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昌里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两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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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昌里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两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平邑县昌里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两年期承包经营权

拍卖公告

依据《拍卖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受委托人(平邑县昌里水库管理所)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我公司定于2023年 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平邑县昌里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两年期承包经营权,两年期承包经营权整体起拍价为(评估值)44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1、发包项目情况:本次发包水面位于平邑县铜石镇昌里村南1公里处昌里水库,该水库水面面积约4.46K㎡(该水面面积仅供参考,因季节、水位等情形该水面面积会有所变化,该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执行,委托人对承包户也没有任何补偿),该水库以防洪为主,结合农业灌溉、城市供水、观光旅游等综合性利用的中型水库,属于一级水源地。关于投放鱼类、捕捞、合同到期、违约责任等其他情况详见《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

2、瑕疵声明:以上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瑕疵不做任何担保,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标的。资产移交时的实际数量及质量等瑕疵情况均以签订合同之日的资产现状为准,竞买人一定要对本次拍卖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预估本次拍卖资产的实际情况。拍卖资产的公告情况或评估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不得因此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买受人未实地勘察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风险提示:因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水库扩容、蓄能发电、环保、河湖长制、饮用水水源地工程项目、城乡供水、水利建设项目等情形)及其他工作需要,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买受人承包经营而造成损失时,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承包合同继续履行,承包期限也不延长,买受人应给予充分理解并支持。因以上情形发生,委托人认为如需终止合同时,委托人可随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必须同意,且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己知悉并接受这一潜在的重大风险,拍卖人、委托人已经充分提醒并明确告知竞买人这一潜在风险。本项目为风险项目,买受人不得因此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买受人未进行风险预测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为维护良好的竞价秩序,确保承包项目诚信经营、有序开展,竞买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体、分公司报名。

2.依据“ (略) 场监管总局开发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竞买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有:“水产养殖”或“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或与渔业养殖有关的经营条目。

3.竞买人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4.竞买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三、网络提交报名申请资格材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注册(使用ie浏览器,登录http://**;点击企业用户登录,免费注册,注册用户类型选择产权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产权竞买操作手册》),并按照要求上传提交以下报名资格材料的扫描件:(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或者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安机关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扫描上传);(3)竞买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2023年9月27日16时00分前提交报名申请,并 (略) 进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因报名截止时间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一致,而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以后才能交纳竞买保证金,因此提醒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尽量提前提交报名申请资格材料, (略) 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完成竞买保证金交纳;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保证金交纳: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确保在2023年9月27日16时00分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保证金交纳子账号,并同时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报名成功。

说明:汇款人与竞买人名称必须相同,汇款人汇款账户必须与网上注册登记账户一致,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能到账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网络竞价:竞买人应在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最高出价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继续出价时,网络拍卖自动成交,起拍价、加价幅度、限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等事项以网络竞价页面显示为准,详见交易平台有关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 (略) 指定地点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六、款项支付: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清以下全部款项。

1.结清两年期的全部拍卖成交价款,该全部成交价 (略) 账户:蒙 (略) ,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蒙阴支行。

说明:该成交价款委托方(平邑县昌里水库管理所)不负责开具任何票据,请买受人妥善保管向蒙 (略) 的付款凭证。

2.向委托人结清50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款项支付到平邑县财政局账户,由财政局开具有关收据。

3.向 (略) 交纳两年期总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由拍卖公 (略) 增值税普通发票(户名: (略) ;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宁分行高新区支行)。

4.买受人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系统退回。

5.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交易系统自动退还。

6.买受人如不能按期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其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按照《拍卖法》第39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签订:买受人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后,应按照以下合同样本内容,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如期签订《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的具体签订日期以委托人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事项依据该合同办理。

八、其他说明:本公告中的《竞拍须知》、《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内容是本拍卖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拍卖人已经提醒竞买人详细阅读。买受人按期结清全部款项后,应当按照合同样本内容与委托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单方面提出修改承包合同内容或对拍卖项目提出异议,并以此为借口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签订承包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九、展示时间、展示地点:以上资产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请自行实地查看,联系电话:*。

附《竞拍须知》、《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

(略)

2023年9月20日



平邑县昌里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合同


*方:平邑县昌里水库管理所 (简称*方)

