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
万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对南宁启迪 (略) 的债权本金96518.44万元,利息含罚息25121.85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略) 、广西带路 (略) 及自然人李东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抵押担保
(1) (略) 邕宁区永福路33号“南宁启迪东盟科技城”项目A、B、C三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其中A、B两地块为商务金融与批发零售用地,面积分别为74828.26平米与42301.56平米,C地块为城镇住宅与批发零售用地,面积67406.96平米。
(2) (略) 邕宁区永福路33号“南宁启迪东盟科技城”项目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物业类型为住宅、车位、商铺、办公与公寓等,面积为*.87平米。
2.3质押担保
以南宁启迪 (略) 4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处置情况
取得一审胜诉判决,债务人申请上诉,在二审审理中。并首封如下资产:
(1)“南宁启迪东盟科技城”项目B地块土地使用权;
(2)南宁启迪 (略) 49%股权;
(3)广西启 (略) 49%股权;
(4)保证人广西带路 (略) 银行账户,涉及金额6170.12元;
(5)保证人 (略) 银行账户,涉及金额*.35元;
(6) (略) 在南京启迪智能科 (略) 的所得收益(金额以*.07元为限)。
1.债权相关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齐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文书完备,债权债务关系明晰,一审已获有利债权人判决。
2.保证人 (略) 仍在经营,该公司是依托清华大学设立的聚焦科技服务领域的科技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控(参) (略) 企业800多家,管理总资产规模超千亿。
3.抵押物所处的地理位置较好,所属五象 (略) 重点打造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重要总部基地,新的行政、文体、商业中心,物流、制造业基地。抵押 (略) 的母亲河邕江、 (略) (略) 一路之隔,周边有万达茂、 (略) 广场等大型商业体,具有开发价值。
如有意向,请联系管户人:黄先生,座机电话:0771-*;手机号:*;项目第二联系人:聂女士,座机电话:010-*,手机号:*;招商监督电话:座机010-*,手机*(牛先生)。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对南宁启迪 (略) 的债权本金96518.44万元,利息含罚息25121.85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略) 、广西带路 (略) 及自然人李东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抵押担保
(1) (略) 邕宁区永福路33号“南宁启迪东盟科技城”项目A、B、C三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其中A、B两地块为商务金融与批发零售用地,面积分别为74828.26平米与42301.56平米,C地块为城镇住宅与批发零售用地,面积67406.96平米。
(2) (略) 邕宁区永福路33号“南宁启迪东盟科技城”项目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物业类型为住宅、车位、商铺、办公与公寓等,面积为*.87平米。
2.3质押担保
以南宁启迪 (略) 4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处置情况
取得一审胜诉判决,债务人申请上诉,在二审审理中。并首封如下资产:
(1)“南宁启迪东盟科技城”项目B地块土地使用权;
(2)南宁启迪 (略) 49%股权;
(3)广西启 (略) 49%股权;
(4)保证人广西带路 (略) 银行账户,涉及金额6170.12元;
(5)保证人 (略) 银行账户,涉及金额*.35元;
(6) (略) 在南京启迪智能科 (略) 的所得收益(金额以*.07元为限)。
1.债权相关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齐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文书完备,债权债务关系明晰,一审已获有利债权人判决。
2.保证人 (略) 仍在经营,该公司是依托清华大学设立的聚焦科技服务领域的科技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控(参) (略) 企业800多家,管理总资产规模超千亿。
3.抵押物所处的地理位置较好,所属五象 (略) 重点打造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重要总部基地,新的行政、文体、商业中心,物流、制造业基地。抵押 (略) 的母亲河邕江、 (略) (略) 一路之隔,周边有万达茂、 (略) 广场等大型商业体,具有开发价值。
如有意向,请联系管户人:黄先生,座机电话:0771-*;手机号:*;项目第二联系人:聂女士,座机电话:010-*,手机号:*;招商监督电话:座机010-*,手机*(牛先生)。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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