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建材石膏制品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及相关债权
新疆天山建材石膏制品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名称: | 新疆天山建材石膏制品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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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天山 (略)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 (略) | ||
转让比例: | 3.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868.16471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9-14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800万元保证金缴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未在承诺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未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6)未履行承诺事项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以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接受标的资产转让信息公告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产权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2868.16471万元,其中转让方新疆天山建材(集团) (略) 持有对标的71.5%股权转让底价为692.971万元, (略) 债权金额为2141.26471万元。转让方新疆天山 (略) 持有对标的3.5%股权转让底价为33.929万元。若本项目产生竞价,成交价格中增值部分为本次转让股权之溢价,溢价按照两家转让方所转让股权之比例分配。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新疆天山建材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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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71K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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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18.204 | 净利润(上年度): | -118.268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751.81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450.27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698.455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7-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73.501 | 净利润: | -73.501 | |
资产总额: | 722.036 | 负债总额: | 2,493.99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771.957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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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25 | |||||
新疆天山 (略) | 3.5 | |||||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 (略) | 71.5 |
项目名称: | 新疆天山建材石膏制品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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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天山 (略)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 (略) | ||
转让比例: | 3.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868.16471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9-14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800万元保证金缴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未在承诺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未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6)未履行承诺事项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以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接受标的资产转让信息公告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产权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2868.16471万元,其中转让方新疆天山建材(集团) (略) 持有对标的71.5%股权转让底价为692.971万元, (略) 债权金额为2141.26471万元。转让方新疆天山 (略) 持有对标的3.5%股权转让底价为33.929万元。若本项目产生竞价,成交价格中增值部分为本次转让股权之溢价,溢价按照两家转让方所转让股权之比例分配。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新疆天山建材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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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71K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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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18.204 | 净利润(上年度): | -118.268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751.81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450.27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698.455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7-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73.501 | 净利润: | -73.501 | |
资产总额: | 722.036 | 负债总额: | 2,493.99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771.957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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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25 | |||||
新疆天山 (略) | 3.5 | |||||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 (略) | 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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