*方: (简称*方)

为加强水库生态环境治理, 充分利用水资源,有效提高水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公开发包结果,**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权范围

昌里水库所属增殖放流水面。

本次发包水面位于平邑县铜石镇昌里村南1公里处昌里水库,该水库水面面积约4.46K㎡(该水面面积仅供参考,因季节、水位等情形该水面面积会有所变化,该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执行,*方对*方也没有任何补偿),该水库以防洪为主,结合农业灌溉、城市供水、观光旅游等综合性利用的中型水库,属于一级水源地。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费用缴纳

1.承包经营期限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签订日为准)。

2. 两年期承包费合计为:¥ (大写: 元整),*方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两年期的全部承包费足额支付到*方指定账户。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方向*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整(大写:**万元整),该合同履约保证金*方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到*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后,*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的,由*方在180日内不计息返还,*方出现违约情形的、*方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方在180日内不计息返还。

四、鱼苗投放

1. *方要实施大水体生态修复措施,增殖投放鱼类品种仅限于滤食性鱼类鲢鱼(白鲢)、鳙鱼(花鲢)和大银鱼受精卵。鲢鱼(白鲢)、鳙鱼(花鲢)投放标准为10公斤-30公斤/亩/年。

2.养殖方式实行大水体自然生态放养,捕捞方式实行大水体轮捕轮放,捕捞网具必须符合《渔业法》有关规定。

3.*方有权对*方增殖放流所投放的鱼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方必须服从并对抽检结果负责。

五、渔业捕捞

1.*方增殖放流投放鱼种和每次拦网赶渔、捕捞时,需提前2天向*方提报书面作业申请,经*方同意后在*方的监督下进行,捕捞时*方应持证依法捕捞,所有捕捞船只不能超过10艘。

2.如果遇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方在接到*方书面停止捕捞作业通知后,必须停止捕捞作业,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并且不顺延停止捕捞作业期限。

3.禁止事项。

(1)禁止*方以任何理由违反《渔业法》等相关法律及政策进行掠夺性捕捞(如电力捕鱼、毒鱼、炸鱼、鱼鹰捕鱼等掠夺式违法捕捞行为);严禁*方捕捞幼苗、鱼苗。如出现上述行为,除追究*方相应法律责任外,扣*方保证金5万元,终止合同。

(2)严禁*方投放饲料、肥料、微生物菌等一切可能导致水质污染的物品;

(3)严禁*方使用网箱、轨道等设施养鱼;严禁*方库汊拦截养鱼;

(4)严禁*方在库内采沙取土、筑坝拦汊、围垦水库、乱搭乱建、堆放垃圾、非法排污等活动;

(5)严禁*方在水库内从事旅游、餐饮、建设等其他与水质保护无关的活动。

(6)禁渔期内,禁止*方所有类型捕捞作业。

(7)禁止*方任何形式的夜间捕捞作业行为。

出现以上禁止事项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污染水质的行为,*方有权扣收*方的保证金(5万元/次),同时要求*方赔偿全部损失;*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造成水污染事件的,依法追究*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水资源、矿产资源保护及安全生产要求

1. *方必须采取措施,使大水体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标准要求随上级有关部门对水库水质标准要求的提高而提高,*方必须接受并承担相应治理费用,且*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2.*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有关实施细则,禁止有破坏水质的行为发生。

3.水库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要求由*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相关监测部门出具),水质检测费用由*方承担。检测标准为:一年4次,每季度1次;地表水型水源-常规检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基本项目23项、补充项目5项和优选特定项目33项。

4.*方必须服从*方保障饮用水安全、抗旱防汛等工作的安排。*方应协助*方保护水库大坝、溢洪闸、放水洞等枢纽工程设施;*方损坏水库工程时,应负责恢复原貌并给予*方经济赔偿。

5.*方经营使用期内如发现存在涉河湖问题(如:盗采、挖沙;违建、围垦水库、新增排污口;筑坝拦汊、圈地等情形时)须及时报告*方,*方配合*方对有关涉河湖问题进行处置管理。

6.*方必须配合交通海事、渔业、应急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开展,并对监督检查结果负责。

7.按合同要求,所捕捞的水产品由*方自行处置,水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方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对抽检结果负责。

