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车辆处置
所属车辆处置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山东翼云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处置
挂牌底价:5.7258万元
保证金:1.5万元
转让方:山东翼云房 (略)
挂牌日期:2023-09-08至2023-09-18
项目详情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2、标的为鲁DU219Z红旗牌CA7188ATE5TG1小型轿车,表显行驶里程*公里,初次登记日期:2018年6月,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6月(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6月8日),挂牌底价:57257.92元。
3、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6、其他重大事 (略) 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枣盛德评报字[2023]第011号评估报告。
其他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过户、 车辆车身有“公务”及所属单位相关标志的需自行改漆,其车辆欠交费用(含年检费用、违章罚款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3、 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大道1666号枣庄银行20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山东翼云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处置
挂牌底价:5.7258万元
保证金:1.5万元
转让方:山东翼云房 (略)
挂牌日期:2023-09-08至2023-09-18
项目详情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2、标的为鲁DU219Z红旗牌CA7188ATE5TG1小型轿车,表显行驶里程*公里,初次登记日期:2018年6月,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6月(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6月8日),挂牌底价:57257.92元。
3、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6、其他重大事 (略) 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枣盛德评报字[2023]第011号评估报告。
其他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过户、 车辆车身有“公务”及所属单位相关标志的需自行改漆,其车辆欠交费用(含年检费用、违章罚款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3、 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大道1666号枣庄银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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