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51亩商品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51亩商品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产权基本信息 |
项目描述:1、本次采伐销售权转让山场为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新旧岭工区土名通天龙山场12号小班,采伐证号:祁门县林采字[2023]*,采伐面积约51亩(3.4公顷) , 蓄积约1033立方米。其中:杉木1022立方米、杂木11立方米。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 ||
交易面积: 51.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51.00亩 | ||
项目四至: 东至大降;南至山沟(机耕路);西至山脚(机耕路);北至大降(与2022年主伐山交界);以实地标记的界线为准。 |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28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13.00米 | 平均胸径:17.20厘米 | 蓄积(材积)量:1033.0立方米 |
补充说明:①意向受让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②受让方取得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后。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10月 29日,木材运出山场时间不得超过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并及时无条件交付山场,以便林场及时组织更新造林。 ③受让方竞买成功后林场提供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受让方只能在林场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 ④受让方必须规范操作。绝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私财物,同时必须做好林区和作业山场的森林防火工作。 ⑤受让方若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自行与山场所属村组或村民联系协商解决,开路、林地赔偿等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同时必须遵循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方案作为开设运材、集材道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报县林业局审核审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林场予以协助)。受让方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集材道路,须分摊修路投资成本,具体数额与修路投资方协商解决。另受让方本次须分摊胡平坑口危桥除险加固费用每立方米15元(木材以评估的木材材积计算),受让方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全部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其使用权交由林场所有(如本片山场已无联营山场,其使用权交由山场所有者)。 ⑥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受让方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收购非中标区域生产的木材。 ⑦受让方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若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⑧受让方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赔偿林场的相关费用。 ⑨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款后,林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山场拔交手续。 ⑩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
权属信息 |
所有权人: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 | 使用权人: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 | 权证编号: |
权证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 |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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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 1、本次采伐销售权转让山场为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新旧岭工区土名通天龙山场12号小班,采伐证号:祁门县林采字[2023]*,采伐面积约51亩(3.4公顷) , 蓄积约1033立方米。其中:杉木1022立方米、杂木11立方米。经评估,林木资产价值为30.71万元。采取异地网络报价,交易底价30.71万元,加价幅度为 0.2万元/次,不设保留价。竞价保证金 10万元,由交易中心代收,竞价成功后中标价款减去保证金,余款直接汇入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账户。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 |
交易面积: 51.00亩 其中: 商品林 51.00亩 | |
数量: 株数万株、蓄积(材积)量 1033立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 | |
交易底价:小写 *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产权基本信息 |
项目描述:1、本次采伐销售权转让山场为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新旧岭工区土名通天龙山场12号小班,采伐证号:祁门县林采字[2023]*,采伐面积约51亩(3.4公顷) , 蓄积约1033立方米。其中:杉木1022立方米、杂木11立方米。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 ||
交易面积: 51.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51.00亩 | ||
项目位置: | ||
项目四至: 东至大降;南至山沟(机耕路);西至山脚(机耕路);北至大降(与2022年主伐山交界);以实地标记的界线为准。 | ||
坐标拐点: | ||
树种组成: |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28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13.00米 | 平均胸径:17.20厘米 | 蓄积(材积)量:1033.0立方米 |
附属设施: | ||
项目用途: | ||
补充说明:①意向受让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②受让方取得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后。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10月 29日,木材运出山场时间不得超过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并及时无条件交付山场,以便林场及时组织更新造林。 ③受让方竞买成功后林场提供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受让方只能在林场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 ④受让方必须规范操作。绝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私财物,同时必须做好林区和作业山场的森林防火工作。 ⑤受让方若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自行与山场所属村组或村民联系协商解决,开路、林地赔偿等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同时必须遵循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方案作为开设运材、集材道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报县林业局审核审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林场予以协助)。受让方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集材道路,须分摊修路投资成本,具体数额与修路投资方协商解决。另受让方本次须分摊胡平坑口危桥除险加固费用每立方米15元(木材以评估的木材材积计算),受让方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全部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其使用权交由林场所有(如本片山场已无联营山场,其使用权交由山场所有者)。 ⑥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受让方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收购非中标区域生产的木材。 ⑦受让方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若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⑧受让方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赔偿林场的相关费用。 ⑨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款后,林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山场拔交手续。 ⑩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
权属信息 |
所有权人: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 | 使用权人: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 | 权证编号: |
权证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 |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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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 1、本次采伐销售权转让山场为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新旧岭工区土名通天龙山场12号小班,采伐证号:祁门县林采字[2023]*,采伐面积约51亩(3.4公顷) , 蓄积约1033立方米。其中:杉木1022立方米、杂木11立方米。经评估,林木资产价值为30.71万元。采取异地网络报价,交易底价30.71万元,加价幅度为 0.2万元/次,不设保留价。竞价保证金 10万元,由交易中心代收,竞价成功后中标价款减去保证金,余款直接汇入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账户。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 |
交易面积: 51.00亩 其中: 商品林 51.00亩 | |
数量: 株数万株、蓄积(材积)量 1033立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 | |
交易底价:小写 *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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