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祁山镇联合林场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竹坞
祁门县祁山镇联合林场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竹坞
产权信息 |
登记日期:2023-08-17 | ||
所有权人:祁山联合林场 | 权证编号:*07、*08、* | 权证年限:2023年08月15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描述:1996年造杉木林 | ||
交易面积: 166.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166.00亩 | ||
项目位置:祁门县祁山镇芳村村坞口组竹坞 | ||
项目四至:1号土名“竹坞”,东至湾主伐山;南至湾口;西至小降;北至大降。2号土名“竹坞”,东至主伐山;南至大降;西至湾;北至湾及个人杉木林。3号土名“竹坞”,东至22年主伐山;南至湾口;西至小山降;北至与平溪组共降。 |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27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9.50米 | 平均胸径:14.10厘米 | 蓄积(材积)量:1868.0立方米 |
补充说明:①买受人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以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②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2月30日。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及时将山场交付给林场,以便林场及时组织劳力更新造林。为保证买受人按时交付山场,要求买受人在支付标的款同时另外支付*万元保证金,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③买受人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伐;林场积极协调解决中标者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④买受人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发生森林火灾的,交由森林公安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买受人若需开设木材集材、运输道路的,应事先征得土地所有方同意,开路临时占用土(林)地的损失补偿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林场予以协助)。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运输道路,须分摊修路维护费用,买受人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其使用权交由林场所有。⑤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非法收购非中标伐区生产的木材,及时缴纳各项税收。⑥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⑦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⑧买受人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并按规办理木材采伐证,办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⑨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⑩按原联营合同条款和联营方要求,该山场林木采伐作业优先安排联营方劳动力,采运工资参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 ||
使用权人:祁山联合林场 | 权证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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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1996年造杉木林 | |||||||||||||||
交易面积: 166.00亩 其中: 商品林 166.00亩 | |||||||||||||||
数量: 株数万株、蓄积(材积)量 1868立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 | |||||||||||||||
交易底价:小写 *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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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3-09-01 | ||||||||||||||
成交人:陈国鑫 | 成交价:小写 *元 |
产权信息 |
登记日期:2023-08-17 | ||
所有权人:祁山联合林场 | 权证编号:*07、*08、* | 权证年限:2023年08月15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描述:1996年造杉木林 | ||
交易面积: 166.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166.00亩 | ||
项目位置:祁门县祁山镇芳村村坞口组竹坞 | ||
项目四至:1号土名“竹坞”,东至湾主伐山;南至湾口;西至小降;北至大降。2号土名“竹坞”,东至主伐山;南至大降;西至湾;北至湾及个人杉木林。3号土名“竹坞”,东至22年主伐山;南至湾口;西至小山降;北至与平溪组共降。 | ||
坐标拐点: | ||
树种组成: |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27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9.50米 | 平均胸径:14.10厘米 | 蓄积(材积)量:1868.0立方米 |
附属设施: | ||
项目用途: | ||
补充说明:①买受人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以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②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2月30日。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及时将山场交付给林场,以便林场及时组织劳力更新造林。为保证买受人按时交付山场,要求买受人在支付标的款同时另外支付*万元保证金,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③买受人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伐;林场积极协调解决中标者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④买受人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发生森林火灾的,交由森林公安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买受人若需开设木材集材、运输道路的,应事先征得土地所有方同意,开路临时占用土(林)地的损失补偿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林场予以协助)。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运输道路,须分摊修路维护费用,买受人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其使用权交由林场所有。⑤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非法收购非中标伐区生产的木材,及时缴纳各项税收。⑥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⑦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⑧买受人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并按规办理木材采伐证,办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⑨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⑩按原联营合同条款和联营方要求,该山场林木采伐作业优先安排联营方劳动力,采运工资参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 ||
使用权人:祁山联合林场 | 权证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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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1996年造杉木林 | |||||||||||||||
交易面积: 166.00亩 其中: 商品林 166.00亩 | |||||||||||||||
数量: 株数万株、蓄积(材积)量 1868立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 | |||||||||||||||
交易底价:小写 *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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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3-09-01 | ||||||||||||||
成交人:陈国鑫 | 成交价:小写 *元 | ||||||||||||||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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