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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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

项目名称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招租(3年)

项目编号

BBWCQJY23-859

挂牌价

*元/年

登载网站

http://**

交易保证金

2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 年8月31日 至 2023 年9月7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8月31日 至 2023 年9月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民族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年)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1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

216

*

1000

20000

三个月租金

3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 (略) 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经营生鲜(鲜肉、水果、青菜)、冻品、米面油、特产、调味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无免租装修期。

4.承租人如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铺面不允许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

6.承租人中标后3天内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中标金额年租金的25%,如不按期缴纳即作为自动弃标处理。履约保证金任何时候都不得抵偿租金、罚金,直至租赁期满,由出租人按规定无息退还。

7.承租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足额交纳一年租金,2023年9月1日前开始营业,场地租赁合同期从营业当天算起。租金按年支付,每一年交纳一次,按照先缴款后使用原则,具体交纳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8.承租人中标后须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通水电。

9.承租人需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签订场地出租租赁协议书,缴纳需缴的全部费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经营范围的行业特性,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承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11.承租人对出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12.承租人必须诚信经营,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3.承租人经营食品类销售、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2013)要求。不允许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产生噪音、重空气污染业务。

14.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高于同地 (略) 场价格。

15.承租人按照可经营的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合法经营, (略) 场秩序,自觉接受出租人相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安全和稳定。

16.承租人对出租人的规定必须做到令行禁止,铺面晚上经营时限不得晚于出租人规定的晚休时间。

17.承租人自行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一切费用,并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相关费用问题。

18.承租人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所聘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交一份给出租人备案,经营期间更换人员的,应在更换人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给出租人备案。

19.承租人负责铺面内部及铺面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实行门前三包。

20.承租人负责自行保管好铺面内所有物品,经营期间如发生的财物被盗、丢失等责任全由承租人承担。

21.承租人如对铺面装修改造、增设或改造设备设施,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自行负责。

22.承租人租赁铺面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3.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后,移交铺面时需保证铺面的墙面、地面、天面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人投入的隔墙、电路、电线、插座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损且无偿转交给学校,以上规定的设施设备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学校。

24.承租人必须对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来配备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5.温馨提示:学校不保证不再设立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商铺,请竞标者注意投资风险。

2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缴齐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交齐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民族大学

账 号:*0118

开户行:工 (略) 西乡塘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8月31日 至2023 年9月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信用报告;

(4)个人提供个人征信记录。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前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上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0771-*; 林经理 *; 梁老师0771-*;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771-*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项目名称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招租(3年)

项目编号

BBWCQJY23-859

挂牌价

*元/年

登载网站

http://**

交易保证金

2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 年8月31日 至 2023 年9月7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8月31日 至 2023 年9月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民族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年)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1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

216

*

1000

20000

三个月租金

3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 (略) 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经营生鲜(鲜肉、水果、青菜)、冻品、米面油、特产、调味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无免租装修期。

4.承租人如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铺面不允许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

6.承租人中标后3天内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中标金额年租金的25%,如不按期缴纳即作为自动弃标处理。履约保证金任何时候都不得抵偿租金、罚金,直至租赁期满,由出租人按规定无息退还。

7.承租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足额交纳一年租金,2023年9月1日前开始营业,场地租赁合同期从营业当天算起。租金按年支付,每一年交纳一次,按照先缴款后使用原则,具体交纳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8.承租人中标后须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通水电。

9.承租人需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签订场地出租租赁协议书,缴纳需缴的全部费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经营范围的行业特性,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承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11.承租人对出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12.承租人必须诚信经营,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3.承租人经营食品类销售、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2013)要求。不允许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产生噪音、重空气污染业务。

14.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高于同地 (略) 场价格。

15.承租人按照可经营的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合法经营, (略) 场秩序,自觉接受出租人相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安全和稳定。

16.承租人对出租人的规定必须做到令行禁止,铺面晚上经营时限不得晚于出租人规定的晚休时间。

17.承租人自行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一切费用,并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相关费用问题。

18.承租人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所聘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交一份给出租人备案,经营期间更换人员的,应在更换人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给出租人备案。

19.承租人负责铺面内部及铺面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实行门前三包。

20.承租人负责自行保管好铺面内所有物品,经营期间如发生的财物被盗、丢失等责任全由承租人承担。

21.承租人如对铺面装修改造、增设或改造设备设施,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自行负责。

22.承租人租赁铺面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3.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后,移交铺面时需保证铺面的墙面、地面、天面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人投入的隔墙、电路、电线、插座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损且无偿转交给学校,以上规定的设施设备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学校。

24.承租人必须对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来配备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5.温馨提示:学校不保证不再设立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商铺,请竞标者注意投资风险。

2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缴齐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交齐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民族大学

账 号:*0118

开户行:工 (略) 西乡塘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8月31日 至2023 年9月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信用报告;

(4)个人提供个人征信记录。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前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上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0771-*; 林经理 *; 梁老师0771-*;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771-*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广西

