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220号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转让项目
2023年第1220号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起始价: ¥ 0.* 万元/吨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LN2023DF* | 监测编号 | GR2023DL* |
标的名称 | (2023年第1220号)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万元/吨) | 0.* |
公告日期 | 2023-09-01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9-11 |
现场展示时间 | (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09月08日14:00。 1、本项目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17:00(特别提示:现场踏勘前不要求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企业不能参加现场踏勘和后续交易活动。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1日17:00,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能参加后续交易活动。 2、欲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09月07日17:00前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手续且经资格审核通过(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411-*),并于2023年09月08日14:00 (略) 连山区新华大街46号营销调运部门口统一集合,意向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办理进厂手续,未在现场踏勘日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的意向受让方不得参加现场踏勘。) | ||
网络竞价时间 | (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00,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5: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2日15: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3.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0.00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统一展示时间 | (3、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现场踏勘确认函》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包括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已对转让方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充分知晓并同意。未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交易活动。 4、每位意向受让方最多可委派1名工作人员进厂踏勘。踏勘时,意向受让方必须听从指挥,不得在报废液化气钢瓶堆上攀爬、行走等,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若违反安全规定,转让方有权禁止其参与本项目的受让,造成任何后果,受让方自行负责。)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详细信息 | 1、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转让项目的标的资产全部为报废液化气钢瓶,已剪开处理,转让底价为人民币0.22万元/吨,预估重量约20吨,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4.40万元。 2、本项目挂牌公告中所披露的转让底价人民币0.22万元/吨为报废液化气钢瓶的转让底价(单价),本项目成交后按照受让方最终报出的成交单价与预估重量计算标的资产的预估交易价款,在资产交割时按照实际检斤称重计算标的资产的实际交易价款,实际交易价款与预估交易价款的差额在资产交割时多退少补。 3、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资产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为准,转让方不提供材质证明,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 ||
资产信息 | |||
资产概述 | (2023年第1220号)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转让项目。 |
资产地图位置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起始价: ¥ 0.* 万元/吨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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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N2023DF* | 监测编号 | GR2023DL* |
标的名称 | (2023年第1220号)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万元/吨) | 0.* |
公告日期 | 2023-09-01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9-11 |
现场展示时间 | (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09月08日14:00。 1、本项目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17:00(特别提示:现场踏勘前不要求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企业不能参加现场踏勘和后续交易活动。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1日17:00,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能参加后续交易活动。 2、欲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09月07日17:00前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手续且经资格审核通过(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411-*),并于2023年09月08日14:00 (略) 连山区新华大街46号营销调运部门口统一集合,意向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办理进厂手续,未在现场踏勘日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的意向受让方不得参加现场踏勘。) | ||
网络竞价时间 | (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00,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5: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2日15: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3.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0.00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统一展示时间 | (3、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现场踏勘确认函》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包括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已对转让方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充分知晓并同意。未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交易活动。 4、每位意向受让方最多可委派1名工作人员进厂踏勘。踏勘时,意向受让方必须听从指挥,不得在报废液化气钢瓶堆上攀爬、行走等,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若违反安全规定,转让方有权禁止其参与本项目的受让,造成任何后果,受让方自行负责。)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详细信息 | 1、锦西石化(上市)一批报废液化气钢瓶转让项目的标的资产全部为报废液化气钢瓶,已剪开处理,转让底价为人民币0.22万元/吨,预估重量约20吨,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4.40万元。 2、本项目挂牌公告中所披露的转让底价人民币0.22万元/吨为报废液化气钢瓶的转让底价(单价),本项目成交后按照受让方最终报出的成交单价与预估重量计算标的资产的预估交易价款,在资产交割时按照实际检斤称重计算标的资产的实际交易价款,实际交易价款与预估交易价款的差额在资产交割时多退少补。 3、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资产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为准,转让方不提供材质证明,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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