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东10#场地10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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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东10#场地10年租赁权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9-14
挂牌截止时间2023-09-27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按照先付后用,一年一付原则。第一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且租赁标的交付之日14天内支付,第二期租金在第二个租赁年度截止日前14天内支付,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赁截止日前14天内支付。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款项后,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特别提示:

1.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 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二、申购保证金说明:

1. 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③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3. 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 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三、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手续办理说明:

1. 评议文件领取:挂牌公告期内,竞租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开户的银行签发的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或开户的银行签发的同等额度的银行授信证明原件,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5室)领取评议文件。

2.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7日15时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3. 集中看样时间:9月19日、9月26日工作时间,集中看样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

4. 综合评议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点。

5. 成交手续办理时间: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范围(租赁标的物):东10#场地包含东区1层区域、2层区域及3层东侧区域,建筑面积合计约9193.71m2。注:实际交付面积以房产证所列建筑面积为准。面积误差在3%范围(该误差指的是标的物实际交付面积与标的物房产证所列面积的误差)内的,不作调整,超出3%范围的部分按实际面积计算。 2、租赁期限:自全部租赁标的物交付之日起10年(具体交付之日以双方书面签署“交付单”日期为准)。 3、租赁用途:仅作为承租方自身经营或出(分)租使用,不得整体转租或转让。 4、免租期:自全部租赁标的物交付之日起12个月。 5、租金政策: (1)按照先付后用原则。第一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且租赁标的物交付之日14天内支付,第二期租金在第二个租赁年度截止日前14天内支付,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赁截止日前14天内支付。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款项后,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租金自计租日(免租期结束次日)起每三年环比递增6%,即第一个租赁年度为免租期,承租人免交租金;第二、第三、第四个租赁年度为年租金的100%;第五、第六、第七个租赁年度为年租金×1.06(106%);第八、第九、第十个租赁年度为年租金×1.06×1.06(112.36%)。 6、年租金应当考虑的内容: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租赁期内另行需投入或承担的改造设计及改造费、垃圾清运费、公设费、卫生费、水电燃气费、日常维修费、房产维修费(除正常房屋质保期以外)、收视费、通信费、税费以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征收本项目未列出费用但与标的物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 7、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 金额:人民币10万元。 缴纳时间:承租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按公告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参议保证金。 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 退还:租赁期满后(包括提前终止、到期终止),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退还(但如承租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8、业态要求:意向承租方可在租赁标的物上进行业态为农副产品加工、分拣、配送及预制食品的供应链管理。禁止业态: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环评的业态及其他高噪声、高污染对周边环境或居民生活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业态以及生鲜农产品批发。不得制造、堆放、销售易燃、易爆、易污染、腐蚀性物品(煤油、汽油、硫酸、盐酸、烟花爆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销售物品);不得在标的物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赌博、有偿陪侍等)等。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他 :综合评议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两项内容:①供应链管理服务; (略) 配送运输服务;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④低温仓储(根据公告发布日之前核准的营业执照确认,不含公告当日)。 2、意向承租方具有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开户的银行签发的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或开户的银行签发的同等额度的银行授信证明。 3、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9-14
挂牌截止时间2023-09-27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按照先付后用,一年一付原则。第一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且租赁标的交付之日14天内支付,第二期租金在第二个租赁年度截止日前14天内支付,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赁截止日前14天内支付。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款项后,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特别提示:

1.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 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二、申购保证金说明:

1. 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③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3. 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 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三、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手续办理说明:

1. 评议文件领取:挂牌公告期内,竞租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开户的银行签发的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或开户的银行签发的同等额度的银行授信证明原件,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5室)领取评议文件。

2.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7日15时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3. 集中看样时间:9月19日、9月26日工作时间,集中看样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

4. 综合评议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点。

5. 成交手续办理时间: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范围(租赁标的物):东10#场地包含东区1层区域、2层区域及3层东侧区域,建筑面积合计约9193.71m2。注:实际交付面积以房产证所列建筑面积为准。面积误差在3%范围(该误差指的是标的物实际交付面积与标的物房产证所列面积的误差)内的,不作调整,超出3%范围的部分按实际面积计算。 2、租赁期限:自全部租赁标的物交付之日起10年(具体交付之日以双方书面签署“交付单”日期为准)。 3、租赁用途:仅作为承租方自身经营或出(分)租使用,不得整体转租或转让。 4、免租期:自全部租赁标的物交付之日起12个月。 5、租金政策: (1)按照先付后用原则。第一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且租赁标的物交付之日14天内支付,第二期租金在第二个租赁年度截止日前14天内支付,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赁截止日前14天内支付。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款项后,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租金自计租日(免租期结束次日)起每三年环比递增6%,即第一个租赁年度为免租期,承租人免交租金;第二、第三、第四个租赁年度为年租金的100%;第五、第六、第七个租赁年度为年租金×1.06(106%);第八、第九、第十个租赁年度为年租金×1.06×1.06(112.36%)。 6、年租金应当考虑的内容: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租赁期内另行需投入或承担的改造设计及改造费、垃圾清运费、公设费、卫生费、水电燃气费、日常维修费、房产维修费(除正常房屋质保期以外)、收视费、通信费、税费以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征收本项目未列出费用但与标的物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 7、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 金额:人民币10万元。 缴纳时间:承租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按公告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参议保证金。 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 退还:租赁期满后(包括提前终止、到期终止),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退还(但如承租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8、业态要求:意向承租方可在租赁标的物上进行业态为农副产品加工、分拣、配送及预制食品的供应链管理。禁止业态: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环评的业态及其他高噪声、高污染对周边环境或居民生活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业态以及生鲜农产品批发。不得制造、堆放、销售易燃、易爆、易污染、腐蚀性物品(煤油、汽油、硫酸、盐酸、烟花爆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销售物品);不得在标的物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赌博、有偿陪侍等)等。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他 :综合评议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两项内容:①供应链管理服务; (略) 配送运输服务;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④低温仓储(根据公告发布日之前核准的营业执照确认,不含公告当日)。 2、意向承租方具有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开户的银行签发的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或开户的银行签发的同等额度的银行授信证明。 3、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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