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满路6号3号综合办公楼、4号综合楼、1、2号楼三层、南达公馆地下一层16-21号车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色满路6号3号综合办公楼、4号综合楼、1、2号楼三层、南达公馆地下一层16-21号车位


一、关于现状拍卖的释义及瑕疵不担保声明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2款原文: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我公司所提供的拍卖标的信息,我公司力求但不能确保其完整性及准确性。竞买人在参加网络竞拍前,亦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渠道,自行调研、核实、了解意向标的相关状况。

3、竞买人的竞买行为应当理性、谨慎,应当在自己能够充分掌控的条件下参与竞价。竞买人在自己无法确定、且拍卖人也未能给出明确承诺的情形下做出想当然的判断,由此造成成交价与标的现状严重脱节的,必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竞买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方式,就是坚决避免在不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冒然应价。

4、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2款基础下的交易规则及相关风险有充分的认知和了解。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成交标的的 (略) 或者委托人提出任何有关撤销交易、降价等要求。

二、关于网络竞价的风险提示

1、网络竞价的时间以中拍平台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中拍平台竞价页面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2、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造成未及时参与竞价的,其后果亦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应妥善管理自己账户及密码信息,并对该账户在竞价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

4、因各种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中拍平台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拍卖人只提供标的物拍卖成交价款代收收据,不负责提供税务买卖发票。

2、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公告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如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按照违约(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物重新拍卖。

3、本场拍卖会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过户过程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和拍卖佣金。

4、拍卖成交后, (略) 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四、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标的物现状以及成交价的确认。

2、本特别规定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特别规定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18日11时(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公开举行拍卖会。

拍卖标的: (略) 色满路6号信合大厦综合楼信合公馆2号楼三层、信合公馆3号楼三层、信合大厦综合4号楼、信用联社综合楼三号楼等房地产及6个地下车位。

注:1、(1)信用联社综合楼三号楼拍卖后喀什 (略) 行拥有1-2层楼租赁权( (略) 场价),租赁期不少于20年,租赁期满后喀什 (略) 享有优先续租权。(2)喀什 (略) 拥有信用联社综合楼三号楼租赁期间的无偿冠名权。

2、本次拍卖资产以资产的物业现状及权属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仅取得本次拍卖资产预告登记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存在产权证件办理不完善等情况,竞买成功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担。

3、原三层楼食堂现已对外出租,出租期限为三年,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可继续租赁,也可解除合同,如继续租赁,自成交之日起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4、本次拍卖以实际状况为准,并按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务必实地勘察,自行详细了解。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瑕疵现状充分了解确认。

  • 展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
  •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7日
  • 起拍价:*元

保证金:200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五、竞买登记手续:

1、请自行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完成实名认证;(按要求上传:个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在上述时间内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缴款报名。经过我公司审核确认,竞买人注册账户被激活后方可参加本次竞买。

2、保证金缴纳: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 (略) (略)

账号:*00214

开户银行:喀什建设银行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20时止。

备注:打款时须注明“拍卖标的名称”,并与我公司联系。

3、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以保证金支付到账时间为准,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0998-*

六、其他声明:

1、本次竞价以中拍平台页面成交状态为准,如因其他因素导致本场竞价未成交, (略) 无关。

2、买受人如中标后未按照要求缴清货款,签订合同以及其他违约行为,标的物另行处理,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疆 (略) (略)

2023年9月8日


一、关于现状拍卖的释义及瑕疵不担保声明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2款原文: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我公司所提供的拍卖标的信息,我公司力求但不能确保其完整性及准确性。竞买人在参加网络竞拍前,亦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渠道,自行调研、核实、了解意向标的相关状况。

3、竞买人的竞买行为应当理性、谨慎,应当在自己能够充分掌控的条件下参与竞价。竞买人在自己无法确定、且拍卖人也未能给出明确承诺的情形下做出想当然的判断,由此造成成交价与标的现状严重脱节的,必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竞买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方式,就是坚决避免在不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冒然应价。

4、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2款基础下的交易规则及相关风险有充分的认知和了解。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成交标的的 (略) 或者委托人提出任何有关撤销交易、降价等要求。

二、关于网络竞价的风险提示

1、网络竞价的时间以中拍平台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中拍平台竞价页面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2、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造成未及时参与竞价的,其后果亦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应妥善管理自己账户及密码信息,并对该账户在竞价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

4、因各种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中拍平台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拍卖人只提供标的物拍卖成交价款代收收据,不负责提供税务买卖发票。

2、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公告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如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按照违约(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物重新拍卖。

3、本场拍卖会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过户过程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和拍卖佣金。

4、拍卖成交后, (略) 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四、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标的物现状以及成交价的确认。

2、本特别规定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特别规定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18日11时(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公开举行拍卖会。

拍卖标的: (略) 色满路6号信合大厦综合楼信合公馆2号楼三层、信合公馆3号楼三层、信合大厦综合4号楼、信用联社综合楼三号楼等房地产及6个地下车位。

注:1、(1)信用联社综合楼三号楼拍卖后喀什 (略) 行拥有1-2层楼租赁权( (略) 场价),租赁期不少于20年,租赁期满后喀什 (略) 享有优先续租权。(2)喀什 (略) 拥有信用联社综合楼三号楼租赁期间的无偿冠名权。

2、本次拍卖资产以资产的物业现状及权属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仅取得本次拍卖资产预告登记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存在产权证件办理不完善等情况,竞买成功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担。

3、原三层楼食堂现已对外出租,出租期限为三年,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可继续租赁,也可解除合同,如继续租赁,自成交之日起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4、本次拍卖以实际状况为准,并按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务必实地勘察,自行详细了解。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瑕疵现状充分了解确认。

  • 展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
  •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7日
  • 起拍价:*元

保证金:200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五、竞买登记手续:

1、请自行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完成实名认证;(按要求上传:个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在上述时间内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缴款报名。经过我公司审核确认,竞买人注册账户被激活后方可参加本次竞买。

2、保证金缴纳: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 (略) (略)

账号:*00214

开户银行:喀什建设银行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20时止。

备注:打款时须注明“拍卖标的名称”,并与我公司联系。

3、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以保证金支付到账时间为准,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0998-*

六、其他声明:

1、本次竞价以中拍平台页面成交状态为准,如因其他因素导致本场竞价未成交, (略) 无关。

2、买受人如中标后未按照要求缴清货款,签订合同以及其他违约行为,标的物另行处理,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疆 (略) (略)

2023年9月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