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油储备站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雅东路原开来油脂精炼厂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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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油储备站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雅东路原开来油脂精炼厂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 (略) 租赁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雅东路(原开来油脂精炼厂)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 N0125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9月12日。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雅东路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8299.65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使用期限 2011年6月2日起2061年6月1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自建房 房产类型 厂房
房屋结构 砖混,钢结构,砼,粗料 所在层数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土地面积为9405平方米,租赁建(构)筑物面积为8299.65平方米,其中2395.6平方米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87.56平方米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剩余5816.49平方米为构筑物,不在办理权属证书资产范围内。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8-03
评估机构 新疆瑞智资产评估事务所
出租底价(元) *.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 (略)

联系人:王小康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 (略)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西部绿洲 (略)

特别
告知


一、本次租赁资产土地面积为:9405㎡;出租建(构)筑物面积8299.65㎡,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均为2010年购建,机器设备长时间闲置且为20年前老旧设备;土地使用权于2011年6月2日取得,权证编号为:新(2021)温宿县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工业用地,截止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为37.91年。本次租赁用途仅限于食用精炼油生产或食用油压榨加工。

二、本次租赁资产的年租金价格为净租赁价格(含税),不包含水、电、暖等费用。

三、租期满后如出租方继续对外租赁,在同等价格下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如承租方不愿继续租赁,对承租方投入的设备资产由交易双方或第三购买方或第三租赁方直接与承租方协商价格,协商不成,承租方可拆走所投入的主机设备。

四、出租方负责将蒸汽和天然 (略) 墙内,从院墙内总接口到车间的施工与材料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政策要求需要出售该标的,承租方不得阻拦,但需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该标的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同等价格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签订租赁合同后3年内出租方出售该资产, 由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补偿3个月的租期租金。

六、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可以对精炼油生产线进行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但所投入设备的名称和价格需列出清单由出租方验收、双方签字确认存档。承租方租赁的设备设施只限于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如承租方添加或技改与食用油无关设施设备,须双方协商并经出租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

七、出租方仅限于向承租方提供租赁范围内现有状态下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确认签字认可的设备设施。其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厂房改造许可手续、环评报告、消防验收、锅炉检验等相关证照资质由承租方以自有名义自行办理,承租方承担费用,资质归承租方所有。

八、厂区内的供电、供排水恢复疏通和扩容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九、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以现状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双方约定的范围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双方约定的现状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租赁期限:10年(免租期为3个月,租期包含免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以/%递增率增收租金。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9-13 09:00:00 至 2023-09-2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9-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承租,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协议租赁。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租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古丽尼沙
咨询电话 0991-* *
咨询时间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咨询地址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技术支持
其 他
,新疆,阿克苏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 (略) 租赁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雅东路(原开来油脂精炼厂)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 N0125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9月12日。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雅东路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8299.65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使用期限 2011年6月2日起2061年6月1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自建房 房产类型 厂房
房屋结构 砖混,钢结构,砼,粗料 所在层数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土地面积为9405平方米,租赁建(构)筑物面积为8299.65平方米,其中2395.6平方米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87.56平方米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剩余5816.49平方米为构筑物,不在办理权属证书资产范围内。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8-03
评估机构 新疆瑞智资产评估事务所
出租底价(元) *.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 (略)

联系人:王小康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 (略)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西部绿洲 (略)

特别
告知


一、本次租赁资产土地面积为:9405㎡;出租建(构)筑物面积8299.65㎡,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均为2010年购建,机器设备长时间闲置且为20年前老旧设备;土地使用权于2011年6月2日取得,权证编号为:新(2021)温宿县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工业用地,截止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为37.91年。本次租赁用途仅限于食用精炼油生产或食用油压榨加工。

二、本次租赁资产的年租金价格为净租赁价格(含税),不包含水、电、暖等费用。

三、租期满后如出租方继续对外租赁,在同等价格下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如承租方不愿继续租赁,对承租方投入的设备资产由交易双方或第三购买方或第三租赁方直接与承租方协商价格,协商不成,承租方可拆走所投入的主机设备。

四、出租方负责将蒸汽和天然 (略) 墙内,从院墙内总接口到车间的施工与材料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政策要求需要出售该标的,承租方不得阻拦,但需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该标的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同等价格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签订租赁合同后3年内出租方出售该资产, 由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补偿3个月的租期租金。

六、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可以对精炼油生产线进行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但所投入设备的名称和价格需列出清单由出租方验收、双方签字确认存档。承租方租赁的设备设施只限于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如承租方添加或技改与食用油无关设施设备,须双方协商并经出租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

七、出租方仅限于向承租方提供租赁范围内现有状态下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确认签字认可的设备设施。其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厂房改造许可手续、环评报告、消防验收、锅炉检验等相关证照资质由承租方以自有名义自行办理,承租方承担费用,资质归承租方所有。

八、厂区内的供电、供排水恢复疏通和扩容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九、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以现状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双方约定的范围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双方约定的现状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租赁期限:10年(免租期为3个月,租期包含免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以/%递增率增收租金。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9-13 09:00:00 至 2023-09-2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9-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承租,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协议租赁。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租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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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古丽尼沙
咨询电话 0991-* *
咨询时间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咨询地址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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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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