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产业园区CL库房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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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产业园区CL库房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产业园区CL库房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 N0118FCZZ*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22
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标的
概况

租赁

标的

地址

建筑

面积(㎡)

挂牌年租金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租赁

年限

经营

范围

基本情况

永新产业园区CL库房

(略) (略) 城关区北龙口永新产业园区三台阁

5280

120

5

10年

所经营行业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永新产业园区CL库房为戊类仓库。库房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及自然损坏等因素,库房内外地面和排水渠部分塌陷、抗风柱下沉与上部断开,护砖墙及挡风墙出现裂缝,部分实墙护坡开裂下沉,库房屋顶局部漏雨。

出租方 (略)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止(共10个工作日)。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3年9月22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通知书》。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库房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若重新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如因特殊原因,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新的起租日期,《库房租赁合同》签订限期可适当延后。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及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并导致《库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联营、合作、互换、出租、出借、委托等变相形式交由第三方使用,否则均视为转租他人,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库房租赁合同》,已支付的场地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付,每3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5%计算租金。租赁押金*元,成交后按《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承租人须自行办理所从事行业项目审批、消防安全、环保检验等手续。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库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3.承租人所从事行业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所经营行业若产生明显烟气、油污、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需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

4.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承租后租赁标的水、电、暖、天然气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实施,但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租人拟定的装修方案及装修过程中使建筑主体结构发生改变的,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承诺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临时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要求。

5.因库房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及自然损坏等因素,承租方承租后需对库房内外地面和排水渠塌陷部分、抗风柱下沉与上部断开等部位进行修复。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9-11 09:00:00 至 2023-09-22 17:00:00
报名手续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人(法人)需提供近三年提供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无不良信用状况说明(以打印信息为准)。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2)信用中国(http://**)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5.意向承租人(自然人)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失信被执行人等无不良信用状况说明(以打印信息为准)。

6.意向承租人对租赁标的《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报名所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署完毕后原路径无息退回。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付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库房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人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招租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经理 * 邓经理 * 张经理 *
咨询电话 0931-*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其 他

,城关区, (略) ,兰州
项目名称 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产业园区CL库房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 N0118FCZZ*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22
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标的
概况

租赁

标的

地址

建筑

面积(㎡)

挂牌年租金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租赁

年限

经营

范围

基本情况

永新产业园区CL库房

(略) (略) 城关区北龙口永新产业园区三台阁

5280

120

5

10年

所经营行业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永新产业园区CL库房为戊类仓库。库房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及自然损坏等因素,库房内外地面和排水渠部分塌陷、抗风柱下沉与上部断开,护砖墙及挡风墙出现裂缝,部分实墙护坡开裂下沉,库房屋顶局部漏雨。

出租方 (略)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止(共10个工作日)。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3年9月22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通知书》。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库房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若重新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如因特殊原因,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新的起租日期,《库房租赁合同》签订限期可适当延后。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及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并导致《库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联营、合作、互换、出租、出借、委托等变相形式交由第三方使用,否则均视为转租他人,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库房租赁合同》,已支付的场地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付,每3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5%计算租金。租赁押金*元,成交后按《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承租人须自行办理所从事行业项目审批、消防安全、环保检验等手续。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库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3.承租人所从事行业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所经营行业若产生明显烟气、油污、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需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

4.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承租后租赁标的水、电、暖、天然气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实施,但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租人拟定的装修方案及装修过程中使建筑主体结构发生改变的,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承诺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临时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要求。

5.因库房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及自然损坏等因素,承租方承租后需对库房内外地面和排水渠塌陷部分、抗风柱下沉与上部断开等部位进行修复。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9-11 09:00:00 至 2023-09-22 17:00:00
报名手续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人(法人)需提供近三年提供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无不良信用状况说明(以打印信息为准)。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2)信用中国(http://**)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5.意向承租人(自然人)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失信被执行人等无不良信用状况说明(以打印信息为准)。

6.意向承租人对租赁标的《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报名所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署完毕后原路径无息退回。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付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库房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人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招租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经理 * 邓经理 * 张经理 *
咨询电话 0931-*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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