项目名称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招租(3年)

项目编号

BBWCQJY23-859

挂牌价

*元/年

登载网站

http://**

交易保证金

2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 年8月31日 至 2023 年9月7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8月31日 至 2023 年9月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民族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年)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1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

216

*

1000

20000

三个月租金

3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 (略) 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经营生鲜(鲜肉、水果、青菜)、冻品、米面油、特产、调味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无免租装修期。

4.承租人如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铺面不允许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

6.承租人中标后3天内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中标金额年租金的25%,如不按期缴纳即作为自动弃标处理。履约保证金任何时候都不得抵偿租金、罚金,直至租赁期满,由出租人按规定无息退还。

7.承租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足额交纳一年租金,2023年9月1日前开始营业,场地租赁合同期从营业当天算起。租金按年支付,每一年交纳一次,按照先缴款后使用原则,具体交纳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8.承租人中标后须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通水电。

9.承租人需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签订场地出租租赁协议书,缴纳需缴的全部费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经营范围的行业特性,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承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11.承租人对出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12.承租人必须诚信经营,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3.承租人经营食品类销售、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2013)要求。不允许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产生噪音、重空气污染业务。

14.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高于同地 (略) 场价格。

15.承租人按照可经营的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合法经营, (略) 场秩序,自觉接受出租人相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安全和稳定。

16.承租人对出租人的规定必须做到令行禁止,铺面晚上经营时限不得晚于出租人规定的晚休时间。

17.承租人自行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一切费用,并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相关费用问题。

18.承租人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所聘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交一份给出租人备案,经营期间更换人员的,应在更换人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给出租人备案。

19.承租人负责铺面内部及铺面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实行门前三包。

20.承租人负责自行保管好铺面内所有物品,经营期间如发生的财物被盗、丢失等责任全由承租人承担。

21.承租人如对铺面装修改造、增设或改造设备设施,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自行负责。

22.承租人租赁铺面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3.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后,移交铺面时需保证铺面的墙面、地面、天面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人投入的隔墙、电路、电线、插座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损且无偿转交给学校,以上规定的设施设备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学校。

24.承租人必须对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来配备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5.温馨提示:学校不保证不再设立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商铺,请竞标者注意投资风险。

2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缴齐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交齐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民族大学

账 号:*0118

开户行:工 (略) 西乡塘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8月31日 至2023 年9月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信用报告;

(4)个人提供个人征信记录。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前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上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0771-*; 林经理 *; 梁老师0771-*;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771-*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项目名称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招租(3年)

项目编号

BBWCQJY23-859

挂牌价

*元/年

登载网站

http://**

交易保证金

2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 年8月31日 至 2023 年9月7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8月31日 至 2023 年9月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民族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年)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1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学生食堂净菜点

216

*

1000

20000

三个月租金

3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 (略) 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五坡。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经营生鲜(鲜肉、水果、青菜)、冻品、米面油、特产、调味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无免租装修期。

4.承租人如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铺面不允许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

6.承租人中标后3天内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中标金额年租金的25%,如不按期缴纳即作为自动弃标处理。履约保证金任何时候都不得抵偿租金、罚金,直至租赁期满,由出租人按规定无息退还。

7.承租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足额交纳一年租金,2023年9月1日前开始营业,场地租赁合同期从营业当天算起。租金按年支付,每一年交纳一次,按照先缴款后使用原则,具体交纳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8.承租人中标后须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通水电。

9.承租人需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签订场地出租租赁协议书,缴纳需缴的全部费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经营范围的行业特性,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承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11.承租人对出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12.承租人必须诚信经营,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3.承租人经营食品类销售、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2013)要求。不允许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产生噪音、重空气污染业务。

14.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高于同地 (略) 场价格。

15.承租人按照可经营的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合法经营, (略) 场秩序,自觉接受出租人相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安全和稳定。

16.承租人对出租人的规定必须做到令行禁止,铺面晚上经营时限不得晚于出租人规定的晚休时间。

17.承租人自行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一切费用,并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相关费用问题。

18.承租人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所聘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交一份给出租人备案,经营期间更换人员的,应在更换人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给出租人备案。

19.承租人负责铺面内部及铺面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实行门前三包。

20.承租人负责自行保管好铺面内所有物品,经营期间如发生的财物被盗、丢失等责任全由承租人承担。

21.承租人如对铺面装修改造、增设或改造设备设施,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自行负责。

22.承租人租赁铺面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3.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后,移交铺面时需保证铺面的墙面、地面、天面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人投入的隔墙、电路、电线、插座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损且无偿转交给学校,以上规定的设施设备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学校。

24.承租人必须对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来配备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5.温馨提示:学校不保证不再设立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商铺,请竞标者注意投资风险。

2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缴齐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交齐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民族大学

账 号:*0118

开户行:工 (略) 西乡塘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8月31日 至2023 年9月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信用报告;

(4)个人提供个人征信记录。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前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上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0771-*; 林经理 *; 梁老师0771-*;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771-*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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