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西联泰梧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0-2地块,土地证号为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D24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西联泰梧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0-2地块,土地证号为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D24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关于江西 (略) 名下位于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0-2地块,土地证号为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D24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0 月 15 日10时至2023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西 (略) 名下位于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0-2地块,土地证号为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D24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详情请查看评估报告)
估价对象估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名称 | 结构 | 用途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总价值(万元) | 在建工程均价(元/㎡) |
1 | 江西 (略) | 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丰和南大道以东、红谷南大道以西、岭北三路以南、岭北四路以北A-30-2地块(联泰梧桐庄园三期) | 1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24 | 1788.18 | 23878.81 | 2450.678 |
2/24 | 1733.94 | ||||||||
3/24 | 1035.29 | ||||||||
4-24/24 | 21398.16 | ||||||||
机房 | 96.28 | ||||||||
2 | 2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29 | 1233.20 | ||||
2/29 | 1161.37 | ||||||||
3/29 | 779.63 | ||||||||
4-29/29 | 19001.58 | ||||||||
机房 | 63.64 | ||||||||
3 | 3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22 | 2434.32 | ||||
2/22 | 2530.41 | ||||||||
3/22 | 775.26 | ||||||||
4-22/22 | 13825.35 | ||||||||
机房 | 61.44 | ||||||||
4 | 4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3 | 625.98 | ||||
2/3 | 674.34 | ||||||||
3/3 | 387.59 | ||||||||
5 | 5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2 | 1054.03 | ||||
2/2 | 962.33 | ||||||||
6 | 地下室 | 钢混 | 地下室 | 负一层、负二层、夹层 | 25796.27 | ||||
7 | 管井 | 钢混 | 管井 | 1/1 | 18.97 | ||||
合计 | -- | -- | -- | -- | -- | -- | 97437.56 | 23878.81 | 2450.678 |
估价对象土地权益状况明细表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估价对象位置 | 估价设定的用途 | 容积率 | 估价期日的实际土地开发程度 | 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 | 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年) | 评估面积(平方米) | 单位面积地价(元/㎡) | 楼面地价(元/建筑平方米) | 总地价(万元) | ||
证载 | 设定 | 规划 | 设定 | ||||||||||
江西 (略) | 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D245号 | 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0-2地块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 | ≤3.5 | 3.5 | 宗地红 | 宗地红 | 23.83年 | 20003.57 | 10923 | 3120.86 | 21849.9 |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3201万元;加价幅度:15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承办法官联系(姚法官:0791-*),此处房产不集中安排看样,有意者务必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0月8日以洪自然规划函【2022】1351号《关于对< (略) (略) 函>的复函》中载明“在处置 (略) A-30-2地块时须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买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建筑物后须补缴16221万元土地出让金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登记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贵院应按照商业商务用途对A-30-2地块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确定起拍价时应充分考虑买受人须补缴的土地出让金。”2.关于土地出让金事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起了诉讼, (略) (略) (2023)赣01民终3874号民事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决 (略) 和江西 (略) 支付土地出让金16221万元及违约金(以6903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以9318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3.案涉土地抵押权人为南昌 (略) ,抵押本金金额为2.8亿元。4.案涉在建工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人为 (略)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金额为*.07元。5.案涉土地因规划调整,由原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因未补交土地出让金,案涉土地的土地规划用途未能变更为调整后的规划用途,现土地证登记信息仍为居住用地。6.本次拍卖的土地性质按规划调整后的商务用地性质评估及拍卖。7.鉴于上述案涉拍卖标的物存在欠付土地出让金、土地设有抵押权、工程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等有关问题;对于能否过户到位等事宜,提醒竞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详细咨询。
请有意者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以交付时的外观、质量、数量为准,存在界址明确的问题,由买受人根据产权证自行确定,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拍卖标的物有异议、复议、异议之诉问题,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结果对拍卖标的物的影响。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当事人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买受 (略) 向权属变更登记协助执行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后10日内完成相关税费 (略) 申请退还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 (略) 将不再办理退还税费。
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5日开 (略) (略) 提出书面异议。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执行案款),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19481),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执行案款),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19481)。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 (略)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略) 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姚法官:* 、0791-*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1969号