8.*方负责禁止戏水、游泳、划船、渡水,以及负责防溺水、防滑冰等库内禁止涉水活动的管理,如出现涉水事故由*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管理责任;大坝内坡和水库水面的环境卫生,由*方负责及时自费清理。

9.*方要遵纪守法,依法捕捞管理。水库钓鱼引起的热线诉求等问题由*方解决;*方应杜绝与*方有关的容易引起治安、刑事等案件发生的情形发生;与*方有关的民事纠纷,由*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方无关。

10.*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资,制定并落实水面渔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11.*方有权对*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方必须配合*方开展有关工作;如*方发现*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时,*方必须在*方确定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因增殖放流经营使用需要,*方需搭建经营设施时必须经*方书面同意,建成的设施因政府管理或*方需要,*方必须拆除时,*方应当拆除,*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2.合同履行期间,*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转包、分包、出让给其他第三方,也不得借用他人资质,否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方的剩余保证金,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方不得以本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经营使用权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质押、留置、保证等行为活动。

4. *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间接等方式侵害*方利益,*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方必须遵守: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以上手续和证照由*方办理,费用由*方承担;*方在未办理以上手续和证照前,不得进行养殖和捕捞,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八、债权债务及风险责任承担

1.*方在承包经营水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和风险责任等,全部由*方自负,*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方承包期间,因其违约或涉诉、涉访等原因,造成*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均由*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付款、垫付款、差旅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九、合同期满

1.在本合同到期满前,*方必须完成捕捞所养殖的鱼类,并及时处置*方的增殖放流经营使用捕捞设备、设施、网具、日常用具等。合同期满之日,*方未捕捞的鱼类、未处置的增殖放流经营使用捕捞设备、设施、网具、日常用具等无偿归*方所有,*方享有处置权。*方经营使用期间,无论对本合同所涉资产曾经有过任何投资、改造,*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本合同期满并经*方验收合格后,由*方在180日内不计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因法律法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瑕疵声明:本合同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方对拍卖资产经营使用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方在竞拍前已经对该资产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和充分的风险预估,本合同资产在移交时的实际数量及质量等瑕疵情况均以本合同签订之日的资产现状为准,*方不得因瑕疵问题或风险问题向*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3.合同期内,*方有权对*方履约情况和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时,*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用向*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同时,*方需向*方支付承包总费用30%的违约金,并承担*方由此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责险等费用。

十一、风险提示

1.本合同签订完毕后,即视为*方已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了*方,因其他第三方当事人阻挠或影响*方增殖放流时,*方应当自行与该第三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或诉讼,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或者由*方自行向有关当事人进行追偿。*方不会因此(即:其他第三方当事人阻挠或影响买受人增殖放流)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方应当放弃因此类情形对*方的一切诉权;*方不得因以上原因为由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

2.因新冠疫情(或其他疫情)可能会持续存在,因此*方应充分认识到疫情对本拍卖项目可能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如果因疫情原因影响到*方经营使用并受到损失时,*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本合同在合同期内不会解除,也不会在本合同期满后延长经营使用期限。

3.因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库扩容、蓄能发电、环保、河湖长制、饮用水水源地工程项目、城乡供水、水利建设项目等情形)及其它工作需要,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方承包经营而造成损失时,*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承包合同继续履行,承包期限也不延长,*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并支持。

如果*方根据以上情况认为需终止本合同时,*方可随即终止本合同,*方须服从;*方在接到*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将水库内*方所养殖鱼类捕捞完毕,并处置完毕其增殖放流经营使用捕捞的设备、设施、网具、日常用具等,*方验收合格后,由*方在180日内不计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退还自*方通知*方中止合同之日后的,*方已经交纳的剩余期限的承包费。退还剩余期限的承包费=(总承包款/730天)*剩余天数。

如果*方不配合*方以上工作,在*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方之日起,超过30天后,水库内所有资产无偿归*方所有,*方享有处置权,且*方不退还*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只退还自通知中止合同之日后的承包费。

4.*方己知悉并接受以上潜在的重大风险,*方已经充分提醒并明确告知*方这一潜在风险。本承包项目为风险项目,一旦拍卖成交,*方不得因此向*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方未进行风险预测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方自行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请临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盖章):平邑县昌里水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平邑县昌里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两年期承包经营权

