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栏杆塘43号花样年华小区A栋1608号房产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3〕第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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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栏杆塘43号花样年华小区A栋1608号房产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3〕第240号

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略) 苏仙区栏杆塘43号花样年华小区A栋1608号房产转让(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9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标的

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1、房 (略) 苏仙区栏杆 (略) (略) 院内,为电梯房, (略) 六中、市一完小、九完小,附近有28路、29路、20路、35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度高,生活配套完善,学区资源较好。

2、房产竣工时间约为2018年,共18层,地上17层,负一层,框剪结构。标的位于地上16层,为3室1厅1厨1卫,毛坯房,现空置;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78年6月22日止。

3、 (略) (略) 与自然人赵振宜共有房产,此次一并转让。 (略) (略) 与赵振宜2022年7月28日签订的《拆迁安置新房分配协议》,该房产建筑面积约为83.35㎡。按照1993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约定的产权比例和拆迁安置补偿比例计算分配,赵振宜享有该房产权建筑面积64.67㎡, (略) 享有该房产权建筑面积18.68㎡,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4、房产评估单价为人民币5768元/㎡,总价为人民币*.8元。

挂牌底价

5768元/㎡

交易保证金

10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转让方

(略) (略) 清算组、赵振宜

转让行为批准

(略) 委宣传部

特别

告知

1、本次房产 (略) 联合产 (略) 承办,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http://**)依法进行网络竞价。

2、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 (略) 联合产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房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产权证照办理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据转让方提供资料显示:因存在超层建设、消防设施未验收等原因,标的房产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经小区业主申请,现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一事, (略) 房产遗留办已受理,各项办证手续正在完善之中。

4、据标的房产 (略) 振 (略) 提供的资料显示:房产成交后,竞得人可作为房产首买人,房产开发商承诺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6、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联合产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略) 联合产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

8、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受让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10万元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 (略) 联合产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 (略) 联合产 (略) 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房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转让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均由受让方和房产开发商各自承担;其他房产交付前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

9、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0、该房产为安置房,受让方自行承担过户风险,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相关事宜。

11、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 (略) 联合产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9:00——2023年10月11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产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

10元/㎡

自由竞价

时间

2023年9月12日 9:00——2023年10月12日10:00止。

延时竞价周期

60秒

服务费

1、 (略) 联合产 (略) 按标的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黄女士0735-*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踏勘

时间:9月13日、16日、20日、23日、26日、30日;10月3日、7日、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

0735-*、*

发布媒体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略) (略) 清算组 联系电话:0735-*

赵振宜 联系电话:*

本次转让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略) 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转让方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略) 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略) 联合产 (略)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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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略) 苏仙区栏杆塘43号花样年华小区A栋1608号房产转让(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9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标的

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1、房 (略) 苏仙区栏杆 (略) (略) 院内,为电梯房, (略) 六中、市一完小、九完小,附近有28路、29路、20路、35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度高,生活配套完善,学区资源较好。

2、房产竣工时间约为2018年,共18层,地上17层,负一层,框剪结构。标的位于地上16层,为3室1厅1厨1卫,毛坯房,现空置;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78年6月22日止。

3、 (略) (略) 与自然人赵振宜共有房产,此次一并转让。 (略) (略) 与赵振宜2022年7月28日签订的《拆迁安置新房分配协议》,该房产建筑面积约为83.35㎡。按照1993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约定的产权比例和拆迁安置补偿比例计算分配,赵振宜享有该房产权建筑面积64.67㎡, (略) 享有该房产权建筑面积18.68㎡,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4、房产评估单价为人民币5768元/㎡,总价为人民币*.8元。

挂牌底价

5768元/㎡

交易保证金

10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转让方

(略) (略) 清算组、赵振宜

转让行为批准

(略) 委宣传部

特别

告知

1、本次房产 (略) 联合产 (略) 承办,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http://**)依法进行网络竞价。

2、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 (略) 联合产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房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产权证照办理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据转让方提供资料显示:因存在超层建设、消防设施未验收等原因,标的房产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经小区业主申请,现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一事, (略) 房产遗留办已受理,各项办证手续正在完善之中。

4、据标的房产 (略) 振 (略) 提供的资料显示:房产成交后,竞得人可作为房产首买人,房产开发商承诺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6、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联合产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略) 联合产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

8、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受让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10万元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 (略) 联合产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 (略) 联合产 (略) 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房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转让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均由受让方和房产开发商各自承担;其他房产交付前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

9、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0、该房产为安置房,受让方自行承担过户风险,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相关事宜。

11、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 (略) 联合产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9:00——2023年10月11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产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

10元/㎡

自由竞价

时间

2023年9月12日 9:00——2023年10月12日10:00止。

延时竞价周期

60秒

服务费

1、 (略) 联合产 (略) 按标的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黄女士0735-*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踏勘

时间:9月13日、16日、20日、23日、26日、30日;10月3日、7日、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

0735-*、*

发布媒体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略) (略) 清算组 联系电话:0735-*

赵振宜 联系电话:*

本次转让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略) 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转让方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略) 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略) 联合产 (略)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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