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江拍卖2023年7月31日-8月3日房地产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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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江拍卖2023年7月31日-8月3日房地产拍卖会

拍卖公告

受委托将于2023年7月31日10时至2023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单位: (略) ),对位于 (略) 闵行区银都路3535弄30号全幢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略) 闵行区银都路3535弄30号全幢;

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闵字(2011)第*号。

(一)房屋状况:

1、建筑面积545.17平方米;

2、建筑类型:花园住宅;

3、用途:居住;

4、总层数:3层;

5、竣工日期:2002年。

(二)土地状况:

1、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3、用途:住宅;

4、使用权土地宗地号:闵行区颛桥镇846街坊2丘;

5、宗地(丘)面积:61871.00平方米;

6、使用权面积:732.8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732.8平方米;

7、使用期限:/。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加幅度

(一)起拍价:人民币2830万元

(二)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三)加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或整倍数

(四)市场参考价:人民币3500万元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本次拍卖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标准为:成交价×1%。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限制购买的公民、法人、组织除外。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三)本次拍卖为公拍网资产处置平台线上拍卖,参与竞买人须开设公拍网账户(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账户实名认证需24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公拍网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四)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拍卖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正式拍卖前3个工作日提交至拍卖人,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五、根据相关法律或协议规定,拍卖人有权处置拍卖标的,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拍卖人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

六、转让资产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七、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

(一)竞买人参与竞拍需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须于竞价截止前于公拍网在线支付。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需在 2023年8月17日16时 前将竞价成交价余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农行上海翔殷支行;账号:*47)

(三)本次拍卖会中的未成交者交付的保证金,公拍网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退还。

(四)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详见:http://**

(五)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人可以决定重新竞价。重新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支付拍卖人与委托人的损失。

九、若竞买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已经获得买受人资格的,拍卖人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拍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再行组织该标的的拍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买人未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签订拍卖成交文件的,或在拍卖成交文件签订后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3、竞买人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

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标的物交付交接的;

5、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十、重大事项披露

(一)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拍卖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过户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供热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标的前期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均由原业主承担。该标的水、电、物业费,房屋交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咨询与看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人提前联系看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9001室

(略)

2023年7月18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将于2023年7月31日10时至2023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单位: (略) ),对位于 (略) 闵行区银都路3535弄30号全幢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略) 闵行区银都路3535弄30号全幢;

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闵字(2011)第*号。

(一)房屋状况:

1、建筑面积545.17平方米;

2、建筑类型:花园住宅;

3、用途:居住;

4、总层数:3层;

5、竣工日期:2002年。

(二)土地状况:

1、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3、用途:住宅;

4、使用权土地宗地号:闵行区颛桥镇846街坊2丘;

5、宗地(丘)面积:61871.00平方米;

6、使用权面积:732.8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732.8平方米;

7、使用期限:/。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加幅度

(一)起拍价:人民币2830万元

(二)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三)加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或整倍数

(四)市场参考价:人民币3500万元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本次拍卖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标准为:成交价×1%。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限制购买的公民、法人、组织除外。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三)本次拍卖为公拍网资产处置平台线上拍卖,参与竞买人须开设公拍网账户(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账户实名认证需24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公拍网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四)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拍卖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正式拍卖前3个工作日提交至拍卖人,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五、根据相关法律或协议规定,拍卖人有权处置拍卖标的,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拍卖人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

六、转让资产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七、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

(一)竞买人参与竞拍需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须于竞价截止前于公拍网在线支付。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需在 2023年8月17日16时 前将竞价成交价余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农行上海翔殷支行;账号:*47)

(三)本次拍卖会中的未成交者交付的保证金,公拍网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退还。

(四)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详见:http://**

(五)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人可以决定重新竞价。重新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支付拍卖人与委托人的损失。

九、若竞买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已经获得买受人资格的,拍卖人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拍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再行组织该标的的拍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买人未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签订拍卖成交文件的,或在拍卖成交文件签订后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3、竞买人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

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标的物交付交接的;

5、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十、重大事项披露

(一)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拍卖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过户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供热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标的前期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均由原业主承担。该标的水、电、物业费,房屋交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咨询与看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人提前联系看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9001室

(略)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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