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市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曲市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略) 2021-NBW-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那自然资挂告字〔2023〕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021-NBW-001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2021-NBW-001
(略) 物流园区内东至空地, (略) 印刷厂,西至物流园区纵一路, (略)
3376.7
工业
50
0.5
20
40
24
(一)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 (略) 规条申字0018文件为准。
(二)地勘: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2.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3. (略) 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被认定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的不得参加竞买。
4.竞买 (略) 自然资源局审核,领取竞买资格通知书,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止;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止;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4.挂牌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查阅、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到西藏 (略) 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止;到西藏 (略) (略) 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3.资格预审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止;经西藏 (略) 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完毕,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局将在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4.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5.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六、宗地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2021-NBW-001
3376.7
58.5
18
2万/次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 (略)
开户银行: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帐 号: *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 2021-NBW-00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金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六)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方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九、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 (略) 组织实施。
十、 (略) 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西藏 (略) 联系人:次仁
联系电话:*
西藏 (略)
2023年9月19日
(略) 2021-NBW-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那自然资挂告字〔2023〕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021-NBW-001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2021-NBW-001
(略) 物流园区内东至空地, (略) 印刷厂,西至物流园区纵一路, (略)
3376.7
工业
50
0.5
20
40
24
(一)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 (略) 规条申字0018文件为准。
(二)地勘: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2.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3. (略) 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被认定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的不得参加竞买。
4.竞买 (略) 自然资源局审核,领取竞买资格通知书,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止;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止;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4.挂牌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查阅、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到西藏 (略) 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止;到西藏 (略) (略) 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3.资格预审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止;经西藏 (略) 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完毕,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局将在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4.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8时00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5.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六、宗地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2021-NBW-001
3376.7
58.5
18
2万/次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 (略)
开户银行: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帐 号: *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 2021-NBW-00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金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六)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方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九、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 (略) 组织实施。
十、 (略) 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西藏 (略) 联系人: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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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略)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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