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国有资产商业用房年租赁权对外公开拍卖
四平市国有资产商业用房年租赁权对外公开拍卖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略) 国有资产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 四平市国有资产商业用房年租赁权对外公开拍卖 | ||
项目编号 | 披露公告期 | 七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年9月25日 上午11: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上午11:00截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上午11:00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于 | 电话 | 0434-* |
拍卖时间 | 2023年9月26日 11:10 | 拍卖地点 |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http://**) |
竞买登记表下载网址 | http://**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 http://**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拍卖公司 | 电话 | 0434-*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郝工 | 电话 | * |
监管单位 | (略)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434-* |
交易组织单位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434-* |
二、标的简况
资产描述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否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吉林中泰房地产 (略)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A.核准 t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11日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一.标的明细如下: (略) (略) 商业用房年租赁权对外公开拍卖,详情如下: (略) 铁西区地直街南河委金水花园小区2号楼12/310幢 (略) 年租赁权 二.标的情况简介、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标 (略) 铁西区地直街南河委金水花园小区2号楼12/310幢 (略) ,建筑面积89.36㎡。年租赁权拍卖保留价:*万*仟*佰**元整(¥28,840.00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整(¥20,000.00元),房屋租赁押金:*仟元整(¥3,000.00元)。不包含二次装修、重新安装电表箱、室内电线全部更换、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及房屋出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等。 上述标的拍卖底价依据吉林中泰房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吉中泰资评报字(2023)第207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1.上述标的物租赁权按标的现状拍卖。 2.上述房屋 (略) (略) 所有。 3.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进行实地查勘,核实标的具体出租位置、买受人所需承担的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承租期前所产生的未缴纳费用),并且对产权方租赁合同、房屋租赁 (略) 政相关配套设施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房屋租赁押金缴纳至产权方指定账户)。 4.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进行实地查勘,房屋重新安装电表箱,室内电线全部更换,买受人需承担改电等全部相关费用并办理相关事项,买受人对此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5.本次拍卖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6.标的租赁权拍卖成交当日将本年租金全额转入指定账户。 7.本次拍卖上述房屋租赁权中买受人承担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产权方应缴的相关税费)。 8.拍卖成交后,不经产权方允许买受人不得将上述房屋进行转借或转租。 9.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如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等,必须书面报请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买受人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到期后,买受人装修改造的部分全部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不再对装修、改造和设备设施等进行补偿。 10.如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主体及屋内设施造成损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11.租赁期内买受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产权方、拍卖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等给买受人、同屋人及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损失等,产权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若利用此房从事非法活动,如传销、赌博、封建迷信等则产权方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此房屋。 12.拍卖成交后,如遇政府特殊情况需收回上述房屋,产权方只退回剩余部分租金和租赁押金,不予任何赔偿。 13.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在承租期内中途退租,剩余租金和租赁押金不予退回。并且买受人需赔偿产权方因买受人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14.上述房屋竞拍成功后交付房屋前所欠费用产权方不负责清收和缴纳。买受人中途退租或承租期满后,所有装修、改造和设备设施等(包括买受人在该房屋自行投资的装修及改造部分等)应处于良好状态,产权方与下次买受人不再对该部分装修等进行补偿,不允许私自拆除或损坏,如有违反,产权方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本次拍卖标的是根据房权证所载的面积对外公开拍卖,若与公告数量不符,也不影响拍卖结果。 三.标的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交齐成交全价款、拍卖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 2.上述标的从起拍价开始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无效。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3.在委托方委托时未作说明的瑕疵事项,拍卖公司履行拍卖程序过程中未能获知的情况下,拍卖公司及拍卖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中拍平台上关于竞买标的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要提示》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认可无异议,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拍卖人所披露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完全了解并认可,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否则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竞买人自行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在报名期间对竞买标的点击报名,因竞买人原因错过报名时间而无法成功参加竞拍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平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仅限于本人使用,竞买人向他人泄露账号及密码,或将账号及密码借予他人使用以及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7.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拍卖人无法对买受人开具发票或收据等凭证。 8.拍卖成交后,上述标的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标的实际状况以产权人移交时的实体为准。 9.拍卖人、委托人已将知晓的瑕疵完成告知义务,标的物如有可能存在尚未发现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清楚,竞买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委托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判断、查验。 10.存入竞买保证金一定备注“ (略) (略) 商业用房年租赁权竞买保证金”。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铁西区中央西路190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清明 | |
举办单位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1.竞买人必须第一时间填写竞买保证金登记表,登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下载专区),填写后扫描(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63.com。 2.有意竞拍者于2023年9月 25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将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保证金登记表提交后,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表、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和保证金等汇款 (略) (略) 进行登记,经审核后取得竞买资格。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会结束当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一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将房屋租赁押 (略) (略) 指定账户, (略) 支付拍卖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后,由拍卖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办理完成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完成上述任一事项,皆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交纳的款项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拍卖时间:2023年9月26日11:10,网络拍卖。 5.拍卖地点: (略) 铁西区北八马路原铁西区税务局楼,第一开标室。(意向买受人不需到场) | ||
保证金、成交价款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账号 |
1 | (略) (略) 商业用房年租赁权 |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平分社 行号:* 账号:** 交纳保证金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
交纳保证金 | t 是 ¨否 | ||
竞买保证金交纳金额 | 标的竞买保证金:*万元整(¥2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5日上午11点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交纳方式 | 不接受ATM机存款,其他均可。(现金存入提供银行票据) | ||
保证事项 |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买受人提交受让申请、竞拍、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买受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买受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买受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买受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买受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买受人或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保证金设定 | 处置方法 | 1. 意向买受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 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买受人所交纳的款项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若因特殊原因可能会顺延)。 3.意向买受人或买受人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附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略) 国有资产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 四平市国有资产商业用房年租赁权对外公开拍卖 | ||
