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电脑维修店商铺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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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电脑维修店商铺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电脑维修店商铺招租(3年)

项目编号

BBWCQJY23-849

挂牌价

2000元/月

登载网站

http://**

交易保证金

5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柳州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 年9 月18日- 2023 年9月22日 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9 月18日- 2023 年9月2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科技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1

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电脑维修店

40

2000

100

5000

成交首年三个月租金金额

租期3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 (略) 官塘大道19号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H5学生公寓一层H5-05号门面,位置良好,在繁华商业圈内,学生众多,人流量相对较大,交通便利。

备注:

1.上述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电脑、手机维修及配件,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意向承租人只能自营本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等,以上规定若有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第三次取消承租方的经营资格并全额没收承租方未到期的承包款和经营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享有一个自然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3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承租人如须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如购买,费用自担。

5.承租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

6.服务费价 (略) 场平均价。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和技术能力。

8.承租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证、健康证、行业许可证等相关的证件),须在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内办齐所须的经营证件,证件未齐全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另做处理。

9.意向承租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承租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出租方所有。

10.租赁期内,因学校发展建设需要拆迁、规划调整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无违约的情况,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承租人。非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人。

11.承租人经营期满后,门面原有的学校的设备应全部无偿交还学校,装修好的(除空调外),外线、内线、灯等不许拆除,如承租人中途无故退出,也应全部移交,若有故意破坏行为,以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款项。

12.承租人负责门前三包,疏通因使用造成的下水道堵塞,保持环境整洁,处理好相邻关系。配合校园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13.承租人经营期间,必须负责门面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自行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保证门面能正常运行,如水电设施维修、下水道堵塞疏通等问题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

14.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配合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卫生、劳动等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守法经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承租人经营期间,应自觉按我校规定及物价部门、市场行情规定销售物品,不能随意抬高价格,因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处的,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依据相关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15.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营业税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

1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要改变原租赁用途,须经出租方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对出租方所移交设施负有保管责任,不得擅自变卖或处置招标方所有的财产。

17.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房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8.承租人期约满后,移交回到我校时,应当保持房产及附属装修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不得向处置方提出承担改造修缮费用的要求。

19.承租人承租后,必须按中标价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职责(租赁合同另定),签订合同后给予一个自然月布置与装修门面。如承租时随意报价并承租后不签订合同,均不退还招租保证金,并列入学校黑名单,今后不得在学校参与任何项目。

20.承租人在承包期结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后十日内必须全部搬离经营场所。

21.除合同约定条件外,如承租人和出租方双方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2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及学校规定

23.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竞租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具备两年以上的经营同类项目的经验。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成交首年三个月租金金额)。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每年租金按十个月支付,根据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在当月10日前承租方支付租金。若超出两个月不足额支付租金,视承租人放弃租用,出租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抵扣应交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科技大学

账 号:20-*

开户行:柳州农行立新支行祥兴分理处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9 月18日- 2023 年9月2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的信用报告;自然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4)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提供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5)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提供2022年7月-2023年7月纳税证明;

(6)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提供2022年7月-2023年7月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提供具有2年以上经营同类项目经验的租赁合同;

(8)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附件4)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延时竞价开始前半小时,即延时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意向方均可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报名时上传E交易系统的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 林经理 *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771-*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附件1.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标的物照片.jpg

附件3.租赁合同模板.pdf

附件4.无违法记录声明.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广西


项目名称

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电脑维修店商铺招租(3年)

项目编号

BBWCQJY23-849

挂牌价

2000元/月

登载网站

http://**

交易保证金

5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柳州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 年9 月18日- 2023 年9月22日 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9 月18日- 2023 年9月2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科技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1

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电脑维修店

40

2000

100

5000

成交首年三个月租金金额

租期3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 (略) 官塘大道19号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H5学生公寓一层H5-05号门面,位置良好,在繁华商业圈内,学生众多,人流量相对较大,交通便利。

备注:

1.上述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电脑、手机维修及配件,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意向承租人只能自营本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等,以上规定若有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第三次取消承租方的经营资格并全额没收承租方未到期的承包款和经营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享有一个自然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3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承租人如须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如购买,费用自担。

5.承租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

6.服务费价 (略) 场平均价。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和技术能力。

8.承租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证、健康证、行业许可证等相关的证件),须在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内办齐所须的经营证件,证件未齐全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另做处理。

9.意向承租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承租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出租方所有。

10.租赁期内,因学校发展建设需要拆迁、规划调整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无违约的情况,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承租人。非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人。

11.承租人经营期满后,门面原有的学校的设备应全部无偿交还学校,装修好的(除空调外),外线、内线、灯等不许拆除,如承租人中途无故退出,也应全部移交,若有故意破坏行为,以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款项。

12.承租人负责门前三包,疏通因使用造成的下水道堵塞,保持环境整洁,处理好相邻关系。配合校园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13.承租人经营期间,必须负责门面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自行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保证门面能正常运行,如水电设施维修、下水道堵塞疏通等问题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

14.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配合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卫生、劳动等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守法经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承租人经营期间,应自觉按我校规定及物价部门、市场行情规定销售物品,不能随意抬高价格,因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处的,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依据相关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15.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营业税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

1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要改变原租赁用途,须经出租方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对出租方所移交设施负有保管责任,不得擅自变卖或处置招标方所有的财产。

17.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房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8.承租人期约满后,移交回到我校时,应当保持房产及附属装修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不得向处置方提出承担改造修缮费用的要求。

19.承租人承租后,必须按中标价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职责(租赁合同另定),签订合同后给予一个自然月布置与装修门面。如承租时随意报价并承租后不签订合同,均不退还招租保证金,并列入学校黑名单,今后不得在学校参与任何项目。

20.承租人在承包期结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后十日内必须全部搬离经营场所。

21.除合同约定条件外,如承租人和出租方双方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2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及学校规定

23.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竞租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具备两年以上的经营同类项目的经验。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成交首年三个月租金金额)。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每年租金按十个月支付,根据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在当月10日前承租方支付租金。若超出两个月不足额支付租金,视承租人放弃租用,出租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抵扣应交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科技大学

账 号:20-*

开户行:柳州农行立新支行祥兴分理处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 年9 月18日- 2023 年9月2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的信用报告;自然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4)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提供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5)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提供2022年7月-2023年7月纳税证明;

(6)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提供2022年7月-2023年7月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提供具有2年以上经营同类项目经验的租赁合同;

(8)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附件4)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延时竞价开始前半小时,即延时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意向方均可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报名时上传E交易系统的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 林经理 *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771-*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附件1.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标的物照片.jpg

附件3.租赁合同模板.pdf

附件4.无违法记录声明.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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