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购买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出租租金评估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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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购买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出租租金评估服务的公告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的规定,为客观、公正、准确对拟出租使用的人防工程进行租金评估, (略) 人防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购买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租金评估服务工作。 (略) ,请详阅《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出租租金评估购买


服务计划》和报名须知,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17:00之前报名。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虎老师。

特此公告。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出租租金评估购买

服务计划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的规定,为客观、公正、准确对拟出租使用的人防工程进行租金评估, (略) 人防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购买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租金评估服务工作,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所属目录

根据《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三级目录为评估和评价服务,目录代码为:B0702 。

二、 项目名称

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平安人防(含反恐)建设

三、 购买主体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 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计划,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拟对外公开出租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故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以上资产进行租金评估。

五、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1.05万元;

资金来源: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人民防空建设经费”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房地产行业资产评估相关专业资格,具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评估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优良的服务质量。

七、 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等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拟通过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报名须知

一、报名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3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鼓楼路229号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构成的报名资料一套进行报名及获取磋商函。在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二、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一式五份)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25日上午 10 时 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的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5楼 。

3. 现场磋商时间:2023年 9 月25日上午 10 时 00分。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 发布信息的媒介: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

4.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虎老师(报名及资质文件投递)

联系电话:*

地址:五华区鼓楼路229号

蔺老师(磋商文件投递)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548室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的规定,为客观、公正、准确对拟出租使用的人防工程进行租金评估, (略) 人防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购买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租金评估服务工作。 (略) ,请详阅《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出租租金评估购买


服务计划》和报名须知,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17:00之前报名。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虎老师。

特此公告。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出租租金评估购买

服务计划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的规定,为客观、公正、准确对拟出租使用的人防工程进行租金评估, (略) 人防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购买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租金评估服务工作,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所属目录

根据《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三级目录为评估和评价服务,目录代码为:B0702 。

二、 项目名称

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平安人防(含反恐)建设

三、 购买主体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 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计划,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拟对外公开出租圆通街人防工程、长春路人防工程,故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以上资产进行租金评估。

五、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1.05万元;

资金来源: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人民防空建设经费”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房地产行业资产评估相关专业资格,具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评估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优良的服务质量。

七、 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等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拟通过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报名须知

一、报名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3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鼓楼路229号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构成的报名资料一套进行报名及获取磋商函。在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二、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一式五份)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25日上午 10 时 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的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5楼 。

3. 现场磋商时间:2023年 9 月25日上午 10 时 00分。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 发布信息的媒介: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

4.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虎老师(报名及资质文件投递)

联系电话:*

地址:五华区鼓楼路229号

蔺老师(磋商文件投递)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54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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