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41#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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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41#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拍卖

鹤庆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41#普通建筑用 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拍卖公告

经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将于2023年9月12日9:00时正,对鹤庆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41#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鹤庆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41#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约37.60万吨),按生态修复项目实际产生土石料数量及拍卖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实际交付的土石料数量按竞得人现场实际过磅数量确定。

二、拍卖方式

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标的起拍价:人民币21.90元/吨,拍卖时以土石料每吨单价竞价。成交土石料数量不定,按生态修复项目实际产生数量及拍卖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17:00时止,本次拍卖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五、拍卖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时正。

六、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网站(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

七、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卖。

2.竞买人须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竞买人须在鹤庆县草海镇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砂石加工场地证明及经营手续(竞买人自身不具备场地证明及经营手续的,也可提供在鹤庆县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砂石加工场地证明及经营手续的委托)。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人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右侧“CA办理”的引导操作,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买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17:00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网站(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鹤庆县草海镇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砂石加工场地证明及经营手续或相关委托。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电话:0872-*)。

九、竞买保证金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标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大写:**万元整),线下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建行鹤庆支行

开户名称: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银行账号: 5300 1718 1360 5016 8684

联系电话:087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6:00前。

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生态修复工程141#”。

十、报名资格确定:

欲参加竞价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核通过且取得《资格确认通知书》的竞买人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竞买人报名无效。

十一、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采用增价式的竞价方式。

2.竞价方式:

电子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网站(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操作。(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买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增价幅度:加价幅度为人民币:0.05元/次,竞买人每次加价必须是人民币0.05元或是其整数倍。

4. 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十二、竞买人报名及竞价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系统学习(培训系统网址http://**: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

十三、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的竞得人应于当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竞得人与鹤庆县自然资源局于3日内签订《土石料出售合同》,竞得人根据规定支付成交预付价款。

十四、成交价款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后,竞得人按生态修复项目实际提供土石料数量及拍卖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实际交付的土石料数量按竞得人现场实际过磅数量确定。预付款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十五、联系电话:

(略) 唐女士 *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田绩先0872-*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瑞梅0872-*

十六、对拍卖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9月10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鹤庆县自然资源局、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鹤庆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41#普通建筑用 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拍卖公告

经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将于2023年9月12日9:00时正,对鹤庆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41#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鹤庆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41#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约37.60万吨),按生态修复项目实际产生土石料数量及拍卖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实际交付的土石料数量按竞得人现场实际过磅数量确定。

二、拍卖方式

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标的起拍价:人民币21.90元/吨,拍卖时以土石料每吨单价竞价。成交土石料数量不定,按生态修复项目实际产生数量及拍卖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17:00时止,本次拍卖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五、拍卖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时正。

六、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网站(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

七、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卖。

2.竞买人须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竞买人须在鹤庆县草海镇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砂石加工场地证明及经营手续(竞买人自身不具备场地证明及经营手续的,也可提供在鹤庆县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砂石加工场地证明及经营手续的委托)。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人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右侧“CA办理”的引导操作,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买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17:00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网站(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鹤庆县草海镇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砂石加工场地证明及经营手续或相关委托。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电话:0872-*)。

九、竞买保证金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标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大写:**万元整),线下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建行鹤庆支行

开户名称: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银行账号: 5300 1718 1360 5016 8684

联系电话:087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6:00前。

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生态修复工程141#”。

十、报名资格确定:

欲参加竞价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核通过且取得《资格确认通知书》的竞买人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竞买人报名无效。

十一、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采用增价式的竞价方式。

2.竞价方式:

电子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网站(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操作。(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买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增价幅度:加价幅度为人民币:0.05元/次,竞买人每次加价必须是人民币0.05元或是其整数倍。

4. 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十二、竞买人报名及竞价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系统学习(培训系统网址http://**: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

十三、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的竞得人应于当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竞得人与鹤庆县自然资源局于3日内签订《土石料出售合同》,竞得人根据规定支付成交预付价款。

十四、成交价款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后,竞得人按生态修复项目实际提供土石料数量及拍卖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实际交付的土石料数量按竞得人现场实际过磅数量确定。预付款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十五、联系电话:

(略) 唐女士 *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田绩先0872-*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瑞梅0872-*

十六、对拍卖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9月10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鹤庆县自然资源局、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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