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汇旭升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等共计18户债权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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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汇旭升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等共计18户债权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GXCQJY23-603 广西广汇旭升 (略) 等共计18户债权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标的名称 GXCQJY23-603 广西广汇旭升 (略) 等共计18户债权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码 GR2023GX*-2 挂牌价格 5,952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21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2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广西中小 (略) 所持有的广西广汇旭升 (略) 等共计18户不良债权资产。截至2023年1月31日,债权本息合计7,214.47万元(其中本金7,001.40万元、利息213.07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广西中小 (略) 转让债权清单》,最终以实际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以上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可在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后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竞价规则:本次转让标的采取的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方式,网络竞价的组织方式为动态报价,限时报价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15日下午17:30,限时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300秒/次,标的最低加价幅度为10万元。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中小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57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广西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11层111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邱宗跃
注册资本 45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1H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董事会2023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3-04-18
批准文号 桂投董决〔2023〕6 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5,95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到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时间不晚于资产转让协议签订日。

2.受让方自摘牌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本次交易通过转让方指定的转让方账户结算。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向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受让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受让,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关联企业及其他与债务人、债务担保人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如上述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参与受让的,其申请行为无效。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接受扫描件提交。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及附件等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及附件等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如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成交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的,则双方均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协议,如资产转让协议被解除,转让方按解除时现状收回标的资产并向买受人退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3.如其他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规则:广西联合产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广西联合产 (略) 国有资产交易规则、广西联合产 (略)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广西联交所网络竞价文件、报价结果通知单等)与本公告内容冲突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价款支付方式

(以此为准,受让方可选)

方式1:一次性支付。

方式2: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30%,并在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应按资产转让协议签订时 (略) 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09-2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协议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7793
保证金处置方式

1. 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在竞价阶段自动转化为竞价保证金,如成交则竞价保证金依据资产转让协议约定转为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根据其递交的《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另行缴纳。

2.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8)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如发生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的,本所凭有效司法裁决文件方可没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广西中小 (略) 转让债权清单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乔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乔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广西
GXCQJY23-603 广西广汇旭升 (略) 等共计18户债权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标的名称 GXCQJY23-603 广西广汇旭升 (略) 等共计18户债权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码 GR2023GX*-2 挂牌价格 5,952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21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2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广西中小 (略) 所持有的广西广汇旭升 (略) 等共计18户不良债权资产。截至2023年1月31日,债权本息合计7,214.47万元(其中本金7,001.40万元、利息213.07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广西中小 (略) 转让债权清单》,最终以实际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以上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可在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后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竞价规则:本次转让标的采取的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方式,网络竞价的组织方式为动态报价,限时报价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15日下午17:30,限时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300秒/次,标的最低加价幅度为10万元。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中小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57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广西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11层111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邱宗跃
注册资本 45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1H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董事会2023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3-04-18
批准文号 桂投董决〔2023〕6 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5,95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到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时间不晚于资产转让协议签订日。

2.受让方自摘牌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本次交易通过转让方指定的转让方账户结算。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向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受让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受让,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关联企业及其他与债务人、债务担保人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如上述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参与受让的,其申请行为无效。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接受扫描件提交。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及附件等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及附件等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如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成交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的,则双方均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协议,如资产转让协议被解除,转让方按解除时现状收回标的资产并向买受人退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3.如其他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规则:广西联合产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广西联合产 (略) 国有资产交易规则、广西联合产 (略)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广西联交所网络竞价文件、报价结果通知单等)与本公告内容冲突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价款支付方式

(以此为准,受让方可选)

方式1:一次性支付。

方式2: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30%,并在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应按资产转让协议签订时 (略) 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09-2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协议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7793
保证金处置方式

1. 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在竞价阶段自动转化为竞价保证金,如成交则竞价保证金依据资产转让协议约定转为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根据其递交的《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另行缴纳。

2.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8)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如发生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的,本所凭有效司法裁决文件方可没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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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乔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乔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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