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竞价公告
乐农村产权告字【2023】0260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 (略) 仙溪镇双溪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略) 将于2023年9月12日10:00至2023年9月13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http://**/zc/zc_item.htm?user_id=*;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合并交易) | 面积约 | 流转/租赁期限(年) | 规划用途 | 首年起始价 (万元) | 首年总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
1 | 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 | 6.3143(公顷) | 35 | 农村居民点用地0.0541公顷,园地6.3636公顷,一般基础农田16.9694公顷,新增一般农田1.1042公顷,自然保留地1.8676公顷,一般农田0.6789公顷,林地88.8692公顷 | 9.47 | 62.16 | 40 | 30 | 0.5 |
2 | 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 | 99.7170(公顷) | 35 | 22.44 | |||||
3 | 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 | 8.5074 (公顷) | 35 | 3.83 | |||||
4 | 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租赁权 | 1.1583(公顷) | 20+15 | 26.42 |
注:1、本次竞价标的分为两个区域,分别是①、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②、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外区域。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外区域分为三个标的,分别是标的物1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标的物2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标的物3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上述标的区域四至详见测绘图纸及相关报告明细(附后)。标的1、标的2、标的3无权属证明,标的4无产权证。本次流转及租赁已在委托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竞得人承诺不因此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
2、委托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使用,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略) (略) 无涉。
3、以上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房屋面积、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占地面积(亩数)、林木及青苗品类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土地、山林、村庄区域内的质量问题、土石结构、固定装修损坏、占地面积(亩数)差异、林木及青苗品类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竞得人须对标的物上的青苗、果木等进行补偿,青苗补偿金额为评估价格的60%,果木补偿金额为评估价格的100%(评估报告附后),上述两类共计补偿*元。竞得人支付青苗、果木补偿后,对应的青苗、果木归竞得人所有。没有支付补偿费的青苗、果木归委托人所有并由委托人无偿栽种,流转期第二年到期后由委托人自行负责移栽。流转期第二年到期后未移栽的青苗、果木视为委托人自动放弃,青苗、果木归竞得人所有并可以自行处置。
5、竞得人须对标的物上的梨树进行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元。
6、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的猪牛圈(棚)、厕所等进行一次性补偿,猪牛圈(棚)按1000元/个、厕所按500元/个,补偿总金额*元。
7、竞得人须对本次交易中未列入补偿的其它地上附属物进行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元。其它地上附属物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置的,竞得人须从其规定。
8、标的4租赁免租金装修期为30天,自标的物移交之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从30天的装修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9、因此次交易、流转行为而产生税费由委托人和竞得人各自依法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效存续的法人(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1用途限制:未经批准,仅限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
标的2用途限制:未经批准,仅限林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
标的3用途限制:未经批准,仅限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
标的4用途限制: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等相关行业。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并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租金支付方式:
总成交款分七期支付,每五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期开始每期租金在上一期总租金的基础上逐期递增10%。成交款项【包含上述合并交易标的首期成交款和各类补偿款(共计*元),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和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应于上一期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委托人。每个标的对应成交价及土地林地每年每亩出租价由委托人与竞得人根据总成交价并按比例确定。每标的首年成交价=每标的首年起始价×合并标的首年总成交价÷合并标的首年总起始价。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竞价前一日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2、参加竞价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效存续的法人(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待通过竞买资质审核后方可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买人资质提交截止时间为竞价开始前24小时。
3、竞买人需在线提交竞买人资料的照片: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若办理委托 (特别提醒:竞买人使用的淘宝账号若非该企业淘宝账号的,需办理委托),还需在线提交下列资料的照片:
(1)授权委托书原件(页面附件位置提供统一授权委托书模板)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注:若竞买人在线提交的资料不完整或有误,造成无法通过资质审核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携带已提交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办理委托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5、竞价成交的,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 (略)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租赁合同》等(样本附后)。
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包含上述合并交易标的首期成交款和标的各类补偿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和履约保证金等以转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清(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 (略) 支行营业部;账号:*), (略) (略) 收取的竞价服务 (略)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3675 7397 6042),并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于流转/租赁期结束后扣除竞得人所欠税、费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
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根据竞价页面成交金额向竞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价须知)。
2、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受托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委托人签订《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租赁合同》等,签署标的物交割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价款结算及申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委托人将成交后一个月内自行与竞得人进行实物交割。
