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赣州嘉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评估聘选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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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赣州嘉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评估聘选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赣州嘉 (略) 20%股权评估聘选服务机构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10: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q.com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章贡区兴国路65号总部经济区西座1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1单元1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797-*
附件:
附件1 供应商报名确认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赣州嘉 (略) 20%股权评估聘选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C2023-GZ-C004

项目名称:赣州嘉 (略) 20%股权评估聘选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产评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直至出具采购人认可的评估报告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书。(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方式:*@*q.com邮箱报名,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将向响应供应商收取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2000.00元), 响应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经由有权机构出具的截止开标前有效期内的保函原件,否则响应无效。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

4、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如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章贡区兴国路65号总部经济区西座10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1单元1102            

联系方式:张女士、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q.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赣州嘉 (略) 20%股权评估聘选服务机构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10: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q.com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章贡区兴国路65号总部经济区西座1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1单元1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797-*
附件:
附件1 供应商报名确认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赣州嘉 (略) 20%股权评估聘选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C2023-GZ-C004

项目名称:赣州嘉 (略) 20%股权评估聘选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产评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直至出具采购人认可的评估报告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书。(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方式:*@*q.com邮箱报名,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 (略) ( (略) 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一单元1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将向响应供应商收取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2000.00元), 响应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经由有权机构出具的截止开标前有效期内的保函原件,否则响应无效。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

4、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如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章贡区兴国路65号总部经济区西座10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2栋1单元1102            

联系方式:张女士、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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