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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信息(校园超市)
点击:8 时间:2023/9/13

我中心受托对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抚顺 (略) 内建筑面积约424.18平 (略) 项目场所出租,租期:3年,租金74.63万元/年,保证金:20万元。<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出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必为合法注册的工商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有良好商 (略) (略) 企业资质,并有 (略) (略)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拒绝联合体参与报名。为保证后期对师生提拱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运营模式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一年纳税证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收证明,如授权委托人办理登记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经核准的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交易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为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抚顺 (略) 内建筑面积约424.18平方米(以现状为准出租),出租期限为三年,每年一签合同,年租金底价为74.63万元,交易保证金20万元。合同履行期间,分别每半年租金承租方须于实际开学时间为准支付给出租方,逾期一周不交,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场所。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抚顺 (略) 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承租方所在园区不是唯一家经营者,不享有独家经营权。此项目不包括任何自动贩卖机项目。

三、出租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结束时无息如数退还)。

租赁期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经营场所,保证水、电、暖安装到位,正常使用。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电费、水费等。经营期间发生的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出租标的现存在租赁行为,标的竞标成功后,承租人须等原租赁行为结束后承接,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本次出租标的期限为三年,出租、承租双方每年都需签订《出租合同》。出租方如需修改本次出租所公示的条件,须与承租方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按本次公示的条件继续签订《出租合同》。

六、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七、承租方不得销售现场加工食品,不得经营药品、眼镜、烟、酒、刀具等商品;不得售卖各类打印复印考试资料,如承租方不按有关规定或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相关费用,所经营服务项目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否则出租方予以收回。

八、承租方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按照学校的 (略) 的相关工作,遵守学校制定的《 (略) 管理规定》及学校的其它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段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无故停业。

九、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租方有责任和义务 (略) 的商品定价和监督管理, (略) 实行明码标价,服务价格不 (略) (略) 同类商品同时间价格,学校不定期抽查,若违反规定每次在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500-1000元。使用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所需商品的采购、保管储藏,采购必须坚持索证制度,严禁经营“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它违禁商品,随时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任何事故造成的损失及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出租方有 (略) 服务进行监督,学校每月将对承租方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连续三个月满意率低于75%,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十一、承租方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劳动保障、工资待遇及经营、存放的商品财产各类财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身安全等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

十二、经营区域内地面等以及相关设备和设施安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或财物损害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一经发现,承租方承担全部处罚,并将视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十四、承租方经营区域内如出现未经出租方同意进入的人员,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500-1000元罚金,拒不上缴罚金或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五、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方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出租方设备、设施,若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十六、意向承租方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须认可《承租须知》相关条款,如在履行承租合同期间承租方违反出租方相应条款,出租方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警告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出租方在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七、竞标成功后,如承租方不是原承租人,出租方给予其装修期10日,原承租方剩余库存商品由承租方、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租方经营服务的装修必须达到出租方要求,包括安全防火、卫生、美观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前5日内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待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八、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0万元(可抵租金价款),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在公告期内,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取得竞价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租赁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租金。

十九、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的租金价款和首年租金的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二十、标的成交后,出租方有权统一安装结算系统,并决定结算方式。因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或变更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一、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及《承租须知》或转租、转让、无正当理由 (略) 经营,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不允许参与出租方本项目招租活动。

二十二、上述条件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请有意承租方持有效证件和交易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6日15时止。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4-*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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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8 时间:2023/9/13

我中心受托对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抚顺 (略) 内建筑面积约424.18平 (略) 项目场所出租,租期:3年,租金74.63万元/年,保证金:20万元。<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出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必为合法注册的工商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有良好商 (略) (略) 企业资质,并有 (略) (略)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拒绝联合体参与报名。为保证后期对师生提拱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运营模式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一年纳税证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收证明,如授权委托人办理登记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经核准的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交易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为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抚顺 (略) 内建筑面积约424.18平方米(以现状为准出租),出租期限为三年,每年一签合同,年租金底价为74.63万元,交易保证金20万元。合同履行期间,分别每半年租金承租方须于实际开学时间为准支付给出租方,逾期一周不交,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场所。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抚顺 (略) 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承租方所在园区不是唯一家经营者,不享有独家经营权。此项目不包括任何自动贩卖机项目。

三、出租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结束时无息如数退还)。

租赁期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经营场所,保证水、电、暖安装到位,正常使用。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电费、水费等。经营期间发生的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出租标的现存在租赁行为,标的竞标成功后,承租人须等原租赁行为结束后承接,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本次出租标的期限为三年,出租、承租双方每年都需签订《出租合同》。出租方如需修改本次出租所公示的条件,须与承租方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按本次公示的条件继续签订《出租合同》。

六、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七、承租方不得销售现场加工食品,不得经营药品、眼镜、烟、酒、刀具等商品;不得售卖各类打印复印考试资料,如承租方不按有关规定或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相关费用,所经营服务项目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否则出租方予以收回。

八、承租方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按照学校的 (略) 的相关工作,遵守学校制定的《 (略) 管理规定》及学校的其它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段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无故停业。

九、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租方有责任和义务 (略) 的商品定价和监督管理, (略) 实行明码标价,服务价格不 (略) (略) 同类商品同时间价格,学校不定期抽查,若违反规定每次在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500-1000元。使用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所需商品的采购、保管储藏,采购必须坚持索证制度,严禁经营“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它违禁商品,随时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任何事故造成的损失及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出租方有 (略) 服务进行监督,学校每月将对承租方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连续三个月满意率低于75%,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十一、承租方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劳动保障、工资待遇及经营、存放的商品财产各类财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身安全等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

十二、经营区域内地面等以及相关设备和设施安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或财物损害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一经发现,承租方承担全部处罚,并将视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十四、承租方经营区域内如出现未经出租方同意进入的人员,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500-1000元罚金,拒不上缴罚金或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五、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方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出租方设备、设施,若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十六、意向承租方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须认可《承租须知》相关条款,如在履行承租合同期间承租方违反出租方相应条款,出租方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警告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出租方在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七、竞标成功后,如承租方不是原承租人,出租方给予其装修期10日,原承租方剩余库存商品由承租方、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租方经营服务的装修必须达到出租方要求,包括安全防火、卫生、美观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前5日内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待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八、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0万元(可抵租金价款),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在公告期内,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取得竞价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租赁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租金。

十九、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的租金价款和首年租金的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二十、标的成交后,出租方有权统一安装结算系统,并决定结算方式。因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或变更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一、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及《承租须知》或转租、转让、无正当理由 (略) 经营,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不允许参与出租方本项目招租活动。

二十二、上述条件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请有意承租方持有效证件和交易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6日15时止。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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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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