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石人湾村的400只活体山羊转让16元/500克,现场过磅
位于石人湾村的400只活体山羊转让16元/500克,现场过磅
项目名称 | 位于石人湾村的400只活体山羊转让(32元/公斤,现场过磅)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14 09:3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14 16:3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1)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略) 赛罕区石人湾村 | ||||||||||||||||||||||||||
标的情况 | 本次出售的标的均为3岁及以上年龄,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底价(元) | 32.00元/公斤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 (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 (略) |
特别 | *本项目标的一经出售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做好勘验工作后,自行判断羊肉质量、口味是否符合需求。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或未勘验标的为由放弃受让。 *各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受让的需签字按手印,公司法人受让的需盖章),受让申请书中须标注本次受让的标的数量,最终成交数量以受让方报名提交的《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中数量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石人湾村的400只活体山羊转让,标的均为3岁及以上年龄,最终交割以现场活体实物为准,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如本次转让标的在交接前发生标的物的死亡,交易取消,交易双方均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2、标的存放 (略) 赛罕区石人湾村。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梁先生,电话:*。 3、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不提供发票。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做好标的交易后的防疫、安全工作。 5、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交接完毕后(以签订交接文件时间为准)转让方不对所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8、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不等,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本次交易价款,标的交易价款计算方法为:交易价款=实际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最终按照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割重量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结算。如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价款不足时,受让方须在提货现场直接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称重完毕后须在提货现场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心将依据此材料作为实际交割重量依据,收取交易价款。 4、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递交至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最终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交割重量进行结算)和交易服务费。 5、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 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和风险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不现场屠宰,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标的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9-14 09:30:00 至 2023-09-14 16:30:00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报名需上传).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元/只,截止时间2023-09-14 16: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受让数量在1只以上的,保证金需按1000元/只转付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帐号:5830 2000 0181 9100 0311 31 开户行行号:*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定价交易 | 增价幅度(元) | 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9-14 09:30:00-2023-09-14 17: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0 | ||
服务费 | 50.00元/只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位于石人湾村的400只活体山羊转让(32元/公斤,现场过磅)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14 09:3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14 16:3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1)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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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赛罕区石人湾村 | ||||||||||||||||||||||||||
标的情况 | 本次出售的标的均为3岁及以上年龄,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底价(元) | 32.00元/公斤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 (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 (略) |
特别 | *本项目标的一经出售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做好勘验工作后,自行判断羊肉质量、口味是否符合需求。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或未勘验标的为由放弃受让。 *各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受让的需签字按手印,公司法人受让的需盖章),受让申请书中须标注本次受让的标的数量,最终成交数量以受让方报名提交的《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中数量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石人湾村的400只活体山羊转让,标的均为3岁及以上年龄,最终交割以现场活体实物为准,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如本次转让标的在交接前发生标的物的死亡,交易取消,交易双方均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2、标的存放 (略) 赛罕区石人湾村。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梁先生,电话:*。 3、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不提供发票。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做好标的交易后的防疫、安全工作。 5、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交接完毕后(以签订交接文件时间为准)转让方不对所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8、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不等,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本次交易价款,标的交易价款计算方法为:交易价款=实际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最终按照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割重量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结算。如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价款不足时,受让方须在提货现场直接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称重完毕后须在提货现场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心将依据此材料作为实际交割重量依据,收取交易价款。 4、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递交至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最终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交割重量进行结算)和交易服务费。 5、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 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和风险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不现场屠宰,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标的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9-14 09:30:00 至 2023-09-14 16:30:00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报名需上传).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元/只,截止时间2023-09-14 16: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受让数量在1只以上的,保证金需按1000元/只转付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帐号:5830 2000 0181 9100 0311 31 开户行行号:*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定价交易 | 增价幅度(元) | 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9-14 09:30:00-2023-09-14 17: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0 | ||
服务费 | 50.00元/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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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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