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民族医学院百东校区1#学生公寓106、107号房四个铺面分别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右江民族医学院百东校区1#学生公寓106、107号房四个铺面分别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右 (略) 百东校区1#学生公寓106、107号房四个铺面分别招租(3年)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962 | 挂牌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
登载网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标的清单 | |||||||||
标的所在地区 | 百色右江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通讯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12日17时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13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右 (略) )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 积 (㎡) | 挂牌价 (元/年)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租赁期 | |||||
1 | 1#学生公寓106号房A区 | 52.5 | 53550 | 1000 | 15000 | 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 | 3年 | |||||
2 | 1#学生公寓106号房B区 | 52.5 | 53550 | 1000 | 15000 | 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 | 3年 | |||||
3 | 1#学生公寓107号房C区 | 64 | 65280 | 1000 | 17000 | 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 | 3年 | |||||
4 | 1#学生公寓107号房D区 | 64 | 65280 | 1000 | 17000 | 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 | 3年 | |||||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 (略) 右 (略) 百东校区,广西百色右江区百色大道128号。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未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已办理土地证,未办理房产证。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 | /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通讯营业厅。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只能自营本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等,以上规定若有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第三次取消承租人的经营资格并全额没收承租人未到期的承租款和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享有1个自然月的免租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承租人如须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提示:根据师生的需求,本校区将设置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营业厅各一所,同一个运营商只能承租一个标的。请意向承租人充分考虑该情况。 6.租金。租金按年支付,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支付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采取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每个使用年度开始前,承租人需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年租金,逾期每日按年租金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15日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停水、停电并单方面解除合同,出租人不退履约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按协议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办完场地交接手续后,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退履约保证金申请,出租人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 (不计利息)。在履约保证金退还前,若承租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负。 8.租赁期内,因出租人发展建设需要拆迁、规划调整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和出租人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无违约的情况,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承租人。非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人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人。 9.租赁期满后,租期内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的装修装饰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包括租赁物内外装饰),承租人不得损毁和拆除租赁物的门、窗、门头招牌等,退还场地时,承租人须清扫干净场地(如场地未清洁干净或不按要求清扫,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清洁费给具体清洁人员,如承租人不支付,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保持所租赁房内结构及水电、排污设施完好(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对已拆除、改动的墙体等设施恢复原貌,恢复原貌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如承租人中途无故退出,也应全部移交,若有故意破坏行为,以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款项。 10.承租人负责门前三包,疏通因使用造成的下水道堵塞,保持环境整洁,处理好相邻关系。配合校园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11.承租人经营期间,必须负责门面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自行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保证门面能正常运行,如水电设施维修、下水道堵塞疏通等问题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 12.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配合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卫生、劳动等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守法经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承租人经营期间,应自觉按出租人规定及物价部门、市场行情规定销售物品,不能随意抬高价格,因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处的,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出租人有权收回经营权并依据相关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13.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营业税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 1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如需改变原租赁用途,须经出租人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对出租人所移交设施负有保管责任,不得擅自变卖或处置出租人所有的财产。 15.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房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16.租期满后,承租人交回租赁物时应当保持房产及附属装修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不得向出租人提出承担改造修缮费用的要求。 17.承租人成交后应按成交价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职责。如成交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合同(包括弃标),均不退还交易保证金,并列入出租人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出租人挂牌的任何项目。 18.承租人在承租期结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后十日内必须全部搬离经营场所。 19.承租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证、健康证、行业许可证等相关的证件),须在签订合同30个日历日内办齐所须的经营证件,证件未齐全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另做处理。 20.承租人需配备高清网络监控设备,储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得随意散布、传播监控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在出租人有工作需要查阅相关视频监控时,积极配合。 21.承租人在承租经营期内,必须按出租人要求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并与出租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不能从事违法犯罪和有违公序良俗的活动。 22.若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师生满意度差,出现出租人师生反应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商品质量及价格或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经责令整改2次未达到要求的; (2)承租人在经营期间违反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及出租人相关规章制度; (3)承租人经营期间利用承租房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承租人拖欠按要求需缴纳的租金、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超过15个日历日; (5)承租人因不正当经营而产生重大经济纠纷给出租人造成重大影响; (6)承租人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出租人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7)承租人出现违反出租人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8)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对所承租房屋私自转让、转租等行为; 若解除合同,承租人须在出租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不能因人员成本、设备设施、装修装饰等前期资金投入而占据所承租房屋。退出时恢复场地原貌,不留存物品或影响正常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处理费用从承租人履约保证金扣除。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人有权处置。 23.若承租人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的,出租人同意后方可退出,并恢复场地原貌。 24.意向承租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概不负责,由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承租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出租人所有。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技能。 2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竞租人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分支机构参与竞租的, (略) 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没有处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http://**)。以上述网址下载的信息为准。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人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 |||||||||||
成交价款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首年年租金的10%)。后续租金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 右 (略) 账号:*02467 开户行:建设银行百色分行营业部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13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0 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人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没有处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http://**),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并以网址下载的信息为准; (5)上一年度企业会计报表; (6)2023年2月-2023年8月的完税凭证; (7)2023年2月-2023年8月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8)承诺书(附件4)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延时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按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成交后,承租人凭报名时上传交易系统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人,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人原因,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人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人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和出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及承租人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产交所:张经理 *; 出租方:钟老师 0776-*;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监督电话 | 0771-*;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人/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右 (略) 百东校区1#学生公寓106、107号房四个铺面分别招租(3年)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962 | 挂牌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
