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号车库96号车位
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号车库96号车位
项目名称: | 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号车库96号车位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马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6.7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9-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物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物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愿意按本转让公告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我方 (略) (略) 兰陵锦轩花苑小区业主,在上述小区拥有房产;(2)接受并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3)同意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地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7)同意标的资产的物管费、水电煤气费等费用自完成房屋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8)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2%向北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号车库96号车位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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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马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6.7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9-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物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物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愿意按本转让公告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我方 (略) (略) 兰陵锦轩花苑小区业主,在上述小区拥有房产;(2)接受并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3)同意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地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7)同意标的资产的物管费、水电煤气费等费用自完成房屋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8)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2%向北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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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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