拍卖公告

依据《拍卖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受委托人(平邑县昌里水库管理所)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我公司定于2023年 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平邑县昌里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两年期承包经营权,两年期承包经营权整体起拍价为(评估值)44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1、发包项目情况:本次发包水面位于平邑县铜石镇昌里村南1公里处昌里水库,该水库水面面积约4.46K㎡(该水面面积仅供参考,因季节、水位等情形该水面面积会有所变化,该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执行,委托人对承包户也没有任何补偿),该水库以防洪为主,结合农业灌溉、城市供水、观光旅游等综合性利用的中型水库,属于一级水源地。关于投放鱼类、捕捞、合同到期、违约责任等其他情况详见《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

2、瑕疵声明:以上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瑕疵不做任何担保,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标的。资产移交时的实际数量及质量等瑕疵情况均以签订合同之日的资产现状为准,竞买人一定要对本次拍卖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预估本次拍卖资产的实际情况。拍卖资产的公告情况或评估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不得因此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买受人未实地勘察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风险提示:因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水库扩容、蓄能发电、环保、河湖长制、饮用水水源地工程项目、城乡供水、水利建设项目等情形)及其他工作需要,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买受人承包经营而造成损失时,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承包合同继续履行,承包期限也不延长,买受人应给予充分理解并支持。因以上情形发生,委托人认为如需终止合同时,委托人可随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必须同意,且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己知悉并接受这一潜在的重大风险,拍卖人、委托人已经充分提醒并明确告知竞买人这一潜在风险。本项目为风险项目,买受人不得因此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买受人未进行风险预测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为维护良好的竞价秩序,确保承包项目诚信经营、有序开展,竞买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体、分公司报名。

2.依据“ (略) 场监管总局开发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竞买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有:“水产养殖”或“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或与渔业养殖有关的经营条目。

3.竞买人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4.竞买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三、网络提交报名申请资格材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注册(使用ie浏览器,登录http://**;点击企业用户登录,免费注册,注册用户类型选择产权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产权竞买操作手册》),并按照要求上传提交以下报名资格材料的扫描件:(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或者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安机关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扫描上传);(3)竞买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2023年9月27日16时00分前提交报名申请,并 (略) 进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因报名截止时间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一致,而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以后才能交纳竞买保证金,因此提醒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尽量提前提交报名申请资格材料, (略) 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完成竞买保证金交纳;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保证金交纳: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确保在2023年9月27日16时00分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保证金交纳子账号,并同时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报名成功。

说明:汇款人与竞买人名称必须相同,汇款人汇款账户必须与网上注册登记账户一致,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能到账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网络竞价:竞买人应在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最高出价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继续出价时,网络拍卖自动成交,起拍价、加价幅度、限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等事项以网络竞价页面显示为准,详见交易平台有关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 (略) 指定地点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六、款项支付: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清以下全部款项。

1.结清两年期的全部拍卖成交价款,该全部成交价 (略) 账户:蒙 (略) ,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蒙阴支行。

说明:该成交价款委托方(平邑县昌里水库管理所)不负责开具任何票据,请买受人妥善保管向蒙 (略) 的付款凭证。

2.向委托人结清50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款项支付到平邑县财政局账户,由财政局开具有关收据。

3.向 (略) 交纳两年期总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由拍卖公 (略) 增值税普通发票(户名: (略) ;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宁分行高新区支行)。

4.买受人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系统退回。

5.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交易系统自动退还。

6.买受人如不能按期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其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按照《拍卖法》第39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签订:买受人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后,应按照以下合同样本内容,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如期签订《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的具体签订日期以委托人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事项依据该合同办理。

八、其他说明:本公告中的《竞拍须知》、《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内容是本拍卖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拍卖人已经提醒竞买人详细阅读。买受人按期结清全部款项后,应当按照合同样本内容与委托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单方面提出修改承包合同内容或对拍卖项目提出异议,并以此为借口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签订承包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九、展示时间、展示地点:以上资产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请自行实地查看,联系电话:*。

附《竞拍须知》、《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

(略)

2023年9月20日



平邑县昌里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承包经营权合同


*方:平邑县昌里水库管理所 (简称*方)

*方: (简称*方)