(略) (略)
二○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略) (略) 关于江西 (略) 名下位于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0-2地块,土地证号为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D24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0 月 15 日10时至2023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西 (略) 名下位于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0-2地块,土地证号为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D24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详情请查看评估报告)
估价对象估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名称 | 结构 | 用途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总价值(万元) | 在建工程均价(元/㎡) |
1 | 江西 (略) | 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丰和南大道以东、红谷南大道以西、岭北三路以南、岭北四路以北A-30-2地块(联泰梧桐庄园三期) | 1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24 | 1788.18 | 23878.81 | 2450.678 |
2/24 | 1733.94 | ||||||||
3/24 | 1035.29 | ||||||||
4-24/24 | 21398.16 | ||||||||
机房 | 96.28 | ||||||||
2 | 2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29 | 1233.20 | ||||
2/29 | 1161.37 | ||||||||
3/29 | 779.63 | ||||||||
4-29/29 | 19001.58 | ||||||||
机房 | 63.64 | ||||||||
3 | 3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22 | 2434.32 | ||||
2/22 | 2530.41 | ||||||||
3/22 | 775.26 | ||||||||
4-22/22 | 13825.35 | ||||||||
机房 | 61.44 | ||||||||
4 | 4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3 | 625.98 | ||||
2/3 | 674.34 | ||||||||
3/3 | 387.59 | ||||||||
5 | 5号楼 | 钢混 | 非住宅 | 1/2 | 1054.03 | ||||
2/2 | 962.33 | ||||||||
6 | 地下室 | 钢混 | 地下室 | 负一层、负二层、夹层 | 25796.27 | ||||
7 | 管井 | 钢混 | 管井 | 1/1 | 18.97 | ||||
合计 | -- | -- | -- | -- | -- | -- | 97437.56 | 23878.81 | 2450.678 |
估价对象土地权益状况明细表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估价对象位置 | 估价设定的用途 | 容积率 | 估价期日的实际土地开发程度 | 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 | 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年) | 评估面积(平方米) | 单位面积地价(元/㎡) | 楼面地价(元/建筑平方米) | 总地价(万元) | ||
证载 | 设定 | 规划 | 设定 | ||||||||||
江西 (略) | 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D245号 | 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0-2地块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 | ≤3.5 | 3.5 | 宗地红 | 宗地红 | 23.83年 | 20003.57 | 10923 | 3120.86 | 21849.9 |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3201万元;加价幅度:15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承办法官联系(姚法官:0791-*),此处房产不集中安排看样,有意者务必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0月8日以洪自然规划函【2022】1351号《关于对< (略) (略) 函>的复函》中载明“在处置 (略) A-30-2地块时须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买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建筑物后须补缴16221万元土地出让金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登记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贵院应按照商业商务用途对A-30-2地块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确定起拍价时应充分考虑买受人须补缴的土地出让金。”2.关于土地出让金事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起了诉讼, (略) (略) (2023)赣01民终3874号民事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决 (略) 和江西 (略) 支付土地出让金16221万元及违约金(以6903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以9318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3.案涉土地抵押权人为南昌 (略) ,抵押本金金额为2.8亿元。4.案涉在建工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人为 (略)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金额为*.07元。5.案涉土地因规划调整,由原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因未补交土地出让金,案涉土地的土地规划用途未能变更为调整后的规划用途,现土地证登记信息仍为居住用地。6.本次拍卖的土地性质按规划调整后的商务用地性质评估及拍卖。7.鉴于上述案涉拍卖标的物存在欠付土地出让金、土地设有抵押权、工程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等有关问题;对于能否过户到位等事宜,提醒竞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详细咨询。
请有意者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以交付时的外观、质量、数量为准,存在界址明确的问题,由买受人根据产权证自行确定,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拍卖标的物有异议、复议、异议之诉问题,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结果对拍卖标的物的影响。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当事人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买受 (略) 向权属变更登记协助执行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后10日内完成相关税费 (略) 申请退还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 (略) 将不再办理退还税费。
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5日开 (略) (略) 提出书面异议。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执行案款),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19481),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执行案款),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19481)。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 (略)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略) 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姚法官:* 、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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