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众和工程有限公司闲置机器设备转让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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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众和工程有限公司闲置机器设备转让再次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闲置机器设备转让 项目编号: JQ*
公告开始日期: 2023-09-13 公告截止日期: 2023-09-20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崔冬豪 *
标的名称: 闲置机器设备一批
评估价值: *元 评估机构: 河南立信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立信永联评报字[2023]第105号 评估基准日: 2023-06-14
核准(备案)机构: 延津县产业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8-15
核准(备案)号 :
规格/存放地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二路北侧、食品路东侧
资产来源购买
标的说明设备包含可用、大修、更换、报废等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进行资产交接。

3)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受让方应于资产移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5)受让方在拆除及装卸运输时应服从管理,遵守现场秩序及管理要求,严禁不服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运输。受让方安排的设备、车辆及人员需符合相关规定,装卸运输时应做到安全第一,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法定代表人: 娄士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9F7FWQ2E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 (略) (略) 食品工业聚集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综合服务平台三楼
批准单位: 延津县产业 (略)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延津县产业 (略) (略) (略) 所持有的原麦丰食品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资产进行处置方案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 0371-*、0371-*
中心地址: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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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略) 闲置机器设备转让 项目编号: JQ*
公告开始日期: 2023-09-13 公告截止日期: 2023-09-20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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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联系人: 崔冬豪 *
标的名称: 闲置机器设备一批
评估价值: *元 评估机构: 河南立信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立信永联评报字[2023]第105号 评估基准日: 2023-06-14
核准(备案)机构: 延津县产业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8-15
核准(备案)号 :
规格/存放地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二路北侧、食品路东侧
资产来源购买
标的说明设备包含可用、大修、更换、报废等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进行资产交接。

3)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受让方应于资产移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5)受让方在拆除及装卸运输时应服从管理,遵守现场秩序及管理要求,严禁不服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运输。受让方安排的设备、车辆及人员需符合相关规定,装卸运输时应做到安全第一,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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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法定代表人: 娄士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9F7FWQ2E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 (略) (略) 食品工业聚集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综合服务平台三楼
批准单位: 延津县产业 (略)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延津县产业 (略) (略) (略) 所持有的原麦丰食品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资产进行处置方案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 0371-*、0371-*
中心地址: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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