为加强水库生态环境治理, 充分利用水资源,有效提高水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公开发包结果,**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权范围

昌里水库所属增殖放流水面。

本次发包水面位于平邑县铜石镇昌里村南1公里处昌里水库,该水库水面面积约4.46K㎡(该水面面积仅供参考,因季节、水位等情形该水面面积会有所变化,该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执行,*方对*方也没有任何补偿),该水库以防洪为主,结合农业灌溉、城市供水、观光旅游等综合性利用的中型水库,属于一级水源地。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费用缴纳

1.承包经营期限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签订日为准)。

2. 两年期承包费合计为:¥ (大写: 元整),*方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两年期的全部承包费足额支付到*方指定账户。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方向*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整(大写:**万元整),该合同履约保证金*方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到*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后,*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的,由*方在180日内不计息返还,*方出现违约情形的、*方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方在180日内不计息返还。

四、鱼苗投放

1. *方要实施大水体生态修复措施,增殖投放鱼类品种仅限于滤食性鱼类鲢鱼(白鲢)、鳙鱼(花鲢)和大银鱼受精卵。鲢鱼(白鲢)、鳙鱼(花鲢)投放标准为10公斤-30公斤/亩/年。

2.养殖方式实行大水体自然生态放养,捕捞方式实行大水体轮捕轮放,捕捞网具必须符合《渔业法》有关规定。

3.*方有权对*方增殖放流所投放的鱼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方必须服从并对抽检结果负责。

五、渔业捕捞

1.*方增殖放流投放鱼种和每次拦网赶渔、捕捞时,需提前2天向*方提报书面作业申请,经*方同意后在*方的监督下进行,捕捞时*方应持证依法捕捞,所有捕捞船只不能超过10艘。

2.如果遇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方在接到*方书面停止捕捞作业通知后,必须停止捕捞作业,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并且不顺延停止捕捞作业期限。

3.禁止事项。

(1)禁止*方以任何理由违反《渔业法》等相关法律及政策进行掠夺性捕捞(如电力捕鱼、毒鱼、炸鱼、鱼鹰捕鱼等掠夺式违法捕捞行为);严禁*方捕捞幼苗、鱼苗。如出现上述行为,除追究*方相应法律责任外,扣*方保证金5万元,终止合同。

(2)严禁*方投放饲料、肥料、微生物菌等一切可能导致水质污染的物品;

(3)严禁*方使用网箱、轨道等设施养鱼;严禁*方库汊拦截养鱼;

(4)严禁*方在库内采沙取土、筑坝拦汊、围垦水库、乱搭乱建、堆放垃圾、非法排污等活动;

(5)严禁*方在水库内从事旅游、餐饮、建设等其他与水质保护无关的活动。

(6)禁渔期内,禁止*方所有类型捕捞作业。

(7)禁止*方任何形式的夜间捕捞作业行为。

出现以上禁止事项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污染水质的行为,*方有权扣收*方的保证金(5万元/次),同时要求*方赔偿全部损失;*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造成水污染事件的,依法追究*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水资源、矿产资源保护及安全生产要求

1. *方必须采取措施,使大水体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标准要求随上级有关部门对水库水质标准要求的提高而提高,*方必须接受并承担相应治理费用,且*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2.*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有关实施细则,禁止有破坏水质的行为发生。

3.水库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要求由*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相关监测部门出具),水质检测费用由*方承担。检测标准为:一年4次,每季度1次;地表水型水源-常规检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基本项目23项、补充项目5项和优选特定项目33项。

4.*方必须服从*方保障饮用水安全、抗旱防汛等工作的安排。*方应协助*方保护水库大坝、溢洪闸、放水洞等枢纽工程设施;*方损坏水库工程时,应负责恢复原貌并给予*方经济赔偿。

5.*方经营使用期内如发现存在涉河湖问题(如:盗采、挖沙;违建、围垦水库、新增排污口;筑坝拦汊、圈地等情形时)须及时报告*方,*方配合*方对有关涉河湖问题进行处置管理。

6.*方必须配合交通海事、渔业、应急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开展,并对监督检查结果负责。

7.按合同要求,所捕捞的水产品由*方自行处置,水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方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对抽检结果负责。

