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蓝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户32977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关于浙江蓝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户32977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一、资产基本信息
截至2023年7月31日,对浙江 (略) 等四户的债权本金合计32977.40万元、利息含罚息合计11067.4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万元) | 利罚息(万元) |
1 | 浙江 (略) | 25509.31 | 8979.68 |
2 | (略) | 6577.15 | 980.4 |
3 | (略) | 490.96 | 561.85 |
4 | 长兴美辰风尚酒店 | 399.98 | 545.49 |
合计 | 32977.40 | 11067.42 |
(一)浙江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浙江 (略) 的债权本金25509.31万元,利、罚息8979.68万元,无垫付诉讼费用。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保证人已破产清算完毕。
2.2抵押担保
以 (略) 西湖区浙商财富中心1幢:101室、1001室至1018室、1101室至1104室、1201室、 (略) 西湖区浙商财富中心2幢112室、115室、 (略) 西湖区浙商财富中心3幢:101室、102室、103室、301室至308室房产,共36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合计21080.1平米。
3、处置情况
2020年7月31日, (略) 第一 (略) 作出(2020)京01破申5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浙江 (略) 担保人 (略) 、 (略) 等五家公司实施合并重整。2022年12月28日,已收到破产分配款1.19亿元。至此,经破产分配完成后,已不能再向保证人追偿。
该户债权于2023年1月6日向上 (略) 提起诉讼,2023年3月25日判决,后浙江 (略) 提起上诉,二审于2023年8月4日判决,维持原判。
(二)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 (略) 的债权本金6577.15万元,利息含罚息980.4万元,无垫付诉讼费用。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由 (略) 实际控制人凌国军、殷国萍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质押担保以 (略) 持有的不少于3756万股绍兴银行股权质押担保,但是 (略) 实际控制人凌国军伪造公章已经注销质押登记,并再次通过该手段利用该股权向他行质押,质押担保已落空。
3、处置情况
2019年9月 (略) 越 (略) 提起诉讼,但因 (略) 及凌国军涉嫌犯罪被驳回, (略) 中院后仍被驳回。2020年11月25日, (略) 涉骗取贷款罪、凌国军涉贷款诈骗罪判决。2022年2月17日, (略) 柯 (略) 受理 (略) 破产案,目前尚处于破产清算中。2022年4月22日,经刑事追赃,已获*.68元分配款。
(三)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 (略) 的债权本金490.96万元,利息含罚息561.85万元。无垫付诉讼费用。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1)由 (略) 、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由 (略) 实际控制人王继炜、李亚莉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由 (略) 提供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3、处置情况
2014年7月 (略) (略) 诉讼立案,2014年8月4日调解,2014年9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后,借款人及担保人无资产可供执行。2020年9月25日, (略) (略) 受理担保人 (略) 破产案件,因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2020年12 (略) 裁定破产终结。
(四)长兴美辰风尚酒店
1、资产概况
截止2023年7月31日,长兴美辰风尚酒店的债权本金399.98万元,利息含罚息545.49万元。垫付诉讼费用13.125万元,垫付的评估费3.9746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由何爱华、钱美成夫妻双方提供最高债权额为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2抵押担保
以何爱华、钱美成名下位于长兴县雉城镇轻纺城C2幢5层2号、6层2号、7层2号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3、处置情况
2012年6月25日向上 (略) 提起诉讼,2012年7月10日调解,2012年7月16日执行立案,2013年11月14日抵押物的变卖公告发布后,未有人参拍,已暂停拍卖,目前尚未对抵押物重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二、资产卖点
资产一浙江 (略) 抵押物较优质:
1、抵押 (略) 文三西路与古墩路交汇处,为杭州城西板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有浙大紫金港校区、科技创新产业区、西溪旅游风景区,是杭州最宜居、发展最成熟的中央生活区之一,是杭州中产阶层的主要居住地,同时这里也是杭州最大的高科技产业集聚区域。
2、位于浙商财富中心1幢的抵押房产已于处腾空状态,后续司法处置比较便利,其他抵押房产的底层部分商铺尚处于出租状态,有一定租金收入。
三、资产实景图
四、处置方式
1、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整包、分包、单户等多种组合方式对外转让;
