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部分房屋租赁公告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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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部分房屋租赁公告第四次

项目编号:WL2023ZZ287

项目名称

(略) 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部分房屋租赁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9月1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9月2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序号

租赁标的

租赁面积

(㎡)

年租金

(元)

交易保证

(元)

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

用途

租赁押金

(元)

装修情况

标的1

(略) 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201室

271.97

251,300.28

75,000.00

3年

按年支付

营业

20941.69

精装

标的2

(略) 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202室

214.41

198,114.84

59,000.00

16509.57

特别提示

1.标的房产一层为出租方自用营业网点,因此标的承租方不得为P2P、担保、 (略) 等易使公众产生混淆、对出租方银行信 (略) ;

2.标的仅限办公使用;

3.标的不设置装修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黄河中心支行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出租,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黄河中心支行关于金城支行二楼闲置房产处置的请示》、《关于对我行营业用房测绘后进行分租的说明》、《关于黄河中心支行辖属金城支行二楼闲置房产对外出租项目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分行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结果通知书》,并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按出租方要求向指定账号支付首期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并满足交易保证金划转条件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承租方不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出租方周边其他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承租方对外宣传展示材料,工商、税务等登记注册地址中不得带有“中国银行”、“中行”、“BOC”等字样,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须按相关物业要求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负责租赁区域内所有资产、消防、人员等安全管理。

6.租赁有关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部门要求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他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如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等房屋出租过程的使用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7.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项目价款由交易双方自行场外结算;项目租赁押金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支付。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0.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保证金交纳、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 09:00:00 至2023年9月21日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7:00: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竞得租赁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租赁合同》签订并满足交易保证金划转条件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秒)

-

服务费

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材料。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经理 * 赵经理 *

踏勘联系人

张经理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其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 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项目编号:WL2023ZZ287

项目名称

(略) 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部分房屋租赁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9月1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9月2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序号

租赁标的

租赁面积

(㎡)

年租金

(元)

交易保证

(元)

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

用途

租赁押金

(元)

装修情况

标的1

(略) 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201室

271.97

251,300.28

75,000.00

3年

按年支付

营业

20941.69

精装

标的2

(略) 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202室

214.41

198,114.84

59,000.00

16509.57

特别提示

1.标的房产一层为出租方自用营业网点,因此标的承租方不得为P2P、担保、 (略) 等易使公众产生混淆、对出租方银行信 (略) ;

2.标的仅限办公使用;

3.标的不设置装修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黄河中心支行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出租,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黄河中心支行关于金城支行二楼闲置房产处置的请示》、《关于对我行营业用房测绘后进行分租的说明》、《关于黄河中心支行辖属金城支行二楼闲置房产对外出租项目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分行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结果通知书》,并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按出租方要求向指定账号支付首期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并满足交易保证金划转条件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承租方不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出租方周边其他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承租方对外宣传展示材料,工商、税务等登记注册地址中不得带有“中国银行”、“中行”、“BOC”等字样,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须按相关物业要求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负责租赁区域内所有资产、消防、人员等安全管理。

6.租赁有关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部门要求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他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如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等房屋出租过程的使用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7.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项目价款由交易双方自行场外结算;项目租赁押金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支付。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0.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保证金交纳、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 09:00:00 至2023年9月21日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7:00: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竞得租赁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租赁合同》签订并满足交易保证金划转条件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秒)

-

服务费

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材料。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经理 * 赵经理 *

踏勘联系人

张经理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其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 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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