项目编号 | 披露公告期 | 七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年9月25日 上午11: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上午11:00截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上午11:00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于 | 电话 | 0434-* |
拍卖时间 | 2023年9月26日 11:10 | 拍卖地点 |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http://**) |
竞买登记表下载网址 | http://**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 http://**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拍卖公司 | 电话 | 0434-*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郝工 | 电话 | * |
监管单位 | (略)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434-* |
交易组织单位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434-* |
二、标的简况
资产描述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否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吉林中泰房地产 (略)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A.核准 t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11日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一.标的明细如下: (略) (略) 商业用房年租赁权对外公开拍卖,详情如下: (略) 铁西区地直街南河委金水花园小区2号楼12/310幢 (略) 年租赁权 二.标的情况简介、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标 (略) 铁西区地直街南河委金水花园小区2号楼12/310幢 (略) ,建筑面积89.36㎡。年租赁权拍卖保留价:*万*仟*佰**元整(¥28,840.00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整(¥20,000.00元),房屋租赁押金:*仟元整(¥3,000.00元)。不包含二次装修、重新安装电表箱、室内电线全部更换、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及房屋出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等。 上述标的拍卖底价依据吉林中泰房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吉中泰资评报字(2023)第207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1.上述标的物租赁权按标的现状拍卖。 2.上述房屋 (略) (略) 所有。 3.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进行实地查勘,核实标的具体出租位置、买受人所需承担的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承租期前所产生的未缴纳费用),并且对产权方租赁合同、房屋租赁 (略) 政相关配套设施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房屋租赁押金缴纳至产权方指定账户)。 4.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进行实地查勘,房屋重新安装电表箱,室内电线全部更换,买受人需承担改电等全部相关费用并办理相关事项,买受人对此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5.本次拍卖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6.标的租赁权拍卖成交当日将本年租金全额转入指定账户。 7.本次拍卖上述房屋租赁权中买受人承担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产权方应缴的相关税费)。 8.拍卖成交后,不经产权方允许买受人不得将上述房屋进行转借或转租。 9.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如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等,必须书面报请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买受人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到期后,买受人装修改造的部分全部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不再对装修、改造和设备设施等进行补偿。 10.如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主体及屋内设施造成损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11.租赁期内买受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产权方、拍卖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等给买受人、同屋人及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损失等,产权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若利用此房从事非法活动,如传销、赌博、封建迷信等则产权方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此房屋。 12.拍卖成交后,如遇政府特殊情况需收回上述房屋,产权方只退回剩余部分租金和租赁押金,不予任何赔偿。 13.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在承租期内中途退租,剩余租金和租赁押金不予退回。并且买受人需赔偿产权方因买受人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14.上述房屋竞拍成功后交付房屋前所欠费用产权方不负责清收和缴纳。买受人中途退租或承租期满后,所有装修、改造和设备设施等(包括买受人在该房屋自行投资的装修及改造部分等)应处于良好状态,产权方与下次买受人不再对该部分装修等进行补偿,不允许私自拆除或损坏,如有违反,产权方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本次拍卖标的是根据房权证所载的面积对外公开拍卖,若与公告数量不符,也不影响拍卖结果。 三.标的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交齐成交全价款、拍卖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 2.上述标的从起拍价开始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无效。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3.在委托方委托时未作说明的瑕疵事项,拍卖公司履行拍卖程序过程中未能获知的情况下,拍卖公司及拍卖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中拍平台上关于竞买标的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要提示》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认可无异议,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拍卖人所披露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完全了解并认可,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否则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竞买人自行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在报名期间对竞买标的点击报名,因竞买人原因错过报名时间而无法成功参加竞拍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平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仅限于本人使用,竞买人向他人泄露账号及密码,或将账号及密码借予他人使用以及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7.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拍卖人无法对买受人开具发票或收据等凭证。 8.拍卖成交后,上述标的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标的实际状况以产权人移交时的实体为准。 9.拍卖人、委托人已将知晓的瑕疵完成告知义务,标的物如有可能存在尚未发现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清楚,竞买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委托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判断、查验。 10.存入竞买保证金一定备注“ (略) (略) 商业用房年租赁权竞买保证金”。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铁西区中央西路190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清明 | |
举办单位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1.竞买人必须第一时间填写竞买保证金登记表,登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下载专区),填写后扫描(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63.com。 2.有意竞拍者于2023年9月 25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将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保证金登记表提交后,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表、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和保证金等汇款 (略) (略) 进行登记,经审核后取得竞买资格。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会结束当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一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将房屋租赁押 (略) (略) 指定账户, (略) 支付拍卖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后,由拍卖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办理完成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完成上述任一事项,皆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交纳的款项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拍卖时间:2023年9月26日11:10,网络拍卖。 5.拍卖地点: (略) 铁西区北八马路原铁西区税务局楼,第一开标室。(意向买受人不需到场) | ||
保证金、成交价款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账号 |
1 | (略) (略) 商业用房年租赁权 |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平分社 行号:* 账号:** 交纳保证金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
交纳保证金 | t 是 ¨否 | ||
竞买保证金交纳金额 | 标的竞买保证金:*万元整(¥2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5日上午11点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交纳方式 | 不接受ATM机存款,其他均可。(现金存入提供银行票据) | ||
保证事项 |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买受人提交受让申请、竞拍、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买受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买受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买受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买受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买受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买受人或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保证金设定 | 处置方法 | 1. 意向买受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 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买受人所交纳的款项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若因特殊原因可能会顺延)。 3.意向买受人或买受人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