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7号楼1至4层变卖的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7号楼1至4层变卖的公告
(略) 大 (略)
变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本院将于2023年10月3日10时至2023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 (略) 7号楼1至4层。
房屋用途:工业;建筑面积:2442.18平方米;评估价:3529.6828万元;变卖价:1976.*万元;变卖预缴款:1976.*万元,保证金:198万元,增价幅度:9万元;
特殊说明:1.该房屋由案外人占有使用,房屋未腾退,腾退困难,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
2.据房屋占有人描述该房屋存在加建情况,未示明具体位置,与房地平面图中原始布局可能存在不一致,意向竞买人需自行实地看样,请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3. (略) 房屋登记表中载明房屋用途为工业,意向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该规划用途对意向竞买人资质的相关特殊资质要求,并实地看样,请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如买受人因不符合竞买资格或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 (略) 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经了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产业用地仅限提供给从事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项目使用,企业购地前,其项目均须经过开发区评审。竞买人利用所拍得的土地、房屋从事产业经营活动之前,须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统计等法定登记,79M4地块土地为工业用地,其所从事的产业经营活动应与该土地、房屋的规划用途保持一致,且须符合经开区四大主导产业定位,税收、产值应达到现行入区要求,并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预先认定。如因材料不全造成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要求竞买人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咨询。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咨询电话(010)*,联系人:陈雅彬。
二、税费负担:
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 (略) 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物业费、供暖费、水电费、其他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三、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标的进行变卖,由北京京信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 (略) 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 (略) 无关。自2023年9月26日9时起至2023年10月3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预展电话:*,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 (略) 无关。
预展时间:本标的物暂不组织预展。
四、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变卖预缴款支付方式: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 (略) 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9月26日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九、对本次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1 (略) 联系。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减去变卖价的数额)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15执恢1073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403】。(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缴纳余款,不得委托第三人缴款。)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10-*
淘宝网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大 (略) 执行局( (略) 大兴区金星西路8号)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淘宝网”、“ (略) 诉讼资产网”“ (略) 审判信息网”“ (略) 网”上同时发布。
(略) 大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略) 大 (略)
变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本院将于2023年10月3日10时至2023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 (略) 7号楼1至4层。
房屋用途:工业;建筑面积:2442.18平方米;评估价:3529.6828万元;变卖价:1976.*万元;变卖预缴款:1976.*万元,保证金:198万元,增价幅度:9万元;
特殊说明:1.该房屋由案外人占有使用,房屋未腾退,腾退困难,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
2.据房屋占有人描述该房屋存在加建情况,未示明具体位置,与房地平面图中原始布局可能存在不一致,意向竞买人需自行实地看样,请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3. (略) 房屋登记表中载明房屋用途为工业,意向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该规划用途对意向竞买人资质的相关特殊资质要求,并实地看样,请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如买受人因不符合竞买资格或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 (略) 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经了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产业用地仅限提供给从事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项目使用,企业购地前,其项目均须经过开发区评审。竞买人利用所拍得的土地、房屋从事产业经营活动之前,须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统计等法定登记,79M4地块土地为工业用地,其所从事的产业经营活动应与该土地、房屋的规划用途保持一致,且须符合经开区四大主导产业定位,税收、产值应达到现行入区要求,并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预先认定。如因材料不全造成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要求竞买人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咨询。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咨询电话(010)*,联系人:陈雅彬。
二、税费负担:
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 (略) 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物业费、供暖费、水电费、其他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三、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标的进行变卖,由北京京信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 (略) 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 (略) 无关。自2023年9月26日9时起至2023年10月3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预展电话:*,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 (略) 无关。
预展时间:本标的物暂不组织预展。
四、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变卖预缴款支付方式: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 (略) 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9月26日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九、对本次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1 (略) 联系。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减去变卖价的数额)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15执恢1073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403】。(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缴纳余款,不得委托第三人缴款。)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10-*
淘宝网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大 (略) 执行局( (略) 大兴区金星西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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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在“淘宝网”、“ (略) 诉讼资产网”“ (略) 审判信息网”“ (略) 网”上同时发布。
(略) 大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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