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西李庄村东侧25平方米通信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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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西李庄村东侧25平方米通信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3-CP/04-0018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2023-09-08
截止日期
2023-09-21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3-CP/04-0018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西李庄村东侧25平方米通信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所属地区: (略) / 昌平区 / 南口镇 / 西李庄村
名称: 计量单位:
型号: 数量: 1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出让方式描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3-09-08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3-09-21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说明: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1、合同签订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 2、租金每年最低10000元,租金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需为在北京注册的企业;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所在地块现状:二调、三调均为城镇建设用地;分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 2、东至:东李庄村民房屋外墙跟;西至:文化活动中心围墙;南至:东李庄村民房根;北至:西李庄公厕房根; 3、出让标的用于通信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4、出让方监督受让方管理、保护和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如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者发生其他违法违约行为时,出让方有权制止,直至解除本合同。 5、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6、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 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 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 10 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 电话:
其他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万鹏 联系电话: *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3-CP/04-0018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2023-09-08
截止日期
2023-09-21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3-CP/04-0018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西李庄村东侧25平方米通信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所属地区: (略) / 昌平区 / 南口镇 / 西李庄村
名称: 计量单位:
型号: 数量: 1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出让方式描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3-09-08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3-09-21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说明: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1、合同签订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 2、租金每年最低10000元,租金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需为在北京注册的企业;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所在地块现状:二调、三调均为城镇建设用地;分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 2、东至:东李庄村民房屋外墙跟;西至:文化活动中心围墙;南至:东李庄村民房根;北至:西李庄公厕房根; 3、出让标的用于通信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4、出让方监督受让方管理、保护和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如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者发生其他违法违约行为时,出让方有权制止,直至解除本合同。 5、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6、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 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 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 10 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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