8.*方负责禁止戏水、游泳、划船、渡水,以及负责防溺水、防滑冰等库内禁止涉水活动的管理,如出现涉水事故由*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管理责任;大坝内坡和水库水面的环境卫生,由*方负责及时自费清理。

9.*方要遵纪守法,依法捕捞管理。水库钓鱼引起的热线诉求等问题由*方解决;*方应杜绝与*方有关的容易引起治安、刑事等案件发生的情形发生;与*方有关的民事纠纷,由*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方无关。

10.*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资,制定并落实水面渔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11.*方有权对*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方必须配合*方开展有关工作;如*方发现*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时,*方必须在*方确定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因增殖放流经营使用需要,*方需搭建经营设施时必须经*方书面同意,建成的设施因政府管理或*方需要,*方必须拆除时,*方应当拆除,*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2.合同履行期间,*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转包、分包、出让给其他第三方,也不得借用他人资质,否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方的剩余保证金,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方不得以本水库增殖放流水面渔业经营使用权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质押、留置、保证等行为活动。

4. *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间接等方式侵害*方利益,*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方必须遵守: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以上手续和证照由*方办理,费用由*方承担;*方在未办理以上手续和证照前,不得进行养殖和捕捞,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八、债权债务及风险责任承担

1.*方在承包经营水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和风险责任等,全部由*方自负,*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方承包期间,因其违约或涉诉、涉访等原因,造成*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均由*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付款、垫付款、差旅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九、合同期满

1.在本合同到期满前,*方必须完成捕捞所养殖的鱼类,并及时处置*方的增殖放流经营使用捕捞设备、设施、网具、日常用具等。合同期满之日,*方未捕捞的鱼类、未处置的增殖放流经营使用捕捞设备、设施、网具、日常用具等无偿归*方所有,*方享有处置权。*方经营使用期间,无论对本合同所涉资产曾经有过任何投资、改造,*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本合同期满并经*方验收合格后,由*方在180日内不计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因法律法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瑕疵声明:本合同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方对拍卖资产经营使用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方在竞拍前已经对该资产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和充分的风险预估,本合同资产在移交时的实际数量及质量等瑕疵情况均以本合同签订之日的资产现状为准,*方不得因瑕疵问题或风险问题向*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3.合同期内,*方有权对*方履约情况和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时,*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用向*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同时,*方需向*方支付承包总费用30%的违约金,并承担*方由此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责险等费用。

十一、风险提示

1.本合同签订完毕后,即视为*方已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了*方,因其他第三方当事人阻挠或影响*方增殖放流时,*方应当自行与该第三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或诉讼,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或者由*方自行向有关当事人进行追偿。*方不会因此(即:其他第三方当事人阻挠或影响买受人增殖放流)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方应当放弃因此类情形对*方的一切诉权;*方不得因以上原因为由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

2.因新冠疫情(或其他疫情)可能会持续存在,因此*方应充分认识到疫情对本拍卖项目可能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如果因疫情原因影响到*方经营使用并受到损失时,*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本合同在合同期内不会解除,也不会在本合同期满后延长经营使用期限。

3.因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库扩容、蓄能发电、环保、河湖长制、饮用水水源地工程项目、城乡供水、水利建设项目等情形)及其它工作需要,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方承包经营而造成损失时,*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承包合同继续履行,承包期限也不延长,*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并支持。

如果*方根据以上情况认为需终止本合同时,*方可随即终止本合同,*方须服从;*方在接到*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将水库内*方所养殖鱼类捕捞完毕,并处置完毕其增殖放流经营使用捕捞的设备、设施、网具、日常用具等,*方验收合格后,由*方在180日内不计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退还自*方通知*方中止合同之日后的,*方已经交纳的剩余期限的承包费。退还剩余期限的承包费=(总承包款/730天)*剩余天数。

如果*方不配合*方以上工作,在*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方之日起,超过30天后,水库内所有资产无偿归*方所有,*方享有处置权,且*方不退还*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只退还自通知中止合同之日后的承包费。

4.*方己知悉并接受以上潜在的重大风险,*方已经充分提醒并明确告知*方这一潜在风险。本承包项目为风险项目,一旦拍卖成交,*方不得因此向*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方未进行风险预测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方自行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请临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盖章):平邑县昌里水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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