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
标的名称 |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 | 转让底价 | 61.87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9-1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0-08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开州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主要包括干式变压器、混流泵、异步电动机、ADSS光缆等共计46项,设备拆除后均不能正常使用,详见附件《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明细表》。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开州区厚坝镇大坝村2组厚坝泵站厂区内 | ||
转让底价(万元) | 61.87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天华评报字(2023)第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赵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开州区财政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开州区财政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置发票、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数量等;标的转让范围内的高压线、高压线杆(水泥双杠)、高压线杆(单回路钢管杆)、地线、金具串、铁附件、ADSS光缆尚未拆除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重量、品质等,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的担保。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看,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看标的。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若需现场查看,可联系转让方衔接查看事宜。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六、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除此之外,交易所涉及的其它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转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在标的存放地点按现状移交,移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对标的进行保管。受让方自移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拆除、运输、现场清洁等,由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若逾期完成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九、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若标的现状与资料记载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本次成交价款转让方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提醒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十一、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8.56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渝东分所开州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韩老师、吴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023-*(节假日除外)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 | 转让底价 | 61.87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9-1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0-08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开州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主要包括干式变压器、混流泵、异步电动机、ADSS光缆等共计46项,设备拆除后均不能正常使用,详见附件《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明细表》。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开州区厚坝镇大坝村2组厚坝泵站厂区内 | ||
转让底价(万元) | 61.87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天华评报字(2023)第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赵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开州区财政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开州区财政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置发票、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数量等;标的转让范围内的高压线、高压线杆(水泥双杠)、高压线杆(单回路钢管杆)、地线、金具串、铁附件、ADSS光缆尚未拆除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重量、品质等,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的担保。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看,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看标的。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若需现场查看,可联系转让方衔接查看事宜。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六、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除此之外,交易所涉及的其它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转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在标的存放地点按现状移交,移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对标的进行保管。受让方自移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拆除、运输、现场清洁等,由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若逾期完成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九、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若标的现状与资料记载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本次成交价款转让方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提醒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十一、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持有的机器设备残值一批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8.56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渝东分所开州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韩老师、吴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023-*(节假日除外)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