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发电厂小区4号楼3单元101室房屋50%的份额建筑面积:108.55平方米变卖的公告
沁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发电厂小区4号楼3单元101室房屋50%的份额建筑面积:108.55平方米变卖的公告
沁 (略) 将于2023年10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发电厂小区4号楼3单元101室房屋50%的份额(建筑面积:108.55平方米)
变卖价:*.5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该标的基本情况摘自阿里大数据网络平台。评估价*.5元(由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评估价格管理系统提供)
注:本次仅拍卖房屋50%的产权份额,法院不负责清场或交付,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太原公共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期开始前一天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太原公共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1、该房屋内部分可移动的家具家电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2、本次拍卖仅拍卖房屋的50%房产份额,因此拍卖成交后只作份额登记,本院不负责明确房屋的具体部位和清场交付,请意向买受人详细了解咨询,谨慎参拍;
3、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主梁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有意者请详细咨询了解,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该标的办理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本次拍卖未成交,以物抵债后,买卖双方税费及水、电、物业等欠付均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公示 (略) 联系。
十、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网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变卖期开始前,竞买人必须交纳变卖价全款。竞买 (略) 指定的账户(户 名:沁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沁水支行,账号:*2014,行号:* ,(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交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略) 指定账户交纳的,法院会及时通过操作系统录入并推送给变卖平台。
十三、变卖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的5 (略) 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价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 (略) )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 吉女士 *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沁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沁 (略) 将于2023年10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发电厂小区4号楼3单元101室房屋50%的份额(建筑面积:108.55平方米)
变卖价:*.5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该标的基本情况摘自阿里大数据网络平台。评估价*.5元(由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评估价格管理系统提供)
注:本次仅拍卖房屋50%的产权份额,法院不负责清场或交付,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太原公共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期开始前一天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太原公共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1、该房屋内部分可移动的家具家电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2、本次拍卖仅拍卖房屋的50%房产份额,因此拍卖成交后只作份额登记,本院不负责明确房屋的具体部位和清场交付,请意向买受人详细了解咨询,谨慎参拍;
3、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主梁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有意者请详细咨询了解,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该标的办理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本次拍卖未成交,以物抵债后,买卖双方税费及水、电、物业等欠付均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公示 (略) 联系。
十、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网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变卖期开始前,竞买人必须交纳变卖价全款。竞买 (略) 指定的账户(户 名:沁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沁水支行,账号:*2014,行号:* ,(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交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略) 指定账户交纳的,法院会及时通过操作系统录入并推送给变卖平台。
十三、变卖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的5 (略) 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价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 (略) )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 吉女士 *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沁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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