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处置公告
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处置公告
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处置公告
2023年4月20日, (略) 第一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3)京01破申37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中国”)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宝沃中国清算组担任宝沃中国管理人。2023年8月4日, (略) 裁定宣告宝沃中国破产,管理人依法对宝沃中国财产进行处置。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于2023年9月26日10时至2023年9月27日10时止(延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宝沃中国的专利798件。(第五次拍卖,专利清单详见附件)
评估价:1,578,735.00元;起拍价:646,649.86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及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受理本 (略) 、本案管理人、本案的网络拍卖平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三、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标的调查表》、附件等竞买文件,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均可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金额较大,建议意向竞买人考虑银行付款限额要求,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报名,并及时完成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本拍品为无形资产,管理人不组织看样,意向竞买人可自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等途径查询商标和专利的具体情况。
咨询联系人:刘律师*;张律师*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风险提示
1、标的物特别说明
(1)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启动自行办理更名及转让手续,在竞拍成交后45日内完成变更登记。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文件给予协助和配合。本拍品所涉及更名费用及转让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拍品中有部分专利存在质押情况,质押权人已同意管理人依法处置,届时配合办理解押手续。
(3)本次拍卖为整体现状拍卖。本拍品不排除部分专利可能存在因欠缴漏缴年费失效或即将失效的可能,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查询专利状态,管理人不保证专利的持续有效性,不因部分专利欠缴费用、失效而调整成交价格。
(4)本拍品中管理人未接管到专利技术资料等文件,无法向买受让人移交;管理人也未接管到专利的权利证书,买受人如需补办专利登记簿副本的,管理人可提供必要配合。
(5)为确保宝沃牌汽车售后服务正常运行,宝沃中国已将售后服务相关的59件专利授权许可给宝沃汽车售后服务主体宝格沃汽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宝格沃北京)无偿使用,并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买受人依法享有权利期间应无条件授权许可宝格沃北京或其指定方在售后服务过程中持续无偿使用上述专利,许可期限不少于9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许可期限内,买受人自行缴费维持专利的有效性,买受人再次转让专利的,该等义务由受让方承继,以保证宝格沃北京能够无偿使用相关无形资产,确保售后服务正常运行。
2、除管理人披露的标的情况及风险提示外,竞买人竞拍前还应自行查询了解标的状态,自行决定是否竞买,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视为已查询和了解标的物状态并无异议,成交后不得以标的瑕疵等任何原因拒绝支付价款或交割。
3、本次拍卖价格为人民币不含税价,买受人应另行按照宝沃中国的适用税率6%承担增值税(如有税率调整则据实结算),与上述拍卖成交款一并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依法向买受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拍卖产生的其他相关交易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广播大厦13层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交易合同等文件。
5、拍卖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自买受人悔拍之日的次日起可以再次就拍卖标的发拍,即重新处置,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管理人。重新处置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将予以追偿。情形包括: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
(3)买受人逾期未启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4)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不能在竞拍成交后45日内完成变更登记的。
七、优先购买人
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优先购买权人亦须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拍卖余款
意向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及相应税费买受人应在2023年10月10日17点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北苑支行
账号:*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九、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买受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2023年10月10日17点前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十、成交结果公示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名称/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一、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标的调查表》等竞买文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电话:刘律师*;张律师*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经理 010-*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
法院监督电话:史法官,010-*
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18日
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处置公告
2023年4月20日, (略) 第一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3)京01破申37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中国”)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宝沃中国清算组担任宝沃中国管理人。2023年8月4日, (略) 裁定宣告宝沃中国破产,管理人依法对宝沃中国财产进行处置。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于2023年9月26日10时至2023年9月27日10时止(延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宝沃中国的专利798件。(第五次拍卖,专利清单详见附件)
评估价:1,578,735.00元;起拍价:646,649.86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及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受理本 (略) 、本案管理人、本案的网络拍卖平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三、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标的调查表》、附件等竞买文件,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均可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金额较大,建议意向竞买人考虑银行付款限额要求,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报名,并及时完成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本拍品为无形资产,管理人不组织看样,意向竞买人可自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等途径查询商标和专利的具体情况。
咨询联系人:刘律师*;张律师*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风险提示
1、标的物特别说明
(1)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启动自行办理更名及转让手续,在竞拍成交后45日内完成变更登记。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文件给予协助和配合。本拍品所涉及更名费用及转让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拍品中有部分专利存在质押情况,质押权人已同意管理人依法处置,届时配合办理解押手续。
(3)本次拍卖为整体现状拍卖。本拍品不排除部分专利可能存在因欠缴漏缴年费失效或即将失效的可能,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查询专利状态,管理人不保证专利的持续有效性,不因部分专利欠缴费用、失效而调整成交价格。
(4)本拍品中管理人未接管到专利技术资料等文件,无法向买受让人移交;管理人也未接管到专利的权利证书,买受人如需补办专利登记簿副本的,管理人可提供必要配合。
(5)为确保宝沃牌汽车售后服务正常运行,宝沃中国已将售后服务相关的59件专利授权许可给宝沃汽车售后服务主体宝格沃汽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宝格沃北京)无偿使用,并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买受人依法享有权利期间应无条件授权许可宝格沃北京或其指定方在售后服务过程中持续无偿使用上述专利,许可期限不少于9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许可期限内,买受人自行缴费维持专利的有效性,买受人再次转让专利的,该等义务由受让方承继,以保证宝格沃北京能够无偿使用相关无形资产,确保售后服务正常运行。
2、除管理人披露的标的情况及风险提示外,竞买人竞拍前还应自行查询了解标的状态,自行决定是否竞买,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视为已查询和了解标的物状态并无异议,成交后不得以标的瑕疵等任何原因拒绝支付价款或交割。
3、本次拍卖价格为人民币不含税价,买受人应另行按照宝沃中国的适用税率6%承担增值税(如有税率调整则据实结算),与上述拍卖成交款一并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依法向买受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拍卖产生的其他相关交易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广播大厦13层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交易合同等文件。
5、拍卖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自买受人悔拍之日的次日起可以再次就拍卖标的发拍,即重新处置,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管理人。重新处置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将予以追偿。情形包括: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
(3)买受人逾期未启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4)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不能在竞拍成交后45日内完成变更登记的。
七、优先购买人
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优先购买权人亦须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拍卖余款
意向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及相应税费买受人应在2023年10月10日17点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北苑支行
账号:*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九、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买受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2023年10月10日17点前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十、成交结果公示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名称/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一、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标的调查表》等竞买文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电话:刘律师*;张律师*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经理 010-*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
法院监督电话:史法官,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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