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及土样制备流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阜康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及土样制备流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及土样制备流转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RTC65

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及土样制备流转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及土样制备流转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第三次全国土 (略) 844个外业采样及1283个土壤制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9月20日 (略) 小麦地表层样品采集,10月31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844个表层样、27个平行样、2532个容重样、122个水团样的外业采样任务,按照自治区和昌吉州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1283个土壤制备与流转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无需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 95763 获取技术支持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本项目实行网上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十一群:*(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9、发布媒介: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略) 准噶尔路219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榕泰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安居南路70号万向大厦12层1202室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汝成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及土样制备流转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RTC65

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及土样制备流转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及土样制备流转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第三次全国土 (略) 844个外业采样及1283个土壤制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9月20日 (略) 小麦地表层样品采集,10月31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844个表层样、27个平行样、2532个容重样、122个水团样的外业采样任务,按照自治区和昌吉州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1283个土壤制备与流转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无需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 95763 获取技术支持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本项目实行网上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十一群:*(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9、发布媒介: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略) 准噶尔路219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榕泰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安居南路70号万向大厦12层1202室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汝成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