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示
当雄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当雄县DXGT2023-0005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当雄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编号为:DXGT2023-0005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面建筑物)进行线上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宗地坐落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1 | DXGT2023-00056 | 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31号(当雄县民政局大门右侧) | 商业用地 | 40年 | 561.18 | ≤2.4 | ≤60% | ≥15% | ≤14 |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所在 层数 | 建筑 结构 | 备注 |
1 | 综合楼 | 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31号(当雄县民政局大门右侧) | 444.3 | 1-2/2 | 钢混 | 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
2 | 阳光房 | 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31号(当雄县民政局大门右侧) | 70.79 | 1/1 | 简易 | 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
合计 | 515.09 |
注:地面含建筑物。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在当雄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控股或投资的企业)不能申请参加。
(三)西藏 (略) 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拍卖开始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9月7日9:30至2023年9月27日18:00。(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30至2023年9月27日18:00。
(1)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7日9:30至2023年9月27日18:00前到西藏 (略) 提交书面申请并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2)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30至2023年9月27日18:00,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并于2023年9月27日18:00 前完成报名手续。
(三)拍卖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10:30,限时竞价5分钟。
四、宗地起拍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DXGT2023-00056 | 561.18 | 140 | 20 | 1万元/次 |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费用。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签订合同次日起2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设保留底价。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当雄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当雄县支行
账号:*46
交纳保证金凭证须备注:当雄县土地保证金DXGT2023-00056号,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五、出让方式
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http://**.cn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出让宗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西藏当雄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 (略) 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天知龙玺小区14栋602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当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
发布时间:2023-09-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当雄县DXGT2023-0005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当雄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编号为:DXGT2023-0005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面建筑物)进行线上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宗地坐落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1 | DXGT2023-00056 | 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31号(当雄县民政局大门右侧) | 商业用地 | 40年 | 561.18 | ≤2.4 | ≤60% | ≥15% | ≤14 |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所在 层数 | 建筑 结构 | 备注 |
1 | 综合楼 | 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31号(当雄县民政局大门右侧) | 444.3 | 1-2/2 | 钢混 | 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
2 | 阳光房 | 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31号(当雄县民政局大门右侧) | 70.79 | 1/1 | 简易 | 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
合计 | 515.09 |
注:地面含建筑物。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在当雄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控股或投资的企业)不能申请参加。
(三)西藏 (略) 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拍卖开始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9月7日9:30至2023年9月27日18:00。(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30至2023年9月27日18:00。
(1)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7日9:30至2023年9月27日18:00前到西藏 (略) 提交书面申请并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2)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30至2023年9月27日18:00,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并于2023年9月27日18:00 前完成报名手续。
(三)拍卖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10:30,限时竞价5分钟。
四、宗地起拍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DXGT2023-00056 | 561.18 | 140 | 20 | 1万元/次 |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费用。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签订合同次日起2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设保留底价。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当雄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当雄县支行
账号:*46
交纳保证金凭证须备注:当雄县土地保证金DXGT2023-00056号,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五、出让方式
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http://**.cn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出让宗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西藏当雄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 (略) 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天知龙玺小区14栋602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当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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