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名称: | 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烽火 (略) | ||
转让比例: | 4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信息 (略) 投资管理部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032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8-31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0.6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提交退还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烽火”字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品牌,不得继续以“烽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应在工商变更时完成对标的企业的更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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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14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0.06 | 净利润(上年度): | -0.06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01.25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683.1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81.9 | |
审计机构: | 无 | |||||
本年度 2023-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0.01 | 净利润: | -0.01 | |
资产总额: | 301.24 | 负债总额: | 683.1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81.91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
烽火 (略) | 40 | |||||
李丽 | 20 | |||||
姚德年 | 24 | |||||
李岭 | 16 |
项目名称: | 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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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烽火 (略) | ||
转让比例: | 4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信息 (略) 投资管理部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032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8-31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0.6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提交退还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烽火”字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品牌,不得继续以“烽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应在工商变更时完成对标的企业的更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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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14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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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0.06 | 净利润(上年度): | -0.06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01.25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683.1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81.9 | |
审计机构: | 无 | |||||
本年度 2023-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0.01 | 净利润: | -0.01 | |
资产总额: | 301.24 | 负债总额: | 683.1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81.91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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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 (略) | 40 | |||||
李丽 | 20 | |||||
姚德年 | 24 | |||||
李岭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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