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大峪村中门寺14号楼101号36平方米商业用房租赁-交易公告
龙泉镇大峪村中门寺14号楼101号36平方米商业用房租赁-交易公告
项目编码: | 2023-MTG/04-0018 | 标的名称: | (略) 门头沟区龙泉镇大峪村中门寺14号楼101号36平方米商业用房租赁 |
细分类别: | 坐落(地址): | (略) 门头沟区龙泉镇大峪村中门寺14号楼101号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6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房屋用途: | 商业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5年 | |
拟出让用途: | 商业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09-07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09-13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2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5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价格不低于59130元/年(4.5元/平方米/天)。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租期为5年。 2.租期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的土地租金由承租方负担,与首期租金共同支付给本村。 3.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标的物整体出租,不分租。 2.意向受让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意向受让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标的现状出租,出让方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2.本项目标的属于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交付村集体所有,相关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承租后无法正常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项目承租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出租用途为商业。 4.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对该项目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杨庆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2023-MTG/04-0018 | 标的名称: | (略) 门头沟区龙泉镇大峪村中门寺14号楼101号36平方米商业用房租赁 |
细分类别: | 坐落(地址): | (略) 门头沟区龙泉镇大峪村中门寺14号楼101号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6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房屋用途: | 商业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5年 | |
拟出让用途: | 商业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09-07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09-13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2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5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价格不低于59130元/年(4.5元/平方米/天)。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租期为5年。 2.租期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的土地租金由承租方负担,与首期租金共同支付给本村。 3.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标的物整体出租,不分租。 2.意向受让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意向受让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标的现状出租,出让方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2.本项目标的属于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交付村集体所有,相关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承租后无法正常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项目承租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出租用途为商业。 4.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对该项目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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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杨庆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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