3、交易结果公布: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公布此次交易结果。
八、特别提醒:
1、在流转期和租赁期内,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标的物流转、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手续需自行办理。若标的物存在瑕疵部分,由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委 (略) (略) 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4、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竞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流转合同、租赁合同的理由。
5、流转期和租赁期内,竞得人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再流转、转租,再流转、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竞得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再流转、转租行为的后果。
6、流转期和租赁期内,若标的物被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征用或政府收回的,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流转期(租期)的租金(按日租金计算),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政府给予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委托人所有,青苗补贴及其它损失费补贴归竞得人所有。
7、竞得人须自行承担在流转期和租赁期内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在流转期和租赁期内,遇国家政策变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收回标的物的,竞得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流转/租赁合同,委托人除退还剩余流转期/租期的租金外(按日租金计算),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
8、在流转期和租赁期内,若竞得人在标的物上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须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9、若因竞得人经营需要,对标的土地部分(局部)用于非种植功能的,在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委托人允许其搭建用于建设经营所需相配套的设施,相关审批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10、竞价成交后,委托人与竞得人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均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租赁合同》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在竞价成交后,对委托人与竞得人出现的上述合同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12、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13、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前应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若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无效或取消其竞得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略) (略) 咨询。
咨询电话:0577-*,0577-*,*;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 (略) 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B11室
乡镇监督电话:0577-*
(略) 仙溪镇双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略)
2023年 9月1 日
竞价公告
乐农村产权告字【2023】0260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 (略) 仙溪镇双溪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略) 将于2023年9月12日10:00至2023年9月13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http://**/zc/zc_item.htm?user_id=*;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合并交易) | 面积约 | 流转/租赁期限(年) | 规划用途 | 首年起始价 (万元) | 首年总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
1 | 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 | 6.3143(公顷) | 35 | 农村居民点用地0.0541公顷,园地6.3636公顷,一般基础农田16.9694公顷,新增一般农田1.1042公顷,自然保留地1.8676公顷,一般农田0.6789公顷,林地88.8692公顷 | 9.47 | 62.16 | 40 | 30 | 0.5 |
2 | 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 | 99.7170(公顷) | 35 | 22.44 | |||||
3 | 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 | 8.5074 (公顷) | 35 | 3.83 | |||||
4 | 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租赁权 | 1.1583(公顷) | 20+15 | 26.42 |
注:1、本次竞价标的分为两个区域,分别是①、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②、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外区域。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外区域分为三个标的,分别是标的物1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标的物2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标的物3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上述标的区域四至详见测绘图纸及相关报告明细(附后)。标的1、标的2、标的3无权属证明,标的4无产权证。本次流转及租赁已在委托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竞得人承诺不因此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
2、委托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使用,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略) (略) 无涉。
3、以上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房屋面积、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占地面积(亩数)、林木及青苗品类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土地、山林、村庄区域内的质量问题、土石结构、固定装修损坏、占地面积(亩数)差异、林木及青苗品类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竞得人须对标的物上的青苗、果木等进行补偿,青苗补偿金额为评估价格的60%,果木补偿金额为评估价格的100%(评估报告附后),上述两类共计补偿*元。竞得人支付青苗、果木补偿后,对应的青苗、果木归竞得人所有。没有支付补偿费的青苗、果木归委托人所有并由委托人无偿栽种,流转期第二年到期后由委托人自行负责移栽。流转期第二年到期后未移栽的青苗、果木视为委托人自动放弃,青苗、果木归竞得人所有并可以自行处置。
5、竞得人须对标的物上的梨树进行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元。
6、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的猪牛圈(棚)、厕所等进行一次性补偿,猪牛圈(棚)按1000元/个、厕所按500元/个,补偿总金额*元。
7、竞得人须对本次交易中未列入补偿的其它地上附属物进行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元。其它地上附属物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置的,竞得人须从其规定。
8、标的4租赁免租金装修期为30天,自标的物移交之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从30天的装修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9、因此次交易、流转行为而产生税费由委托人和竞得人各自依法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效存续的法人(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1用途限制:未经批准,仅限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
