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青州市两处房地产出让项目挂牌竞价出让公告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青州市两处房地产出让项目挂牌竞价出让公告
(略) (略) (略) 两处房地产出让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QZ-2023-0038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两处房地产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一) (略) 政法街78号房地产一宗,权属证书编号为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其他商业用地/商业服务,使用年限:2006年05月29日起至2056年05月29日,包含以下资产:
(1)房屋建筑物面积总计2122.65㎡(其中:办公楼为四层,建筑面积:2098.69㎡;传达室为一层,建筑面积:23.96㎡);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261.35㎡;
(3)构筑物及苗木一宗。
标的资产整体出让,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潍正泰评报字(2023)第2018号,挂牌(竞价)起始价合计1792.*万元,竞拍保证金180万元。
(二) (略) 驼山南路4456号房地产一宗,权属证书编号为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其他商业用地/商业服务。使用年限:2016年05月29日起至2056年05月29日止,包含以下资产:
(1)房屋建筑建筑面积总计3154.83㎡(其中:办公楼为五层,建筑面积2087.02㎡;西附属楼为二层,建筑面积1015.65㎡;门卫为一层,建筑面积:52.16㎡);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782.75㎡;
(3)构筑物及苗木一宗。
标的资产整体出让,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潍正泰评报字(2023)第2020号,挂牌(竞价)起始价合计4090.*万元,竞拍保证金410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 (略) (略) (略) 两处房地产出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3年10月9日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缴纳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收款人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青州金鼎支行
六、展示时间、地点:2023年9月27日、28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李利莅 *。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一) (略) 政法街78号房地产一宗:2023年10月10日14:00-14: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二) (略) 驼山南路4456号房地产一宗:2023年10月10日14:30-15: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齐鲁晚报
九、重要声明
1、请竞买人自行踏勘标的现场,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2、房产目前有第三方使用中,摘牌(竞价)成交后,出让方协助买受人腾空房产。
3、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款项后,需自行办理标的资产的确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确权、过户等相应风险,出让方予以协助配合,本次出让标的资产确权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等)由出让方及买受人按权属责任划分承担各自应缴纳费用,房地产以现状为准,面积数量均以办理过户时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量为准,其大小不影响成交价。
十、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一经办理竞买申购手续并交纳竞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资产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资产或标的资产存在风险为由退还出让标的资产,否则将视为违约,扣除竞拍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出让标的资产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须自摘牌(竞价)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汇入指定账户。
3、买受人在进行标的交接或标的资产确权、过户过程中如发生任何的争议或责任均自行解决承担。
4、摘牌(竞价)成交,买受人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买受人自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携带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到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自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缴至指定账户,然后携缴款收据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签订或逾期付款的,出让方将取消买受人资格,并扣除竞拍保证金。
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6、出让方和拍卖人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所列面积仅供参考。
联系电话:* 杨经理
(略)
2023年9月1日
(略) (略) (略) 两处房地产出让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QZ-2023-0038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两处房地产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一) (略) 政法街78号房地产一宗,权属证书编号为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其他商业用地/商业服务,使用年限:2006年05月29日起至2056年05月29日,包含以下资产:
(1)房屋建筑物面积总计2122.65㎡(其中:办公楼为四层,建筑面积:2098.69㎡;传达室为一层,建筑面积:23.96㎡);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261.35㎡;
(3)构筑物及苗木一宗。
标的资产整体出让,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潍正泰评报字(2023)第2018号,挂牌(竞价)起始价合计1792.*万元,竞拍保证金180万元。
(二) (略) 驼山南路4456号房地产一宗,权属证书编号为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其他商业用地/商业服务。使用年限:2016年05月29日起至2056年05月29日止,包含以下资产:
(1)房屋建筑建筑面积总计3154.83㎡(其中:办公楼为五层,建筑面积2087.02㎡;西附属楼为二层,建筑面积1015.65㎡;门卫为一层,建筑面积:52.16㎡);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782.75㎡;
(3)构筑物及苗木一宗。
标的资产整体出让,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潍正泰评报字(2023)第2020号,挂牌(竞价)起始价合计4090.*万元,竞拍保证金410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 (略) (略) (略) 两处房地产出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3年10月9日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缴纳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收款人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青州金鼎支行
六、展示时间、地点:2023年9月27日、28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李利莅 *。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一) (略) 政法街78号房地产一宗:2023年10月10日14:00-14: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二) (略) 驼山南路4456号房地产一宗:2023年10月10日14:30-15: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齐鲁晚报
九、重要声明
1、请竞买人自行踏勘标的现场,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2、房产目前有第三方使用中,摘牌(竞价)成交后,出让方协助买受人腾空房产。
3、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款项后,需自行办理标的资产的确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确权、过户等相应风险,出让方予以协助配合,本次出让标的资产确权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等)由出让方及买受人按权属责任划分承担各自应缴纳费用,房地产以现状为准,面积数量均以办理过户时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量为准,其大小不影响成交价。
十、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一经办理竞买申购手续并交纳竞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资产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资产或标的资产存在风险为由退还出让标的资产,否则将视为违约,扣除竞拍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出让标的资产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须自摘牌(竞价)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汇入指定账户。
3、买受人在进行标的交接或标的资产确权、过户过程中如发生任何的争议或责任均自行解决承担。
4、摘牌(竞价)成交,买受人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买受人自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携带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到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自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缴至指定账户,然后携缴款收据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签订或逾期付款的,出让方将取消买受人资格,并扣除竞拍保证金。
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6、出让方和拍卖人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所列面积仅供参考。
联系电话:* 杨经理
(略)
2023年9月1日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