南京邮电 (略) 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咨询电话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 传真:025-*
,南京
项目名称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招租项目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8-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4
租赁面积约(㎡)

地上面积:12200㎡

地下面积:4051.6㎡(地下公共停车场,承租方可以公共使用停车位)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第一年半年一付,第二年起一年一付,先付费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两个月(免租期) 承租押金 30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目前该房产空置2020年 (略) ,装修较好,位于南京邮电 (略) 校区内。周边以学校、住宅为主,整体商业聚集度一般,周边有多条公交线路,无环境污染,整体环境较好。目前该房产消防已按学术交流中心标准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其他情况 学术交流中心共有房间143间,其中套间16间,套内面积约56㎡。单人间62间,套内面积约28㎡。双人间65间,套内面积约28㎡。
一楼包含全日餐厅(约400㎡)、茶室(约100㎡)、办公室3间(约27㎡、18㎡、18㎡)、厨房含厨具(约240㎡)、商店(约122㎡)、仓库(约27㎡)。
二楼包含厨房(约220㎡)、宴会厅含厨具(约400㎡)、健身房(180㎡)、包厢4间(18㎡*2、41㎡*2)仓库(约27㎡)。
三楼包含会议室8间(80㎡*2、55㎡*2、27㎡*4)
四楼包含多功能厅(230㎡)已安装灯光、音响等相关设备。(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28.65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评估基准日 2023-02-28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租金底价(元) 150万元/年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南京邮电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9F

住所: (略) 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

法定代表人:叶美兰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出租方承诺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南京邮电 (略) 党政联席会2023年12期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南京邮电 (略)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学术交 (略) 从事学术文化交流服务和对外接待的窗口,它集学术交流、培训、住宿、餐饮服务于一体, (略) 重要的教学科研设施配套场所。为弘扬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经营范围不得改变规划用途,经营范围限于餐饮、客房、会务、培训等,优先服务学校外事、会议、培训等方面的需要。如果需要增加其他经营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论证 (略) 批准同意,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接受除企业外的其他自然人或组织报名,企业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承诺函,包含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以及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人(含意向承租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同一方的其他主体)应确保从未因自身的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行为导致与南京邮电 (略) 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前需先 (略) 相关人员,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 地点: (略) 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 (略)
2 联系人:季海燕、王宇晨,电话:*,*
3. 进校方式:前一天15时00分前关注“南京邮电 (略) 保卫处”微信公众号,进入访客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访问部门选择“后勤处”,否则 (略) 。
4. 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勘测,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5. 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6. 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8-14 至 2023-08-28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2楼),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必交);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存在授权委托人时必须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必须提供);

(四)出租方提供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必须提供);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以及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六)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 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扣除服务费后用于对交易相关方的补偿,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出租标的。
(二)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_20699.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成交月租金的50%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咨询电话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 传真:025-*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接受除企业外的其他自然人或组织报名,企业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承诺函,包含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以及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人(含意向承租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同一方的其他主体)应确保从未因自身的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行为导致与南京邮电 (略) 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咨询电话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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