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闵行区北翟路3398号室、室、室等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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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闵行区北翟路3398号室、室、室等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闵 (略)

拍 卖 公 告

(略) 闵 (略) 将于2023年9月25日10时至2023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有证部分: (略) 北翟路3398号1幢101、103、202、302、401、402、403、501-519、601-619、701-703室(48套)(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店铺);北翟路3438号2幢401室(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店铺);北翟路3476号地下1层01、02、04-07、09、12-22、24-88、90-107、109-143室(136套)(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店铺);北翟路3478号3幢102、103、202、203、301、401、402、403室(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店铺及其他);北翟路3468号4幢401室(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 (略) );北翟路3476号地下2层01车库、地下2层02民防车库、地下2层03水泵房,北翟路3438号2幢511-517室,北翟路3478号3幢104开关站,北翟路3476号地下1层02电信机房、地下1层03弱电机房、地下1层04移动覆盖机房A、地下1层05变电所2、地下1层06变电所5、地下1层07变电所4、地下1层08变电所3、地下1层09移动覆盖机房B、地下1层10消防安保、地下1层11用户站(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其他),以上拍卖标的总面积86,690.33平方米;

(二)无证部分: (略) 北翟路3476号1幢3398、3402_3422双号,2幢3438、3450、3462号,3幢3478、3486、3498号,4幢3468号,总面积6,250.16平方米。

(三)房屋类型:店铺及其他;房屋用途:店铺及特殊用途;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2012年;核准日期:2013年7月19日(无证部分除外)。土地宗地号:闵行区华漕镇77街坊7/3丘;宗地(丘)面积:35,296.00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09-9-15至2049-9-14止。按现状、整体拍(包括无证部分)。

评估价:有证部分1,310,175,700元;无证部分10,190,000元。

起拍价:924,255,990元;保证金:9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时至2023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三、特别提示:

1、该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包含无证部分)。本次拍卖 (略) 第二 (略) 已拍卖成交的29,235.82平 (略) 第一 (略) 已拍卖成交的24,000.33平方米后,剩余面积按现状整体拍卖(含无证建筑)。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减少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限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拍卖成交后,对无证部分可能带来的行政处罚、乃至拆除等风险、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网络司法拍卖如存在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本院将依法通知。若优先购买权人不明确或无法通知的,自本次拍卖公告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5 (略) 闵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申请竞买并申报优先购买权。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3、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1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 (略) 北翟路3476号地下1层,建筑面积24,323.80平方米。该标的原用途为仓储和机动车停车位,后调整为商业,但未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此, (略)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明确告知,在未完成出让金补缴前(本金29,808,000元、违约金28,168,560元及相应利息等),不得办理转让、过户、抵押等手续。

本次拍卖所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10月28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均以成交后税务部门出具发票为准,被执行人应纳税额由买受人在成交后先行垫付,后续在拍卖所得款项中抵扣)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二、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竞买人如需查阅本次标的相关材料的,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罗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8305


(略) 闵 (略)

2023年9月5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闵行区,上海

(略) 闵 (略)

拍 卖 公 告

(略) 闵 (略) 将于2023年9月25日10时至2023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有证部分: (略) 北翟路3398号1幢101、103、202、302、401、402、403、501-519、601-619、701-703室(48套)(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店铺);北翟路3438号2幢401室(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店铺);北翟路3476号地下1层01、02、04-07、09、12-22、24-88、90-107、109-143室(136套)(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店铺);北翟路3478号3幢102、103、202、203、301、401、402、403室(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店铺及其他);北翟路3468号4幢401室(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 (略) );北翟路3476号地下2层01车库、地下2层02民防车库、地下2层03水泵房,北翟路3438号2幢511-517室,北翟路3478号3幢104开关站,北翟路3476号地下1层02电信机房、地下1层03弱电机房、地下1层04移动覆盖机房A、地下1层05变电所2、地下1层06变电所5、地下1层07变电所4、地下1层08变电所3、地下1层09移动覆盖机房B、地下1层10消防安保、地下1层11用户站(产权证号:闵*;房屋类型:其他),以上拍卖标的总面积86,690.33平方米;

(二)无证部分: (略) 北翟路3476号1幢3398、3402_3422双号,2幢3438、3450、3462号,3幢3478、3486、3498号,4幢3468号,总面积6,250.16平方米。

(三)房屋类型:店铺及其他;房屋用途:店铺及特殊用途;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2012年;核准日期:2013年7月19日(无证部分除外)。土地宗地号:闵行区华漕镇77街坊7/3丘;宗地(丘)面积:35,296.00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09-9-15至2049-9-14止。按现状、整体拍(包括无证部分)。

评估价:有证部分1,310,175,700元;无证部分10,190,000元。

起拍价:924,255,990元;保证金:9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时至2023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三、特别提示:

1、该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包含无证部分)。本次拍卖 (略) 第二 (略) 已拍卖成交的29,235.82平 (略) 第一 (略) 已拍卖成交的24,000.33平方米后,剩余面积按现状整体拍卖(含无证建筑)。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减少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限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拍卖成交后,对无证部分可能带来的行政处罚、乃至拆除等风险、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网络司法拍卖如存在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本院将依法通知。若优先购买权人不明确或无法通知的,自本次拍卖公告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5 (略) 闵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申请竞买并申报优先购买权。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3、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1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 (略) 北翟路3476号地下1层,建筑面积24,323.80平方米。该标的原用途为仓储和机动车停车位,后调整为商业,但未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此, (略)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明确告知,在未完成出让金补缴前(本金29,808,000元、违约金28,168,560元及相应利息等),不得办理转让、过户、抵押等手续。

本次拍卖所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10月28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均以成交后税务部门出具发票为准,被执行人应纳税额由买受人在成交后先行垫付,后续在拍卖所得款项中抵扣)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二、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竞买人如需查阅本次标的相关材料的,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罗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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