标的2用途限制:未经批准,仅限林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
标的3用途限制:未经批准,仅限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
标的4用途限制: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等相关行业。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并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租金支付方式:
总成交款分七期支付,每五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期开始每期租金在上一期总租金的基础上逐期递增10%。成交款项【包含上述合并交易标的首期成交款和各类补偿款(共计*元),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和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应于上一期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委托人。每个标的对应成交价及土地林地每年每亩出租价由委托人与竞得人根据总成交价并按比例确定。每标的首年成交价=每标的首年起始价×合并标的首年总成交价÷合并标的首年总起始价。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竞价前一日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2、参加竞价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效存续的法人(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待通过竞买资质审核后方可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买人资质提交截止时间为竞价开始前24小时。
3、竞买人需在线提交竞买人资料的照片: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若办理委托 (特别提醒:竞买人使用的淘宝账号若非该企业淘宝账号的,需办理委托),还需在线提交下列资料的照片:
(1)授权委托书原件(页面附件位置提供统一授权委托书模板)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注:若竞买人在线提交的资料不完整或有误,造成无法通过资质审核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携带已提交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办理委托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5、竞价成交的,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 (略)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租赁合同》等(样本附后)。
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包含上述合并交易标的首期成交款和标的各类补偿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和履约保证金等以转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清(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 (略) 支行营业部;账号:*), (略) (略) 收取的竞价服务 (略)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3675 7397 6042),并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于流转/租赁期结束后扣除竞得人所欠税、费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
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根据竞价页面成交金额向竞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价须知)。
2、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受托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委托人签订《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租赁合同》等,签署标的物交割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价款结算及申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委托人将成交后一个月内自行与竞得人进行实物交割。
3、交易结果公布: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公布此次交易结果。
八、特别提醒:
1、在流转期和租赁期内,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标的物流转、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手续需自行办理。若标的物存在瑕疵部分,由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委 (略) (略) 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4、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竞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流转合同、租赁合同的理由。
5、流转期和租赁期内,竞得人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再流转、转租,再流转、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竞得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再流转、转租行为的后果。
6、流转期和租赁期内,若标的物被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征用或政府收回的,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流转期(租期)的租金(按日租金计算),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政府给予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委托人所有,青苗补贴及其它损失费补贴归竞得人所有。
7、竞得人须自行承担在流转期和租赁期内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在流转期和租赁期内,遇国家政策变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收回标的物的,竞得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流转/租赁合同,委托人除退还剩余流转期/租期的租金外(按日租金计算),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
8、在流转期和租赁期内,若竞得人在标的物上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须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9、若因竞得人经营需要,对标的土地部分(局部)用于非种植功能的,在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委托人允许其搭建用于建设经营所需相配套的设施,相关审批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10、竞价成交后,委托人与竞得人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均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仙溪镇双溪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含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区域)合同》、《仙溪镇双溪村鸡冠垄自然村、大堂自然村旧村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租赁合同》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在竞价成交后,对委托人与竞得人出现的上述合同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12、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13、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前应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若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无效或取消其竞得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略) (略) 咨询。
咨询电话:0577-*,0577-*,*;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 (略) 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B11室
乡镇监督电话:0577-*
(略) 仙溪镇双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略)
2023年 9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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