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防疫技术服务公司整体产权
北京市卫生防疫技术服务公司整体产权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卫生防疫技术服务公司整体产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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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2.72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9-18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或逾期交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3、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和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4、截止信息披露公告期满:①如只产生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②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6、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②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承包协议书及相关会议纪要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 ③同意按照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同意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账户一次性支付职工安置保证金389.15万元(暂按照2023年6月30日时点职工状态测算,具体职工安置金额以实际发放为准),专项用于标的企业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当安置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的职工安置费用时,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如涉及安置的职工已经全部安置完毕后安置保证金还有结余,则将安置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同意将按时足额支付安置保证金作为北交所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的必要条件。 ④同意标的企业继续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履行原有业务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⑤同意在取得交易凭证后一个月内完成标的企业名称、 (略) 性质的工商变更登记, (略) 名称应增加字号,不再以转让方所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应迁出现注册地址,并同意在完成工商变更后两个月内将现经营场所腾退并移交转让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标的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转让方将于工商变更前给予标的企业改制工作必要的配合;2023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标的企业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结果做出批复,界定其所有者权益40万元为国有法人资本。 2、 根据承包协议及相关会议纪要约定,标的企业实行经理承包经营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清产核资后标的企业累积经营利润全部归承包者所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账面记载应付承包款737.*万元。在本次产权转让的信息披露期满次日,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终止承包协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承包协议终止之日期间的经营损益进行专项审计(预计金额为70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由标的企业与承包者依据专项审计结果进行结算。具体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3、 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转让方所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应在公司名称中增加字号。 4、 标的企业现经营地址由转让方无偿提供,标的企业应在完成工商变更后2个月内腾退现经营场所。 5、 在完成产权转让和改制登记后,标的企业应自行办理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重新审批或变更手续。 6、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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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89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3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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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994.94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73.49 | 净利润(上年度): | 274.3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839.5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799.5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40 | |
审计机构: | 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7-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423.36 | 利润总额: | 120.51 | 净利润: | 120.79 | |
资产总额: | 855.2 | 负债总额: | 766.6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88.56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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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00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卫生防疫技术服务公司整体产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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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2.72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9-18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或逾期交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3、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和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4、截止信息披露公告期满:①如只产生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②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6、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②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承包协议书及相关会议纪要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 ③同意按照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同意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账户一次性支付职工安置保证金389.15万元(暂按照2023年6月30日时点职工状态测算,具体职工安置金额以实际发放为准),专项用于标的企业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当安置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的职工安置费用时,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如涉及安置的职工已经全部安置完毕后安置保证金还有结余,则将安置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同意将按时足额支付安置保证金作为北交所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的必要条件。 ④同意标的企业继续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履行原有业务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⑤同意在取得交易凭证后一个月内完成标的企业名称、 (略) 性质的工商变更登记, (略) 名称应增加字号,不再以转让方所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应迁出现注册地址,并同意在完成工商变更后两个月内将现经营场所腾退并移交转让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标的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转让方将于工商变更前给予标的企业改制工作必要的配合;2023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标的企业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结果做出批复,界定其所有者权益40万元为国有法人资本。 2、 根据承包协议及相关会议纪要约定,标的企业实行经理承包经营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清产核资后标的企业累积经营利润全部归承包者所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账面记载应付承包款737.*万元。在本次产权转让的信息披露期满次日,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终止承包协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承包协议终止之日期间的经营损益进行专项审计(预计金额为70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由标的企业与承包者依据专项审计结果进行结算。具体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3、 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转让方所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应在公司名称中增加字号。 4、 标的企业现经营地址由转让方无偿提供,标的企业应在完成工商变更后2个月内腾退现经营场所。 5、 在完成产权转让和改制登记后,标的企业应自行办理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重新审批或变更手续。 6、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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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89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3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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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994.94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73.49 | 净利润(上年度): | 274.3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839.5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799.5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40 | |
审计机构: | 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7-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423.36 | 利润总额: | 120.51 | 净利润: | 120.79 | |
资产总额: | 855.2 | 负债总额: | 766.6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88.56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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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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