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价、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一、资产基本信息
截至2023年7月31日,对浙江 (略) 等四户的债权本金合计32977.40万元、利息含罚息合计11067.4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万元) | 利罚息(万元) |
1 | 浙江 (略) | 25509.31 | 8979.68 |
2 | (略) | 6577.15 | 980.4 |
3 | (略) | 490.96 | 561.85 |
4 | 长兴美辰风尚酒店 | 399.98 | 545.49 |
合计 | 32977.40 | 11067.42 |
(一)浙江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浙江 (略) 的债权本金25509.31万元,利、罚息8979.68万元,无垫付诉讼费用。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保证人已破产清算完毕。
2.2抵押担保
以 (略) 西湖区浙商财富中心1幢:101室、1001室至1018室、1101室至1104室、1201室、 (略) 西湖区浙商财富中心2幢112室、115室、 (略) 西湖区浙商财富中心3幢:101室、102室、103室、301室至308室房产,共36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合计21080.1平米。
3、处置情况
2020年7月31日, (略) 第一 (略) 作出(2020)京01破申5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浙江 (略) 担保人 (略) 、 (略) 等五家公司实施合并重整。2022年12月28日,已收到破产分配款1.19亿元。至此,经破产分配完成后,已不能再向保证人追偿。
该户债权于2023年1月6日向上 (略) 提起诉讼,2023年3月25日判决,后浙江 (略) 提起上诉,二审于2023年8月4日判决,维持原判。
(二)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 (略) 的债权本金6577.15万元,利息含罚息980.4万元,无垫付诉讼费用。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由 (略) 实际控制人凌国军、殷国萍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质押担保以 (略) 持有的不少于3756万股绍兴银行股权质押担保,但是 (略) 实际控制人凌国军伪造公章已经注销质押登记,并再次通过该手段利用该股权向他行质押,质押担保已落空。
3、处置情况
2019年9月 (略) 越 (略) 提起诉讼,但因 (略) 及凌国军涉嫌犯罪被驳回, (略) 中院后仍被驳回。2020年11月25日, (略) 涉骗取贷款罪、凌国军涉贷款诈骗罪判决。2022年2月17日, (略) 柯 (略) 受理 (略) 破产案,目前尚处于破产清算中。2022年4月22日,经刑事追赃,已获*.68元分配款。
(三)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 (略) 的债权本金490.96万元,利息含罚息561.85万元。无垫付诉讼费用。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1)由 (略) 、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由 (略) 实际控制人王继炜、李亚莉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由 (略) 提供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3、处置情况
2014年7月 (略) (略) 诉讼立案,2014年8月4日调解,2014年9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后,借款人及担保人无资产可供执行。2020年9月25日, (略) (略) 受理担保人 (略) 破产案件,因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2020年12 (略) 裁定破产终结。
(四)长兴美辰风尚酒店
1、资产概况
截止2023年7月31日,长兴美辰风尚酒店的债权本金399.98万元,利息含罚息545.49万元。垫付诉讼费用13.125万元,垫付的评估费3.9746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由何爱华、钱美成夫妻双方提供最高债权额为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2抵押担保
以何爱华、钱美成名下位于长兴县雉城镇轻纺城C2幢5层2号、6层2号、7层2号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3、处置情况
2012年6月25日向上 (略) 提起诉讼,2012年7月10日调解,2012年7月16日执行立案,2013年11月14日抵押物的变卖公告发布后,未有人参拍,已暂停拍卖,目前尚未对抵押物重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二、资产卖点
资产一浙江 (略) 抵押物较优质:
1、抵押 (略) 文三西路与古墩路交汇处,为杭州城西板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有浙大紫金港校区、科技创新产业区、西溪旅游风景区,是杭州最宜居、发展最成熟的中央生活区之一,是杭州中产阶层的主要居住地,同时这里也是杭州最大的高科技产业集聚区域。
2、位于浙商财富中心1幢的抵押房产已于处腾空状态,后续司法处置比较便利,其他抵押房产的底层部分商铺尚处于出租状态,有一定租金收入。
三、资产实景图
四、处置方式
1、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整包、分包、单户等多种组合方式对外转让;
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价、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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