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江兴东路88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苗木公开转让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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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江兴东路88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苗木公开转让公告号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略) 吴江区江兴东路88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苗木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略) 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3年06月28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05月16日,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将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含设备、苗木)及周边51.8亩土地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0月18日
转让方名称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兴东路88号房地产及构筑物、生产设备、苗木。本次转让房地产产证编号为:苏(2023) (略) 吴江区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产证宗地面积为*.69㎡,产证房产面积为*.97㎡。本次涉及转让标的物位于上述产证西南侧厂房,转让厂房建筑面积为19738.62㎡,桩基础,钢混结构,总层数为2层,平均层高5.3米,转让土地面积约为34533㎡(以最终宗地测绘为准),目前厂房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已对外出租,租赁面积为5534平方米,租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计20项,机器设备计15项,电子(办公)设备计298项(均处于拆除或长期闲置状态,无法正常使用),生产性生物资产计21项。该项目土地四至为:北至工厂,南至围墙,西至围墙,东至工厂,地上建有车间,低压配电室,辅房等建筑物,土地利用状况较好,最终受让方需要自行申请配电、按照宗地重建围墙以及重新规划给排水及消防。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弘远众益土地房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弘远众益资评报字〔2023〕第006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3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899.1754
特别事项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王骁奇,联系电话:0512-*,查看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月8日、9月14日、9月15日、10月11日、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需继续履行(或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与租赁公司的租赁协议至合同期结束,租赁期间水电 (略) 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五、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并在双方支付交易组织各方相关费用后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 七、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吴江区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整体出让,不分割出让。 九、其他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不低于5899.1754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提交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关于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及51.8亩土地转让的请示》(吴开发展〔2023〕8号)
3、《关于同意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及51.8亩土地转让的批复》(吴开发〔2023〕45号)
4、《关于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及周边51.8亩土地转让的函》(吴开发函〔2023〕4号)
5、《关于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及周边51.8亩土地转让的复函》(吴国资办〔2023〕42号)
6、《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拟部分非流动资产转让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 (略) 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弘远众益资评报字〔2023〕第006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9、不动产权证
10、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11、公开招标的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
12、房屋租赁合同
13、转让方承诺函
14、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后,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招标单位联系人:*亚萍,联系方式:0512-*。公开招标的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备查文件。鉴证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本项目不接受贷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2023年10月1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其他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略) 吴江区江兴东路88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苗木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略) 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3年06月28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05月16日,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将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含设备、苗木)及周边51.8亩土地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0月18日
转让方名称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兴东路88号房地产及构筑物、生产设备、苗木。本次转让房地产产证编号为:苏(2023) (略) 吴江区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产证宗地面积为*.69㎡,产证房产面积为*.97㎡。本次涉及转让标的物位于上述产证西南侧厂房,转让厂房建筑面积为19738.62㎡,桩基础,钢混结构,总层数为2层,平均层高5.3米,转让土地面积约为34533㎡(以最终宗地测绘为准),目前厂房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已对外出租,租赁面积为5534平方米,租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计20项,机器设备计15项,电子(办公)设备计298项(均处于拆除或长期闲置状态,无法正常使用),生产性生物资产计21项。该项目土地四至为:北至工厂,南至围墙,西至围墙,东至工厂,地上建有车间,低压配电室,辅房等建筑物,土地利用状况较好,最终受让方需要自行申请配电、按照宗地重建围墙以及重新规划给排水及消防。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弘远众益土地房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弘远众益资评报字〔2023〕第006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3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899.1754
特别事项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王骁奇,联系电话:0512-*,查看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月8日、9月14日、9月15日、10月11日、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需继续履行(或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与租赁公司的租赁协议至合同期结束,租赁期间水电 (略) 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五、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并在双方支付交易组织各方相关费用后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 七、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吴江区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整体出让,不分割出让。 九、其他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不低于5899.1754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提交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关于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及51.8亩土地转让的请示》(吴开发展〔2023〕8号)
3、《关于同意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及51.8亩土地转让的批复》(吴开发〔2023〕45号)
4、《关于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及周边51.8亩土地转让的函》(吴开发函〔2023〕4号)
5、《关于华映视讯LCM1号厂房及周边51.8亩土地转让的复函》(吴国资办〔2023〕42号)
6、《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拟部分非流动资产转让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 (略) 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弘远众益资评报字〔2023〕第006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9、不动产权证
10、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11、公开招标的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
12、房屋租赁合同
13、转让方承诺函
14、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后,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招标单位联系人:*亚萍,联系方式:0512-*。公开招标的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备查文件。鉴证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本项目不接受贷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2023年10月1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其他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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