登载网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标的清单 | |||||||||
标的所在地区 | 百色右江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通讯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12日17时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13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右 (略) )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 积 (㎡) | 挂牌价 (元/年)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租赁期 | |||||
1 | 1#学生公寓106号房A区 | 52.5 | 53550 | 1000 | 15000 | 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 | 3年 | |||||
2 | 1#学生公寓106号房B区 | 52.5 | 53550 | 1000 | 15000 | 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 | 3年 | |||||
3 | 1#学生公寓107号房C区 | 64 | 65280 | 1000 | 17000 | 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 | 3年 | |||||
4 | 1#学生公寓107号房D区 | 64 | 65280 | 1000 | 17000 | 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 | 3年 | |||||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 (略) 右 (略) 百东校区,广西百色右江区百色大道128号。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未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已办理土地证,未办理房产证。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 | /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通讯营业厅。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只能自营本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等,以上规定若有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第三次取消承租人的经营资格并全额没收承租人未到期的承租款和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享有1个自然月的免租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承租人如须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提示:根据师生的需求,本校区将设置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营业厅各一所,同一个运营商只能承租一个标的。请意向承租人充分考虑该情况。 6.租金。租金按年支付,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支付承租首年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采取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每个使用年度开始前,承租人需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年租金,逾期每日按年租金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15日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停水、停电并单方面解除合同,出租人不退履约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按协议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办完场地交接手续后,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退履约保证金申请,出租人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 (不计利息)。在履约保证金退还前,若承租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负。 8.租赁期内,因出租人发展建设需要拆迁、规划调整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和出租人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无违约的情况,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承租人。非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人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人。 9.租赁期满后,租期内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的装修装饰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包括租赁物内外装饰),承租人不得损毁和拆除租赁物的门、窗、门头招牌等,退还场地时,承租人须清扫干净场地(如场地未清洁干净或不按要求清扫,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清洁费给具体清洁人员,如承租人不支付,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保持所租赁房内结构及水电、排污设施完好(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对已拆除、改动的墙体等设施恢复原貌,恢复原貌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如承租人中途无故退出,也应全部移交,若有故意破坏行为,以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款项。 10.承租人负责门前三包,疏通因使用造成的下水道堵塞,保持环境整洁,处理好相邻关系。配合校园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11.承租人经营期间,必须负责门面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自行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保证门面能正常运行,如水电设施维修、下水道堵塞疏通等问题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 12.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配合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卫生、劳动等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守法经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承租人经营期间,应自觉按出租人规定及物价部门、市场行情规定销售物品,不能随意抬高价格,因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处的,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出租人有权收回经营权并依据相关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13.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营业税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 1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如需改变原租赁用途,须经出租人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对出租人所移交设施负有保管责任,不得擅自变卖或处置出租人所有的财产。 15.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房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16.租期满后,承租人交回租赁物时应当保持房产及附属装修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不得向出租人提出承担改造修缮费用的要求。 17.承租人成交后应按成交价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职责。如成交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合同(包括弃标),均不退还交易保证金,并列入出租人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出租人挂牌的任何项目。 18.承租人在承租期结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后十日内必须全部搬离经营场所。 19.承租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证、健康证、行业许可证等相关的证件),须在签订合同30个日历日内办齐所须的经营证件,证件未齐全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另做处理。 20.承租人需配备高清网络监控设备,储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得随意散布、传播监控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在出租人有工作需要查阅相关视频监控时,积极配合。 21.承租人在承租经营期内,必须按出租人要求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并与出租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不能从事违法犯罪和有违公序良俗的活动。 22.若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师生满意度差,出现出租人师生反应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商品质量及价格或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经责令整改2次未达到要求的; (2)承租人在经营期间违反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及出租人相关规章制度; (3)承租人经营期间利用承租房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承租人拖欠按要求需缴纳的租金、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超过15个日历日; (5)承租人因不正当经营而产生重大经济纠纷给出租人造成重大影响; (6)承租人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出租人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7)承租人出现违反出租人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8)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对所承租房屋私自转让、转租等行为; 若解除合同,承租人须在出租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不能因人员成本、设备设施、装修装饰等前期资金投入而占据所承租房屋。退出时恢复场地原貌,不留存物品或影响正常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处理费用从承租人履约保证金扣除。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人有权处置。 23.若承租人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的,出租人同意后方可退出,并恢复场地原貌。 24.意向承租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概不负责,由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承租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出租人所有。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技能。 2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竞租人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分支机构参与竞租的, (略) 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没有处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http://**)。以上述网址下载的信息为准。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人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 |||||||||||
成交价款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首年年租金的10%)。后续租金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 右 (略) 账号:*02467 开户行:建设银行百色分行营业部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13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0 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人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没有处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http://**),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并以网址下载的信息为准; (5)上一年度企业会计报表; (6)2023年2月-2023年8月的完税凭证; (7)2023年2月-2023年8月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8)承诺书(附件4)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延时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按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成交后,承租人凭报名时上传交易系统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人,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人原因,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人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人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和出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及承租人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产交所:张经理 *; 出租方:钟老师 0776-*;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监督电话 | 0771-*;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人/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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