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没收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片石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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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没收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片石一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没收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片石)一批

标的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没收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片石)一批,拟按现状以不低于7.66584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0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转让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为 7.20 千吨,本次评估根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主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22 号),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本次评估按开采回采率90%估算了采出矿产品为 6.48 千吨并估算了价值,实际可销售量与本次估算采出矿产品量可能存在差异,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六、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位置、品质、数量、重量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位置、品质、数量、重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九、转让方负责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结清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移交及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看管、搬迁、装卸、运输、场地、安全(含对第三方的损害)、售后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本次转让标的评估重量为估计数量,最终标的数量及重量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数量及重量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一、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出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十二、备查资料: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 (略) 石柱县鲤塘坝新双庆社区楼房湾综合写字楼一楼

联系电话:023-*/* 联系人:刘老师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汪老师 023-*

标的存放地点:石柱县六塘乡龙池村迎春组顺财碎石厂标高+1450m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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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没收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片石)一批

标的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没收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片石)一批,拟按现状以不低于7.66584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0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转让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为 7.20 千吨,本次评估根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主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22 号),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本次评估按开采回采率90%估算了采出矿产品为 6.48 千吨并估算了价值,实际可销售量与本次估算采出矿产品量可能存在差异,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六、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位置、品质、数量、重量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位置、品质、数量、重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九、转让方负责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结清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移交及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看管、搬迁、装卸、运输、场地、安全(含对第三方的损害)、售后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本次转让标的评估重量为估计数量,最终标的数量及重量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数量及重量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一、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出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十二、备查资料: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 (略) 石柱县鲤塘坝新双庆社区楼房湾综合写字楼一楼

联系电话:023-*/* 联系人:刘老师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汪老师 023-*

标的存放地点:石柱县六塘乡龙池村迎春组顺财碎石厂标高+1450m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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