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账外材料公开转让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青海盐湖工业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账外材料公开转让

受 (略) (略)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 (略) (略) 一批账外材料资产公开转让,挂牌总价:5.63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 (略) (略) 场网站http://**,有意受让者, (略) (略) 场报名,公告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0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3年9月20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万元(¥:2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1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 (略) (略) 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后才能报名,如未实地踏勘,则视为接收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4.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项目负责人:汪先生 *
网络负责人:赵女士 0971-*

(略) (略) 场
2023年9月7日

上一篇: (略) 城北区柴达木路539号青唐小镇南苑11-16商铺公开转让
下一篇: 青海 (略) 销售分公司320项电子设备公开转让公告

受 (略) (略)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 (略) (略) 一批账外材料资产公开转让,挂牌总价:5.63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 (略) (略) 场网站http://**,有意受让者, (略) (略) 场报名,公告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0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3年9月20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万元(¥:2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1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 (略) (略) 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后才能报名,如未实地踏勘,则视为接收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4.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项目负责人:汪先生 *
网络负责人:赵女士 0971-*

(略) (略) 场
2023年9月7日

上一篇: (略) 城北区柴达木路539号青唐小镇南苑11-16商铺公开转让
下一篇: 青海 (略) 销售分公司320项电子设备公开转让公告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